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9.8.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9.8.1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布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致同审字(2023)第320A016842号内控审计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致同审字(2024)第320A017425号内控审计报告)。 公司在2024年期间进行了重整,于2024年12月30日,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未披露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9.8.1条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4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 针对内部控制报告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整改小组(以下简称“整改小组”),公司内控整改工作持续进行中,整改小组负责全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梳理并更新公司审批流程,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逐步对财务核算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费用核算等关键流程的标准和要求,增加财务数据专人复核环节,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规范财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流程,为财务核算提供充分支持。同时,根据工程业务性质及合同金额,由对应层级管理人员审批,财务、法务部门同步审核,确保程序规范有序。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不断完善内控建设。 三、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提示性公告,并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