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岁宝)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本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40亿元,本次担保金额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后公司为黑岁宝提供的担保总额(即已签订担保协议金额)6.77亿元,担保余额(实际放款金额)为6.77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23亿元。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4月23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6月20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25年度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度总计不超过14亿元的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黑岁宝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期限内,在不超过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临2025-006号公告,2025年4月25日临2025-011号公告,2025年6月21日临2025-022号公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债权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3、债务人: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本金最高限额肆仟万元整 6、担保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三年至债权确定之日,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的,保证期间自债权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债务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乙方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催收费用)等。上述全部债务除本金外的利息及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8、反担保情况:无。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14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即已签订担保协议金额)10.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0.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实际放款金额)总计8.6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8.6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4%;逾期担保累计数量0元;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0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