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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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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2025年度公司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8,915,346.4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860,210,861.55元。母公司2025年度期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83,397,388.08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43,608,249.63元。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同时开展服务业务和风资源开发与投资业务,实现各块业务联动。
  公司产品基本实现了全功率和全场景覆盖。产品覆盖2.5MW到18MW全系列风电机组,产品主要应用于陆上和海上场景的风力发电。报告期内公司在售的陆上风电机组主要是 3/5/6/7/8/10/11MW 级别产品,海上风电机组主要是8/9/12/14/16 MW级别产品。后服务市场目前设立有精益运维、机组提质增效、电控系统升级、安全性能提升、风机数字化系统、大部件与再制造、先进智能装备、实训地建设解决方案等8个产品线,并提供服务定制化方案,覆盖风场全生命周期运行及升级改造多种场景,满足客户个性化需要。
  2.2主要经营模式
  1、风力发电机组整机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获取项目订单,采用“按单定制、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方式,通过向上游符合相应标准的供应商采购定制化及标准化的风机零部件,由公司各生产基地完成风力发电机组的装配、测试与生产后,完成订单交付。
  2、服务业务
  该业务主要涉及风机的增值服务、风场管理优化、人员能力提升等,包括备件方案、精益运维、专项运维、智能装备、智能资产管理、资产优化、培训与咨询等。公司根据客户方实际业务需求,对项目所涉及的人员、技术、物料、装备等方面进行任务分解,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化服务,服务完成后由客户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3、风资源开发投资业务
  该业务是风机整机业务向下游的延伸,主要包括风资源开发、风电场投资及建设、风场运营或转让等环节。公司独立或与合作伙伴联合开发风资源、投资风电场,待项目建成后,或自持运营获取发电收益,或通过项目转让获取投资收益。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主要政策情况
  2025年,中国风电产业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引领下,正式迈入一个以“市场化驱动、高质量发展、全链条协同”为标志的全新阶段。随着风电产业的不断成熟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报告期内,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顶层设计高度和精细化管理深度的政策组合,共同引导中国风电产业迈向更成熟、更稳健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a.深化价格与市场机制改革,奠定市场化发展基石
  2025年,风电行业面临的根本性变革来自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全面深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发改价格〔2025〕136号”)是本年度最具影响力的政策之一。该政策的核心在于,明确推动风电等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电价将通过市场竞争形成。这标志着实施了多年的保障性收购政策框架发生重大调整,虽然场外建立了“差价价格”结算机制,但风电项目的收益模式已正式与电力市场的供需关系和价格信号深度绑定。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专门为分布式风电、园区绿色微电网等就近消纳模式设计了清晰的过网费、辅助服务费用等价格机制,为其创造了可预期、可持续的商业环境。这些政策共同作用,迫使风电项目的投资决策与运营管理,必须从以往注重资源条件和固定电价,转向深度研判电力市场规则、负荷曲线与价格波动,真正接受市场的检验。
  b.强化系统消纳与电网支撑,构建高比例发展保障
  随着风电装机占比持续攀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促进高效消纳成为政策焦点。国家层面先后发布的《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发展的指导意见》与《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构成了应对这一挑战的系统性方案。前者提出新建大型风电基地、海上风电项目等需提高调节能力,鼓励通过“新能源+储能”、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等一体化模式进行开发,从源端提升出力的友好性和可控性。后者则从电网调度管理层面,建立了功率预测考核制度与市场化的辅助服务机制,激励风电场站主动参与系统调峰、调频,从“被动并网”转向“主动支撑”,同时,将新能源消纳划分为大型基地、海上风电、分布式等五类,实施分类引导;并明确提出推动消纳评估从单一的“利用率”指标,向包含绿色效益、系统成本等在内的综合评价体系转变,标志着行业管理向更加科学、精细的方向演进。在硬件支撑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作为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柔性直流、智能化配电等现代电网技术升级,以及关键跨省区输电通道建设,从根本上提升电网对大规模、高波动性风电的资源配置和接纳能力。
  c.规范与激励并举,引导海上风电有序迈向深远海
  海上风电在2025年继续获得明确的战略性支持,政策导向兼顾了规范管理与积极激励。《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年内得到严格执行和细化,其核心是引导新增项目向离岸距离更远、水深更深的海域布局,并对此类项目的生态保护、集约用海和全生命周期监管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确保了行业在快速扩张中的有序与绿色可持续。在积极激励方面,除海上风电增值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外,国家能源局在《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也提出“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
  d.拓展应用场景与激活存量,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政策在拓展风电应用边界和挖掘存量市场潜力方面持续发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推动的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在2025年进入实质性试点推进阶段,该政策通过创新审批流程、明确收益分配机制和并网保障措施,旨在盘活广大农村地区的零散风能资源,为分散式风电发展创造了全新的规模化市场场景。同时,为响应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战略,相关部委开始研究制定并推动出台老旧风电场改造升级的具体标准与配套政策。尽管《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着眼于更广泛的领域,但其明确将能源电力设备纳入支持范围,为运行超过设计寿命、技术落后的早期风电场实施“上大压小”增容改造或等容更新,释放了强烈的政策信号,有望开启陆上风电的“第二增长曲线”。
  e.促进绿电消费与市场衔接,完成价值实现闭环
  为确保风电的环境价值得以充分体现并转化为经济收益,2025年绿电绿证市场建设进入快车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持续推进绿证核发全覆盖,并大力推动绿证交易与能耗双控考核、碳排放核查等政策的衔接,发布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并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绿证走出去等方面提出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在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中,在电解铝行业基础上,2025年增设了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这些政策的出台将促进绿色电力的消费。并在“绿电直连”政策中 ,为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数据中心等高载能用户与附近风电项目开展直接交易提供了规范的通道。这种“点对点”的绿电直供模式,满足了市场对绿色电力溯源和低碳认证的迫切需求,显著提升了风电的消费溢价能力,完成了从生产到消费的价值实现闭环。
  (2)行业发展情况
  a.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中标市场整体平稳运行。
  2025年我国风电行业实现装机显著增长、订单稳健发展的态势,新增吊装与并网容量双双刷新历史纪录。陆上第二、三批“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项目持续推进,海上项目用海规则逐渐明晰及限制性因素有所松动。据国家能源局、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统计,报告期内全年风电新增吊装容量达130GW,同比增长49.9%,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125GW,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5.6GW;截至2025年底,全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突破640GW,继续稳居全球首位。与此同时,从中标规模来看,据行业媒体数据统计,2025年定标规模约207GW,同比小幅微减约6%,中标总量仍处于历史较高区间,市场整体规模保持平稳运行。
  b.电价市场化改革正稳步推进,行业发展逻辑正被系统性重塑
  2025年成为我国风电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的标志性年份。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的发布开启了新电改时代,新能源电量和电价都充满不确定性,风场转让收益反哺制造主业难度骤增,未来整机商资源开发主要为辅助订单获取。同时,行业反内卷和低价的共识初步达成,机组大型化趋势放缓,全行业对可靠性的重视度提升,客户关注点从以往侧重价格竞争逐步转向发电量、机组可靠性、运行寿命、全生命周期效益等综合价值维度竞争,整机商业务重心回归设备制造本源,能否为业主提供差异化解决方案、有效提升发电收益并强化价值创造能力,已成为其参与行业竞争的关键所在。
  c.深远海风电技术实现全球引领,漂浮式与超大功率机组突破落地
  2025年我国海上风电提速进入深远海周期,成为行业新增量的核心赛道。具体为:16MW及以上超大容量机组实现批量应用,全球首台16MW漂浮式风电系统“三峡领航号”、中电建万宁漂浮式海上风电试验项目等完成示范应用,20MW级海上风电机组落地投运,单机效率与项目经济性显著提升。行业开发重心由近海逐步转向离岸50公里以远的深远海区域,漂浮式基础、动态海缆、柔性直流与柔性低频送出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产业链在叶片、主轴轴承、齿轮箱等环节实现更高水平自主可控。海上风电逐步成长为支撑东部沿海能源转型、带动高端装备制造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d.国内风电出海从“走出去”到“走进去”,中国装备全球竞争力持续跃升
  2025年中国风电装备“走出去”实现跨越式增长,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供给方。据海关总署统计,全年风电机组出口量同比增长48.7%,对欧盟出口增长65.9%,对共建“一带一路” 国家出口增长73.9%;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CWEA)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出口容量超773万千瓦,同比增长48.9%,产品覆盖全球28个国家。国内头部整机商加快推进本土化制造、属地化服务、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的能力建设,从单机出口向系统方案输出升级,海外订单价格与盈利水平普遍优于国内市场。中国风电依托完整产业链、技术迭代速度与成本优势,已形成全球领先的综合竞争力。
  (3)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风电设备是一种集成气象技术、空气动力学、工业控制、工业传动、机械装备、电力电子、电力系统、传热学、大型轴承、复合材料、工业防腐等多学科技术的复杂装备系统。不仅需要在上述技术领域有深厚的专业技术积累,还需要在叶片、控制、传动链、风电轴承等核心技术上拥有多年行业的技术沉淀、经验积累和实践经验,才能系统、有效地开发出有竞争力的风电机组。特别是海上风电机组,不仅需要考虑海工装备相关的问题,还需要考虑风电机组特有的海上运输、施工环境、运行环境等复杂的场景,面对的不仅仅是复杂的跨学科技术积累,更需要多年的工程实践经验及项目经验去迭代优化,先发者优势也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相应的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根据CWEA数据,2023年至2025年公司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460万千瓦、350万千瓦、646万千瓦,综合市占率分别为5.8%、4.0%、4.9%,行业排名分别为第7名、第8名与第8名。
  表:CWEA发布的2025年中国风电整机制造企业新增装机容量及占比
  ■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能化技术深度赋能行业,带来风电场运营深刻变革。
  目前AI大模型在气象、能源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可实现气象预测精度与时效的双重提升并快速生成精准气象预报,实现将风机重大故障预警周期提前数月,有效规避非计划停机风险,以期破解风电出力不确定性的行业核心痛点。智能传感、无人巡检、远程运维与大数据分析深度融合,可实现风机运行状态的全流程实时监测、精准调控与前置故障预判,大幅降低人工运维成本与运维损耗,降低风电场运维成本,推动行业运维模式从“被动检修”向“主动预判”转型。更为关键的是,智能化技术与储能、制氢等技术深度耦合,进一步平抑风电出力波动,提升风电消纳能力,推动风电行业从单一设备性能比拼,向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精细化运营转型。
  (2)交易型风机模式逐步兴起,适配市场化改革发展趋势。
  随着2025年电价市场化改革全面落地,传统的发电盈利模式已难以适配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交易型风机成为行业转型新方向。其核心逻辑是依托精准出力预测与精细化运营能力,主动参与绿电交易、电力辅助服务交易,例如调峰、调频等,打破单一上网电价盈利局限,实现收益多元化。该模式倒逼风电企业提升出力预测精度、精细化运营水平与收益管理能力,推动风电产业从“单纯发电端”向“综合价值端”转型,有效提升风电项目盈利水平,优化行业资源配置效率。
  (3)绿电转化技术持续突破,氢氨醇等衍生应用场景逐步推广。
  “风电+制氢”“风电+化工”融合模式加速推广,核心聚焦风电向高附加值清洁能源产品的转化。在合作模式上,风电整机商与化工领域主体、地方政府签订多类绿电转化合作协议,明确绿电供应规模、转化产能、技术标准及长期合作机制,保障绿电转化全流程有序推进、稳定落地。在技术应用上,风电通过电解水制氢、耦合化工工艺等方式,高效转化为绿氢、绿色甲醇等产品,核心解决风电存储难、消纳难的问题,同时为钢铁、化工等难减排行业提供清洁替代方案,进一步拓宽风电的应用边界。
  (4)针对使用环境的适配技术持续升级,设计不同地形环境定制化方案。
  报告期内,行业持续深化针对沙戈荒、低风速、高海拔、低温等特殊地形与气候环境的技术攻关及方案创新,精准匹配不同场景风能资源禀赋与环境约束,定制化技术方案加速落地并实现迭代升级。在沙戈荒场景,强化风机防沙防尘设计、机舱密封防护及叶片抗侵蚀处理,有效应对沙漠戈壁地区风沙侵袭、昼夜温差大等恶劣环境;在低风速场景,持续优化风机叶轮气动设计与运行控制策略,显著提升低风速区域风能捕获效率,推动不同地形风能资源全域高效开发利用;在高海拔场景,通过耐高寒定制化风机设计,优化叶片耐候性能与设备密封水平,适配低气压、强紫外线等特殊运行条件;在低温场景,重点突破低温启动、抗结冰及核心部件耐寒技术,提升严寒地区机组启停可靠性与运行稳定性。未来,随着复杂环境适配技术不断成熟,定制化、场景化、一体化解决方案将成为行业重要发展趋势,进一步支撑风电在更多极端与复杂场景下的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第三节中“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电气财务基本情况
  (一)电气财务基本信息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财务”)成立于1995年12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48198F。
  法定代表人:冯淳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382室
  股东构成: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74.625%, 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8.00%,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00%,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合计为12.375%。
  业务范围(金融许可证):(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十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查询,电气财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二)电气财务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 电气财务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电气财务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及财务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两会一层”组织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高级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激励约束等治理运行机制。电气财务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决策支持和指导作用,进一步保证了电气财务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电气财务组织架构如下: /
  ■
  (二)控制活动
  1、结算及资金管理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电气财务根据各项监管法规,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作规程》《成员单位账户管理操作规程》《成员单位存款操作规程》《网上金融服务系统操作规程》《印章管理办法》及《外部密钥管理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2、信贷业务管理
  电气财务制定了《法人客户授信管理办法》《授权管理办法》《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客户和交易对手主体信用评级操作规程》《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操作规程》《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操作规程》《人民币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企业征信管理操作规程》《委托贷款操作规程》《银团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抵押担保操作规程》及《贷款承诺类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规章,建立了涵盖信贷业务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的信贷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
  电气财务严守监管合规底线,参考监管最新要求,致力于通过系统开发运用不断提升信贷风险管理水平。电气财务陆续开发评级模型、BI数据仓分析、同业授信管理模块,将电气财务信贷业务、信贷风险分析与信息科技有效结合,通过大数据及现代化技术有效监测、评估信贷风险,为信用风险管理提供合理判断依据,严格控制电气财务整体信用风险水平。
  3、投资业务管理
  电气财务制定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投资计划操作规程》《有价证券投资交易对手准入操作规程》《金融同业授信工作操作规程》《基金投资业务操作规程》《资管产品投资业务操作规程》及《投资业务投后管理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建立了涵盖投资业务投前、投中、投后全流程的投资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投资业务。
  电气财务参考监管最新要求,并适应投资业务发展需要,通过系统开发运用不断提升投资风险管理水平。电气财务建有并不断优化金融资产管理系统,具备投资业务审批、资金划拨审批、交易对手控制、业务交易记录、产品估值、财务核算、报表查询等功能。系统已实现场内投资业务审批全覆盖,并通过数据接口直接获取券商和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数据等举措,有效降低业务操作风险。
  4、信息系统控制
  电气财务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操作规程》《信息系统运维操作规程》《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及《新一代票据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等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电气财务主要的业务系统有核心业务系统、新一代票据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各信息系统功能完善,运行稳定,各软、硬件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5、审计监督
  电气财务设立的稽核部是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部在其董事会领导下对电气财务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
  (三)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电气财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以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电气财务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电气财务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电气财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电气财务管理情况
  经审阅电气财务编制的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电气财务资产总额851.77亿元,负债总额760.49亿元,净资产91.28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6亿元,利润总额8.39亿元,净利润6.47亿元。
  电气财务自成立以来,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通过建立贯穿经营活动全过程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风险,加强内部管理,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电气财务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电气财务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具体如下:
  ■
  四、公司在电气财务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电气财务存款余额为20.34亿元,占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款总额的81.48%(即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电气财务存款期末余额占其在电气财务和银行存款期末余额总额的比例为81.48%),活期存款利率区间为0.0001%-1.725%(其中0.0001%为欧元活期利率,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区间为0.10%-1.725%),无定期存款;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电气财务的贷款余额为4.98亿元,贷款利率为2.40%,占公司及其子公司贷款总额的16.12%(即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电气财务贷款期末余额占其在电气财务和银行贷款期末余额总额的比例为16.12%);未发生委托贷款业务。
  五、公司在其他银行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其他银行存款余额为4.62亿元,活期存款利率区间为0.05%-1.35%,无定期存款;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为25.91亿元,贷款利率区间为1.30%-2.95%。
  六、对外投资理财情况
  2025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投资理财的情况。
  七、公司在电气财务办理金融服务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电气财务提供的存款利率平均水平均优于同期间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存款利率平均水平,且公司及其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主决定在电气财务办理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在电气财务办理上述金融服务业务未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八、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将每半年取得并审阅电气财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有),对电气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该报告将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一并披露。
  九、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电气财务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同时,电气财务制订了风险控制制度,能够保障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电气财务办理各项金融服务业务的安全,积极防范、及时控制和有效化解风险。
  根据公司对电气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电气财务在风险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电气财务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电气财务经营情况,并按照《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中的有关要求,不断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防范和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流动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03月27日召开三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流动负债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及逐一分析,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或确认其他流动负债(预计合同亏损部分)。具体如下:
  (一)合并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单位:万元
  ■
  注:①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②此项为已计提的亏损合同确认的其他流动负债,在本会计期间对应的合同标的存货增加,因此对应金额由其他流动负债科目转入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金额。③“本期”指2025年度。
  (二)其他流动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
  注:此项为已计提的亏损合同确认的其他流动负债,在本会计期间对应的合同标的存货增加,因此对应金额由其他流动负债科目转入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金额。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归类为流动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列示于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2025年度,由于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经减值测试,前述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计划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5,242.18 万元,综合减少公司2025年度营业利润5,242.18 万元。因前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项目在本期实现销售,2025年度减少存货跌价准备4,598.06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按照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各类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特征与该类中的其他金融资产显著不同。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对合同资产减值进行测试,根据实际回款情况调整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计划新增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947.22万元,考虑本期转回的影响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5年度营业利润1,798.19万元。
  2、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因部分应收款项未按期回款且有部分合同资产到期转为应收账款,2025年度计划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共计20,831.78万元,考虑本期转回影响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5年度营业利润5,146.43万元。
  3、其他应收减值准备
  公司对押金及保证金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主要是本期末较上年末一年以上的逾期投标保证金余额增加导致。2025年度其他应收计划新增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48.17万元,考虑本期转回的影响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5年度营业利润59.35万元。
  4、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
  公司对长期应收款中分期销售款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2025年度无新增计提减值准备,考虑本期转回的影响因素后,综合增加公司2025年度营业利润12.51万元。
  (三)其他流动资产(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公司将为获取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并按照相关合同项下与确认收入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劳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公司目前涉及的合同取得成本为销售佣金和中标服务费,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根据会计准则进行减值测试后, 2025年度计划新增计提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共计560.59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营业利润560.59万元。本期因转销减少其他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866.36万元。
  除上述减值情况外,公司根据会计政策进行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未发现存在其他资产减值风险,不予计提减值准备。
  三、确认其他流动负债(预计合同亏损部分)的具体说明
  针对部分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合同,公司预计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合同的预期经济利益而产生预计亏损,因此对预计亏损合同损失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预计亏损金额先对合同标的资产(如有)确认减值准备,再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由于预计发货进度均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内,公司将前述预计负债列示为其他流动负债。
  公司对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发生的成本的判断和估计涉及:①以历史经验为基础的合同退出净成本;②预计执行合同所需成本,包括材料成本、工时、工资、制造费用、运输费用、产品质量保证准备等履约成本。
  2025年度,公司根据会计政策进行测试后,计划新增确认其他流动负债9,563.93万元,考虑本期转回的影响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5年度营业利润9,563.93万元。因前期已计提合同亏损准备的项目在本期实现销售,2025年度减少其他流动负债18,528.16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流动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划新增计提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共计32,829.94 万元,转回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共计20,035.71万元,考虑本期转回影响因素后,综合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营业利润12,794.23 万元,同时本期因转销减少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共计5,464.42 万元。
  2025年度,公司计划新增确认其他流动负债9,563.93万元,考虑本期转回影响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5年度营业利润9,563.93万元,同时本期因转销减少其他流动负债18,528.16万元。
  综上,共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营业利润22,358.17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流动负债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电气风电于2025年03月制定了《电气风电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2025年度,公司以行动方案为抓手,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在各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一)聚焦做强主业,保持稳健经营
  2025年,新能源行业规模稳健增长,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统计,截至2025年底,全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突破6.4亿千瓦,同比增长22.9%,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占总新增装机比重超过80%。在风电各细分市场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背景下,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服务国家战略,紧贴国家需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推动科技创新、市场拓展、成本控制、质量保证、交付履约、客户服务、管理改进等工作,深耕主业运营,聚焦稳健经营,不断推动公司向高质量发展。
  1、坚持市场导向,海外市场拓展实现新突破
  2025年度,公司持续发力开拓高质量订单,国内市场方面,重点围绕沙戈荒大基地、深远海等应用场景,聚焦重点客户、重点区域,强化客户与区域协同,深化大客户与区域协同的市场拓展体系建设;海外市场方面,坚定业务“出海”步伐,坚持全球化布局、高质量出海,海外市场多点突破、成效显著。公司坚持高端化、差异化的开发策略,持续推进海外商业模式创新,全力加速业务拓展节奏,积极开拓新区域和新客户,实现订单全面提升。公司深耕东南亚、中东、欧亚等重点区域,在阿曼、波黑等地取得了重要订单突破,此外,公司W2500-126机型成功通过日本海事协会(ClassNK)权威认证,标志着公司正式取得进入日本风电市场的关键准入资质。同时,公司全力推进海外项目交付,在印尼、越南等地项目成功并网发电,阿曼项目风机机组也正式发运;海外交付能力与国际化能力持续提升,为公司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劲支撑。
  2025年度,公司新增订单共计12,283.6MW,海外订单同比增长达84.8%。根据公众号“每日风电”公开信息,国内整机厂商中,公司国内订单市占率从2024年6.8%提升至7.4%,市场排名提升一位,实现了订单市占率和市场排名的双重提升。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在手订单的交付进度,全年交付量同比增长达到50.1%。作为中国海上风电领域的领先品牌,2015-2025年,公司已连续11年位居海上风电累计装机量全国第一。
  2、稳健推进风资源开发,发挥资源带动效应
  2025年度,公司持续深化与核心地方客户的战略协同,通过资源互补与产业支持构建长期共赢伙伴关系,并聚焦重点区域,借力产业带动效应与属地龙头企业合作巩固战略布局,为公司风资源获取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稳步推进资源开发业务,拓展并深化多元化合作模式,根据对各重点地区的深度研判,进一步实施更有效的前期策划以获取资源。全年获得多地区陆上风场开发指标,合计近160万千瓦,并获得部分项目核准;稳步推进山东、温岭海上风电项目。同时通过参股公司转让权益装机250MW。
  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上海电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重点部署东北三省、山东、长三角等重点开发区域,战略布局逐步向具备消纳优势的区域转移,目前已实现资源储备超过4GW,资源核准及备案2,100MW,项目累计开工容量为1,558.6MW,项目累计已并网容量为1,166.5MW。
  3、提升“后市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2025年度,公司进一步健全服务标准化体系,持续深化标杆风场创建工作,推动新建项目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投运。公司不断提升存量风电场运维效率与设备运行可靠性,优化质保期内服务质量与管控水平,推行标准精细化、过程可控化的管理模式,切实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品牌口碑。同时,积极拓展质保期外服务市场,在稳固业务规模与经营效益的同时,重点布局大部件运维、技改升级等增值业务,持续完善海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海外服务综合保障能力。
  在保外业务方面,公司基于市场反馈完成产品优化迭代及新产品开发,有效提升了服务产品市场竞争力,2025年全年,公司质保期外的服务业务以及备品备件的新增销售订单金额为6.91亿元,同比增长46.70%,保外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40亿元,同比增长29.55%。
  (二)强化精细化管理,严格控本降费
  2025年度,公司通过管理改进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市场拓展、成本管控、质量保证、交付履约和客户服务六大核心能力的提升,实现业务能效、管理能效的提升。
  1、聚焦精细化管理,推进全面控本
  2025年度,公司持续聚焦成本控制能力,成本管控贯穿全业务流、项目全过程。对于已中标订单,多维度制定降本路径以达到目标成本;针对新投标订单项目,在投标阶段,系统开展一系列前置管控措施,从源头消除冗余成本,并建立由多部门联动的降本策划机制。完善费用模型标准,全面压降期间费用中可控费用,销售端强化全面预算管理与费用刚性约束,优化营销组织与区域资源配置;管理端严控各项费用支出,推进组织与流程优化;财务端加强资金统筹与完善资金管理计划,提高现金管理效率,有效压降融资成本。2025年度,期间费用率同比下降3.47个百分点。
  2、优化产能布局,提升产能利用率
  2025年度,公司在绿色制造、智能生产及柔性交付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通过部署状态监测系统,有效降低生产能耗;运用数字孪生技术开展工艺布局规划与仿真优化,提升产线资源利用效率与柔性生产能力,支撑低成本、高效率交付。同步推进原材料二维码数字化管理试点,实现供应商端数据穿透与供应链数字化协同。通过轻量化、柔性化设计方案,完成新生产基地布局建设,实现降本化投入。通过进一步深化各方面举措,优化产能布局与利用,提升生产效率。
  3、优化资产管理,运营效率有所提升
  2025年度,公司重点优化应收账款及存货管理体系,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与资金周转效率,持续提升资产周转效率。全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同期提升至2.37。同时,公司不断加强现金流管理,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为经营成果的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5.54亿元。
  公司参股公司处置了部分风场建设项目股权,通过滚动开发及时回流资金,并实现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可靠性
  2025年度,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技术创新引领,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成功把握市场机遇;凭借深入推进产品平台化,日益完善自身产品矩阵,满足了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
  1、海上产品方面,针对国内高风速市场建设成本高等痛点,持续推出适合于高风速超大容量、高可靠产品。2025年度,公司完成EW18.0-260产品样机风场运行验证。针对高风速深远海市场,公司完成第四代产品EW25.0-30X产品设计研发。同时,海神平台针对国内低风速市场对大型化及高单位千瓦扫风面积产品的需求,公司完成第三代产品EW14.0-270验证并实现量产,该产品搭载公司最新Leapx等数字化平台,在保障可靠运行的同时,通过一系列诊断,整场控制技术,可提高低风速区域条件下的机组发电性能。
  陆上产品方面,公司针对沙戈荒市场开发的8.5MW、10MW等产品完成样机验证并持续批量交付。同时基于8.5MW产品开发的更大扫风面积的7.7MW产品以及基于10MW产品开发的更大容量的11MW产品也已正式批量交付。针对低风速市场推出的新一代高可靠超低风速机组6.25MW、6.7MW完成样机验证及测试取证工作,开始大批量交付。
  海外产品方面,基于海外市场需求和特点,进一步强化细分市场的产品差异化竞争,公司持续积极布局适用于海外超低温、低温、高温沙尘、高温盐雾等环境的多款海陆机组,并有多款机型通过了国际型式认证。
  2、2025年度,公司持续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全年研发费用投入5.96亿元,主要投向为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穿透、海陆大兆瓦产品研发、深远海和综合能源技术研究、新一代数字化和云服务平台开发等前沿方向。同时,加强研发团队建设,持续提升研发能力,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研发人员481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29.19%。公司全年新增取得68项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截至2025年12月底,累计获得专利数867项。
  (四)注重市值管理,稳步实现价值回报
  公司重视市值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等有关规定,在2025年12月纳入上证科创板100指数成份股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推动公司价值提升,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在市值管理制度中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通过多种举措多维度夯实股东回报体系,稳定市场价值预期。
  公司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核心发展理念,通过系统性市值管理与精细化投资者服务,持续推动公司市场价值向内在价值回归。2025年度,公司健全市值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市值管理政策研究和各项措施的统筹运用,形成《电气风电2025年度市值管理方案》和配套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公司市值管理目标及路径,实现“价值挖掘-价值传导-价值实现”管理闭环。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效,加强市场价值认同
  长期以来,公司始终聚焦投资者关切,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与沟通实效。公司已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坚持及时、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沪市上市公司2024至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得披露工作A类评价。
  2025年度,公司通过投资者交流、业绩说明会、股东会、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等多种渠道,强化与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等核心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负责人积极参与相关交流活动,助力投资者更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增强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全年在定期报告后举行4次业绩说明会,在上证e互动上累计回复投资者相关问题150余次,有效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咨询300余次。
  (六)强化公司治理根本,助力高质量发展
  2025年度,公司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及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并在此基础上提升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治理能力和绩效水平。
  1、根据新《公司法》并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5年年度,公司完成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并经股东会批准生效。
  2、为进一步提升决策科学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公司建立了资本市场讯息常态化传导机制,通过资本市场周、月报,及时向管理层传递资本市场动态、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不断深化管理层对资本市场的理解与认知。公司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体系,积极为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提供便利条件,专门组织重要项目现场调研活动,助力独立董事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实况,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参与、专业咨询、制衡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保障。
  与此同时,公司高度重视舆情管理工作,将其作为稳定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重要抓手。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为舆情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开展提供明确指引。同时,公司在月度报告中系统汇总舆情情况,持续优化舆情监测分析关键词库,保持全方位、常态化的舆情监控力度,密切跟踪各类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坚持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应市场关切,主动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与品牌声誉。
  3、2025年度,公司按时保质完成ESG报告的编制、披露与解读工作。同时基于行业特性与管理实践,全面考量监管政策、标准指引及同业动态等内外部要素,更新公司ESG议题库。针对这些议题,制定涵盖不同评估维度的影响重要性与财务重要性问卷,并向关键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开展调研工作,最终识别出应对气候变化和产品安全等双重重要性议题。报告发布后,通过媒体平台进行报告解读,传递公司可持续发展价值。同时,公司完成运营层面温室气体排放盘查工作后,编制年度盘查报告和盘查表,规范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
  二、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为持续巩固现有发展成果,并实现业绩改善与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公司将牢牢坚持“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做强做优主责主业”,强化战略引领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核心竞争力,全力以赴改善经营质量,提质增效,稳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战略导向,引领激发新动力
  公司紧密围绕国家“十五五”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绿色转型发展主线,已完成编制“十五五”规划,谋定了今后五年的战略发展目标和前进方向,将聚焦整机业务本源,聚力打造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瞄定战略目标,制定清晰路径,坚定不移地推动订单结构优化,拓展“两海+服务”市场,持续提升“两海”订单比例,提高服务收入,并持续扩大资源带动效应。
  (二)做强做优主业,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做优市场开拓,不断强化市场拓展能力,稳步提升市场占有率;精准抢抓高质量优质订单,加快推进“两海+服务”市场布局,以结构优化激活增长动能。国内深耕“沙戈荒”、深远海及“风电+”复合场景,强化与各大能源集团的战略合作;海外市场方面,以创新业务模式深度挖掘优质增量空间,力争实现海外业务规模与效益双重突破。同时,构建“敏捷、精益、稳健、协同”的交付体系。围绕全年交付任务目标,推进好项目管理平台的建设,以高质量交付满足合同履约。
  二是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能力,以技术引领支撑产品与技术双领先。穿透核心技术,集中资源突破关键技术领域,健全完善大技术管理体系,推动技术创新与管理效能同步提升。根据客户多元化需求,推动产品综合解决方案系统集成,并全面提升质量保障能力,以过硬技术与可靠品质筑牢核心竞争优势。同时,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构建开放创新生态,让技术突破真正转化为市场竞争力。
  三是进一步做细服务,聚焦后市场服务能力升级与服务质量提升,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导向,持续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存量风场精益运维体系建设,推动“智能运维”向“智慧运营”升级,全面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同时,做强做优保外服务业务生态,重点围绕老旧机组技改升级等高附加值领域,力争实现保外服务及备品备件业务订单结构持续优化,高附加值服务占比提升,推动订单量与营收规模双增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四是进一步做深管理。坚持以效益为核心导向,全力提升经营运行效率,强化全链条成本管控能力,稳步推进产品成本优化下降。重点围绕产品成本与项目成本精准发力,深化成本精细化管理,加快 “两海”市场订单落地转化,逐步优化产品整体盈利水平。同时,健全费用管控标准,从严管控期间费用,不断优化费用率水平。以效率提升与风险防控双轮驱动,全面推动管理体系迭代升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管理支撑。
  (三)坚持规范运作,筑牢合规根基
  2026年,公司将持续跟踪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监管要求,建立治理制度“动态更新机制”,对现行治理类制度开展系统性梳理与迭代修订,确保制度体系始终与监管导向、市场实践同步。重点围绕董事会运作机制、市值管理、信息披露规范、关键少数行为约束等核心环节,推动制度从“合规达标”向“治理效能提升”升级,强化制度的可执行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公司将继续深化ESG管治与可持续发展,在对标国际主流ESG评级标准及监管要求,高质量做好《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披露,持续提升公司在环境、社会与治理方面的绩效与评级的同时,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公司发展战略与日常经营管理全过程,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着力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创新驱动能力、风险抵御能力及价值回报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与中长期发展韧性,将ESG表现转化为市值管理的核心优势。公司将持续深入推进碳盘查项目,确保数据来源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全面系统梳理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碳排放状况,为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坚实可靠的数据支撑,助力“双碳”目标的有效达成。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理念,不断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丰富投资者回报实现方式。公司将严格遵照利润分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稳健、可持续的利润分配与分红政策,在保障公司业务发展与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各类合规有效的市值管理举措,持续提升投资价值与股东回报水平,切实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与认同感。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建立多维度、多元化投资者沟通渠道
  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化与资本市场的高效对接与良性互动,以投资者交流、策略会、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为载体,健全投资者互动长效机制;及时响应投资者热线及上证e互动中的各类咨询,主动倾听、精准回应投资者诉求;依托“走进上市公司”活动,组织投资者实地走访生产基地、风场,帮助其全面、直观认识公司综合竞争力,持续拓宽沟通渠道、提升公司透明度,积极向市场传递公司内在价值。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结合公司实际,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专项培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公司将积极做好各项监管政策的研究与学习,及时传达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监管政策要求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监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并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确保严守履职“红线”,切实助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2026年,公司将严格按照最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持续优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重点为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提供支持与资源保障,确保其独立行使监督与咨询职能。全年将组织重要项目现场调研,聚焦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等战略议题,推动独董深度参与关键决策。同步强化履职记录、信息获取与沟通反馈机制,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决策制衡、风险识别与专业赋能方面的独特作用,助力公司治理效能与高质量发展双提升。
  三、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的实施受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政策调整、技术创新进展、行业竞争加剧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因素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努力降低风险,确保行动方案目标的实现。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定期对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在2025年度根据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该制度予以了修订,以更好地开展募集资金管理工作。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或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经董事会批准后在6家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亦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述6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上述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42,060,967.79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0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部分募投项目中的“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319.0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目前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共计3,319.48万元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承诺的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及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以前年度变更情况
  随着国家新能源政策的不断调整以及公司近年来海上风电业务较快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海上风电运维增长的需求,经2021年10月22日分别召开的董事会一届十次会议和监事会一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1年11月2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募投项目之一的“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变更为“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变更后,“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8,758.0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在风电行业快速发展和风机产品迭代加速的趋势下,募投项目之一“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原拟投入的部分试验设备已经无法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产品开发需要,与此同时行业内部分关键零部件供应商投资建设的大型化风机零部件试验台已经基本可以满足公司的研发需求。公司可通过与前述供应商达成战略合作,有效利用其试验台资源开展后续新产品的研发验证任务。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2023年12月18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4年01月0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取消该项目项下的两个子项目“变桨轴承试验台”、“偏航系统试验台”,并相应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共计8,976.36万元。变更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4,851.1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暂不决定具体投向,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情况详见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2025年度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情况,也不存在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均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3、以上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4、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已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该账户中的银行利息收入。
  5、原募投项目“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变更为“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以前年度变更情况”。
  6、经董事会一届十次会议和监事会一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募投项目“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能源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电气风电云南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相应变更为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
  7、经2022年03月07日分别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募投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地点分别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海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东省海阳市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和江苏省盐城市,项目名称相应变更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经股东会批准,公司调减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共计8,976.36万元。经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以前年度变更情况”。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之“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本项目的各项内容均已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具体研发成果详见董事会于2024年03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截至2025年11月28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03,287.53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01,058.52万元,专户利息2,229.01万元),本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已全部使用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9、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之“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34,019.21万元,其余已签合同尚未支付金额支付完毕后,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本项目主要为建设风电测试基地,构建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及核心部件的综合试验验证与认证能力,重点开展风电机组整机及关键零部件的测试研究。截止目前已按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建成全功率机舱试验台,实现发电机型式试验与传动链全功率测试,完成多款机型及核心部件试验;建成型式认证实验室,具备不同 MW 级陆海机组样机型式测试及数据分析能力,形成研发设计闭环。项目有效补齐大功率风电机组研发测试短板,大幅缩短新产品研发与认证周期,提升产品可靠性与技术稳定性,强化关键零部件技术穿透与供应链掌控能力,支撑技术迭代与自主可控,完善研发创新体系,夯实核心竞争力,服务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各项内容均达到可研报告预期。
  10、由于募投项目之一“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受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地点影响,其启动时间晚于原计划。同时,为确保测试平台的技术前瞻性,公司专家组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反复论证,耗时较长,并且公司审慎地实施和监督本项目设备采购、运输、安装以及调试等各个环节,导致建设周期有所延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详见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11、截至2024年06月30日,募投项目之“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本项目已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具体成果详见董事会于2024年08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截至2025年11月28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29,269.9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8,758.02万元,专户利息511.95万元),本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已全部使用完毕
  1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之“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以上项目均已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具体成果详见董事会于2025年03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截至2025年11月28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4,258.25万元,本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已全部使用完毕。
  13、经董事会审议,募投项目之“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 “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 “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319.0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目前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共计3,319.48万元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6年0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本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891.5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251,833.69万元,未弥补亏损为251,833.69万元,实收股本为133,333.34万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已于2026年0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主要原因
  2022年起,国内陆上、海上风电市场全面进入平价时代,市场竞争激烈,风机招标价格持续下行,公司风机产品销售订单价格也因此逐年下降。公司通过积极推动产品大型化、调整技术路线、供应链降本等方式压降产品成本,对销售订单项目成本进行全流程、精细化管控,2024年以来销售订单毛利率有所改善。此外,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测算,因近年风机招标价格仍处于低位,部分风机销售订单的预估成本大于未来可实现收入,公司对该部分差额计提亏损合同损失准备,将其中超过已计提的存货跌价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进一步减少了公司利润。
  2025年度海上风电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海上风机产品销售价格同比有所下降,叠加部分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进度延期,导致海上风机销售订单交付放缓,未能按计划转化为销售收入。同时受年内市场装机高峰影响,部分零部件价格上涨,供应链降本不及预期。
  以上各项因素综合导致公司自2022年度开始出现亏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到人民币251,833.69万元,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2026年是国家“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开启新征程的奠基之年。公司将以服务国家战略为担当,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通过科技创新、优化结构、精益履约全力改善经营状况,弥补亏损,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一)通过科技创新奠基盈利能力,攻坚提质降本
  一方面,聚焦核心技术突破,围绕叶片、系统控制等重点领域推进技术攻坚,强化部件质控与产品验证,以NCR(Non-Conformance Report,不合格品报告)、FMEA(Failure Mode and Effects Analysis,失效模式与效应分析)等工具提升产品可靠性,降低质量损失。另一方面,精准把握市场趋势,优化产品布局,加快沙戈荒、深远海等定制化机型研发,推动风机从“多发电”向“发高价电”转型,主动适配电力市场化交易需求,以产品价值提升驱动盈利改善。
  (二)市场营销优化业务结构,强化“两海+服务”
  通过大力发展高毛利的“两海+服务”业务构建利润增长强劲引擎。“两海”即为海上整机业务和海外整机业务,其中海上以好品质和伴随式服务重构优势,致力打造“海上首选品牌”;海外以创新模式不断深耕,致力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而陆上则以高质量接单稳定主营业务底座。“服务”即保外服务业务,通过强化基础运维、加强智慧运营,实现服务业务新台阶。
  (三)通过优化联动筑牢交付保障,精益赢得客户
  强化供应链战略协同,构建分级分类供应商管理体系,推动关键部件联合攻关与产能共建,提升供应链韧性与响应速度。统筹全局履约节奏,建立动态排产与库存预警机制,实现从订单到交付的全流程可视可控,以精准交付降低运营成本。升级现场服务能力,构建区域化运维平台与标准化作业体系,通过专业化赋能提升一线团队的技术实力与客户响应效率,以高水准交付增强客户粘性,为优质订单持续获取提供有力支撑,助推公司经营改善。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6-004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实施利润分配。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2025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同时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年度亦拟不派发股票股利。
  ●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8,915,346.4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60,210,861.55元。母公司2025年度期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83,397,388.08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43,608,249.63元。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实施利润分配。本年度公司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因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2025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
  2、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第(六)项关于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为:“在满足本条上述第(四)项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年度亦拟不派发股票股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03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09月成立,2012年0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担任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飞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飞先生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0年的执业经验,以及多年负责大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精通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熟悉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规定和内控规范审计的实务操作,专长于企业重组和协助企业上市的业务。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复核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贸易与零售、化工等。
  拟担任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费凡先生,现任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多家国有企业、A股上市公司、H股上市公司和香港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及生物医药等行业;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拟担任本公司2026年度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韬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5年开始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多家国有企业和A股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化工、汽车和新能源等行业;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业务工作量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的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为32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2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8万元。以上金额均不包含差旅费等代垫费用以及相应的流转税和其附加税费。
  在2026年度审计服务范围、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审计服务需投入的审计人员数量和工作量等因素与2025年度相比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不高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本续聘事项后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业务工作量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以及签订2026年度审计服务业务约定书。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三届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安永华明具有合格的业务资质,其服务团队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行业知识与审计经验。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顺利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董事会继续聘请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董事会三届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8日
  公司代码:688660 公司简称:电气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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