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办理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354.29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429.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864.8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564.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2025年3月20日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102009号)。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项制度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注销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