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北方国际 股票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26-016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国际”)于2026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13)。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9:15至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北方国际大厦)。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卫国。
  6、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281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84,715,1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3439%。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57,222,8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9768%。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78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7,492,2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67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279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7,492,3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671%。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公司代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01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43%;反对401,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8%;弃权7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9%。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01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43%;反对401,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8%;弃权7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9%。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645,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9%;反对4,989,1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33%;弃权8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422,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585%;反对4,989,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476%;弃权8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颜羽、熊境坤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