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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3,950,84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36%,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9,586,584股已于2023年11月13日上市流通;嘉兴云蓝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云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云蓝”)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3,871,3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1%,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已于2023年11月13日上市流通。嘉兴云蓝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磊先生之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求,赵磊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不超过5,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9%;嘉兴云蓝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01,3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本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云蓝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磊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依照证券市场当时有效的规定制定减持计划,提前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在公司公告后,根据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以上承诺在公司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持股5%以下的股东、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嘉兴云蓝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合伙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合伙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本合伙企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依照证券市场当时有效的规定制定减持计划,提前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在公司公告后,根据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若因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合伙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2、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赵磊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36个月后的24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依照证券市场当时有效的规定制定减持计划,提前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在公司公告后,根据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2)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嘉兴云蓝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36个月后的24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合伙企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依照证券市场当时有效的规定制定减持计划,提前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在公司公告后,根据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若因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合伙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赵磊先生、嘉兴云蓝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赵磊先生、嘉兴云蓝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6-006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26日,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江西泽川与交通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9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外,持有江西泽川10%股权的少数股东也为本次授信业务提供了同等比例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及2025年度累计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70.00亿元(不包括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融资租赁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和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五洲特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人:江西泽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保证)的最高债权额:900.00万元; 4、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江西泽川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其正常生产运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截至2025年9月30日,江西泽川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70%,但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且江西泽川的少数股东也提供了同等比例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73,644.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7.41%,对外担保余额为563,872.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9.6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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