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子公司广东顺德顺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顺洛”)经营发展资金需求,2026年3月27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保证合同》(FSZX0110120260003-11),为顺德顺洛在2026年3月27日至2029年3月27日期间向华夏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之本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同日,顺德顺洛与华夏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FSZX0110120260003),贷款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本次为顺德顺洛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973.8724万元(含本次担保),尚未使用担保额度为157,226.1276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80,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授权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 1、保证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本金数额为(大写)伍佰万元整,期限自2026年3月27日始至2029年3月27日止。 5、保证担保的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大写)伍佰万元整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反担保协议 1、甲方(担保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借款人):广东顺德顺洛科技有限公司 3、丙方一(反担保人):深圳市顺洛科技有限公司 4、丙方二(反担保人):陈松 5、戊方(连带责任保证人):周圣丰 6、己方(连带责任保证人):阳娟 7、丙方反担保的范围:甲方因本次担保事项向债权人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以及甲方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费用,由丙方一、丙方二按照其各自持有的乙方股权比例承担,戊方、己方对丙方一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8、反担保期限: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五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将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80,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80,20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22,973.8724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7%,尚未使用担保额度157,226.1276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不存在违规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