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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办理。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16日(上午8:00一16:30) 2、登记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泰山路1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泰山路19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53-5669308 邮箱:investor@btl-auto.com 联系人:陈忠喜、张爱萍 2、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6-022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25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进一步助推公司产业全球化布局升维,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并上市”)。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相关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备案、批准或核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推进本次发行的工作,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的具体细节尚需进一步商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发行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发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6-015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25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7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9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90,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6年。2021年6月29日,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902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2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89.3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510.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14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 2025年7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3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80,200.00万元可转债,期限6年。2025年7月7日,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2,802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2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34.9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65.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7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1年7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7月16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25日,本公司与WBTL DE SALTILLO S. de R.L.de C.V.(以下简称伯特利墨西哥)、芜湖伯特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7日,本公司与伯特利墨西哥、BANCO BASE S.A.I.B.M、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8月23日,本公司与安徽迪亚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1月12日,本公司与威海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伯特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度,本公司因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本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鉴于本公司保荐机构的更换,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025年7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7月7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7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文化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徽商银行芜湖北京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铁山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7月31日,本公司与威海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乳山支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鸠江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5年8月1日,本公司与WBTL DE SALTILLO S. de R.L.de C.V.(以下简称伯特利墨西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Mexico, S.A., Institucion deBanca Multiple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分别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0,656.00万元和166,114.59万元,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71,662.1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为314.75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71,976.8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785 号)予以鉴证。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因芜湖伯特利墨西哥有限责任公司(英文:WBTL DE SALTILLO, S.DE R.L.DE C.V.)(以下简称“芜湖伯特利墨西哥公司”)需要以美元、人民币、比索等币种与供应商结算,而境内募集资金账户无法直接对外币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行为进行付汇业务;此外,芜湖伯特利墨西哥公司海外募集资金账户在实际监管中存在不便。为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营管理以及募集资金的安全,伯特利拟使用自有资金借款予芜湖伯特利墨西哥公司,由芜湖伯特利墨西哥公司使用上述借款支付“墨西哥年产72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及200万件制动钳项目”款项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人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5年度,“墨西哥年产72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及200万件制动钳项目”的置换金额为2,498.72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产100万套线控底盘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现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年产100万套线控底盘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结项后,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金额为人民币661.10万元,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对“年产100万套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原募投项目设计是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整车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外部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致使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有所延迟,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 综上,本次延期是公司基于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和保障股东回报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除以上调整外,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0295号),并认为:伯特利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伯特利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6年3月28日,中金公司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伯特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2025年度,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均存在募集资金的运用,已在本报告中分别说明。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墨西哥年产40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的原因系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汇兑差异等的净额投资所致。 注2:“墨西哥年产40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961.22万元,未能达到预期,主要系2025年度,因铝价市场出现波动,本公司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效益受到超过4,900万元的影响。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客户进行协商,就铝价波动所产生的影响获取相应补偿。 注3:“年产5万吨铸铁汽车配件及1万吨铸铝汽车配件加工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部分合同尚未支付尾款所致。 注4:由于年产5万吨铸铁汽车配件及1万吨铸铝汽车配件加工项目曾发生变更,因此原测算效益情况已无法与实际效益进行直接比较。公司结合变更后项目情况重新调整了效益测算相关假设,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调整后该项目预计实现效益为2,949.19万元,该项目实际实现效益未达到调整后预计效益,主要系人员成本上涨、产品降价和产品销售结构发生变动所致。 注5:“下一代线控制动系统(WCBS2.0)研发项目”为研发项目,故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注6:“威海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底盘结构件轻量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部分合同尚未支付尾款所致。 注7:“补充流动资金”、“下一代线控制动系统(WCBS2.0)研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投资所致。 注8:募投项目“墨西哥年产40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下一代线控制动系统(WCBS2.0)研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汇兑损益等,故投入进度超过100%。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年产100万套线控底盘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于202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投产时间较短,暂无法计算效益情况,也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注2:“年产100万套线控底盘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部分合同尚未支付尾款所致。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6-024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25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诚(香港)”)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及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香港)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容诚(香港)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及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香港)于2008年成立于香港,致力于为香港、国内及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包括审计及鉴证、税务、咨询等专业之服务,为众多中国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涵盖金融、能源、汽车、科技等诸多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方面没有出现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香港执业会计师事务所抽样检查。近三年来对容诚(香港)进行执业质量检查的结果未有对容诚(香港)事务所及/或其执业会计师的执业资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对容诚(香港)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进行了审查,审阅了其相关资料,对容诚(香港)的执业质量进行了解,认为:容诚(香港)具备相关执业资质,具备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容诚(香港)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及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香港)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及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6-016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25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需要提交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付鹏九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奇瑞汽车”)、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称“奇瑞商用车”)、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奇瑞新能源”)、芜湖达敖汽车智能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称“芜湖达敖”)、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东南汽车”)、大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大卓科技”)、奇瑞(大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称“奇瑞大连产业园”)、安徽智界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智界”)以及奇瑞商用车山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商用车山东公司”)、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河南”)(以上关联方合称“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等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1)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奇瑞汽车 奇瑞汽车成立于1997年1月8日,注册资本580,860.4533万元,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8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产品,生产、销售发动机;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技术服务及技术交易;汽车及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金融投资。(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资质经营)。 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435.26亿元、净资产439.1亿元、营业收入2148.33亿元、净利润145.01亿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汽车是公司股东奇瑞科技的股东,持有奇瑞科技100%的股权。 (二)奇瑞科技 奇瑞科技成立于2001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189,255万元,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鞍山路,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56.15亿元、净资产52.53亿元、营业收入2.74亿元、净利润3.51亿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科技是奇瑞汽车的全资子公司。 (三)奇瑞新能源 奇瑞新能源成立于2010年4月22日,注册资本103,368.9839万元,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津南路226号,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投资;新能源供电系统和新能源路灯(含LED灯具)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工程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3.45亿元、净资产-32.26亿元、营业收入94.41亿元、净利润-9.97亿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新能源是奇瑞汽车的控股子公司。 (四)奇瑞商用车 奇瑞商用车成立于2001年5月24日,注册资本200,900万元,注册地为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717号科技产业园8号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机动车改装服务;集装箱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创业空间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二手车经销(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835,663万元、净资产338,336万元、营业收入522,977万元、净利润-21,485万元。 奇瑞商用车是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五)东南汽车 东南汽车成立于1992年05月21日,注册资本为278,366.998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东南大道66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 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集装箱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92.59亿元、净资产48.83亿元、营业收入243.99亿元、净利润17.71亿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东南汽车为奇瑞汽车的控股子公司。 (六)奇瑞大连产业园 奇瑞(大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有限公司(简称“奇瑞大连产业园”)成立于2022年09月07日,注册资本为10,12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保税区出口加工区A区2号工业园物业办公楼405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82亿元、净资产1.02亿元、营业收入0.51亿元、净利润0.03亿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大连产业园为奇瑞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七)安徽智界 安徽智界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智界”)成立于2025年1月23日,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华山路与千岛湖路交叉口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5楼1507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安徽智界为奇瑞汽车全资子公司。 (八)芜湖达敖 芜湖达敖汽车智能底盘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芜湖达敖”)成立于2002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为21,554.61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南路6号,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18,631.23万元、净资产20,456.35万元、营业收入166,922.76万元、净利润5,311.30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芜湖达敖于2025年1月22日由达奥(芜湖)汽车制品有限公司更名而来,现控股股东为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不再为奇瑞科技控股子公司。 (九)大卓科技 大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卓科技”)成立于2023年02月01日,注册资本为62,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B1座10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5年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053.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352.9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8815.0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3573.83万元人民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大卓科技为奇瑞汽车的控股子公司。 (十)奇瑞商用车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奇瑞商用车山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5月15日,注册资本为20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日照高新区菏泽北路6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洗车服务;二手车经纪;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停车场服务;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户外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品花卉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具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轮胎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露营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包装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个人卫生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06,93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1,75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87,83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9,149万元人民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商用车山东科技有限公司是奇瑞商用车的参股公司。 (十一)奇瑞河南 奇瑞河南成立于2010年3月11日,注册资本为238,512.77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宋城路99号,经营范围:专用车的研发、改装销售和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技术服务咨询及技术交易;农用机械、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低速电动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上范围国家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须经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旅游观光电瓶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64,72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87,40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4,21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2,357万元人民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河南是奇瑞商用车的全资子公司。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定价依据。公司已与上述关联方签署了《采购主合同》、《批量零部件价格协议》、《技术服务协议》等,具体品种、数量、单价、交货时间、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以每笔购销合同或采购合同或技术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2025年度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进行结算,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6-018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25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需要通过银行金融机构、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进行融资或向供应链采购等,依据相关需要,需由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在银行金融机构、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融资或向供应链采购过程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含),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为一年,此担保授权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会审议公司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日期止。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额度为6.0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为便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办理担保手续,特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担保协议及办理担保额度使用事宜等。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此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主要条款、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将会另行公告告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各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目前业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的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000万元,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9,793.76万元的0.6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6-025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25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制定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上市规则》、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拟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具体修订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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