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注:“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截至目前尚未到期的担保合同金额合计数,未经审计。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2026年3月公司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2026年3月13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新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署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阳锦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37,000万元; 2026年3月24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海阳锦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20,000万元; 2026年3月27日,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公司为海阳锦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3亿元中包含之前年度签订的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对应的未到期债权2亿元,实际本次新增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亿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海阳锦纶提供的担保余额57,766.10万元。2026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海阳锦纶提供担保67,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6年1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6年2月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22亿元(该担保额度包括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及原有存续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担保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新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 (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 (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海阳锦纶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其发展所需的运营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1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16,20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79%,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者因此导致的潜在诉讼事项。 特此公告。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