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7号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项飞勇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因工作原因,董事李晓宇先生、任正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张志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海燕、顾祺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