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华西路680号(圣湘生物上海产业园)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戴立忠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列席本次会议,经推举,会议由董事彭铸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2人,公司在任董事彭铸、吴康列席会议,其余董事因出差请假; 2、董事会秘书黄强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华斯无微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1涉及的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梨、张译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