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钱旭 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王丽君 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进行换届选举。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公司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任期3年。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刘波先生、亓玉浩先生、徐加利先生、曹怀轩先生、郑云红先生、毕方庆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钱旭先生、曹克先生、王丽君女士、刘成安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日,独立董事候选人钱旭先生、曹克先生、王丽君女士、刘成安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王丽君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届满。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刘健先生及其他各位董事在任期内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波先生,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经济师。现任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北斗天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上海金谷裕丰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书记,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瑞鑫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山东建联盛嘉中药有限公司董事长,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刘波先生因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35.00万股,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亓玉浩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山东能源集团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能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兖矿集团东滩煤矿综机车间技术主管、副主任、主任,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开发部煤炭生产技术科科长,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质量中心副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中心主任,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中心主任、煤炭产业管理部部务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亓玉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任职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加利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现任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数智化部部长,山东能源有限公司协同服务分公司数据服务中心主任,山东未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山东能源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及投资管理部部长,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究总院副总工程师、智能开采中心主任,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中心副主任、主任。 徐加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任职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曹怀轩先生,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天津德通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副总工程师兼调度室主任、总工程师、副矿长、矿长。 截至本公告日,曹怀轩先生因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28.00万股,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云红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正高级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历任新矿内蒙古能源福城矿业公司总会计师,新汶矿业集团鄂庄煤矿总会计师,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郑云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毕方庆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投资总监,安徽省无为制药厂法定代表人,蚌埠银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蚌埠油厂经营部经理、副厂长,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毕方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任职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于2010年l2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报批评,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旭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教授。现任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国矿业大学(徐州)计算机系计算机教研室主任,中国矿业大学(徐州)计算机系主任助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机电学院计算机系副主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机电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高协组织教材研究与编写委员会委员,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钱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曹克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现任珠海长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历任溢达集团有限公司会计、财务总监,华泰车轮毂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杰米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投资事业部总裁,赛伯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曹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丽君女士,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丽君女士现任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嘉毅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中润华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云视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山易能智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二部副经理,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美国岱字棉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先正达种业中国CFO、蔬菜业务总监,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咨询顾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咨询顾问,北京雅迪数媒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清志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务负责人,北京精益理想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谦询(北京)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王丽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成安先生,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正高级职称(教授)。现任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师、研究生导师,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山东省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工程法学研究会理事、济南市工程法学会理事、青岛市破产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仲裁委仲裁员、济南仲裁委仲裁员、青岛仲裁委仲裁员。历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成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