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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及附属公司(“本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等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3.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5名,亲自出席董事15名。 4.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本集团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本行已于2025年12月及2026年1月分别实施完成A股及H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63元。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以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总股份883.64亿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684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48.80亿元。本年度无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6.公司简介 本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1987年4月1日,本行重新组建后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2023年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本行居全球银行第9位。 普通股和优先股简况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二、主要业务简介 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本行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服务渠道,以及境内2,800余家网点、境外24家分(子)行及代表处,为307万公司客户和2.05亿零售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包括存贷款、产业链金融、现金管理、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投资银行、资产托管、财富管理、银行卡、私人银行、资金业务等。本集团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涉足金融租赁、基金、理财、信托、保险、境外证券和债转股等业务领域。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 ■ 注: 1. 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要求计算。 2. 客户贷款不含相关贷款应收利息,客户存款包含相关存款应付利息。 3. 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 4. 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5. 利息净收入与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比率。 6. 根据监管口径计算。 7. 根据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8. 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计量,计算范围包括本集团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及金融机构类附属子公司(不含保险公司)。 四、报告期内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人民币百万元) ■ 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 1.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份总数88,363,784,223股,其中:A股股份53,351,921,593股,占比60.38%;H股股份35,011,862,630股,占比39.62%。本行普通股股份中有31,833,482,023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2.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300,350户,其中:A股272,268户,H股28,082户。2026年2月28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338,531户,其中:A股310,669户,H股27,862户。 3.报告期末,财政部为本行控股股东。 4.报告期末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注: 1.相关数据及信息基于本行备置于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股东名册及股东向本行提供的资料。 2.本行于2025年6月完成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3户特定对象发行14,101,057,578股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锁定期为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承诺其原持有的本行A股13,178,424,446股和H股4,553,999,999股的锁定期为本行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自A股发行取得股权之日起18个月。 3.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汇丰银行持有本行H股股份13,886,417,698股。汇丰银行实益持有股份数量比本行股东名册所记载的股份数量多249,218,915股,该差异系2007年汇丰银行从二级市场购买本行H股以及此后获得本行送红股、参与本行配股所形成。该部分股份均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 4.含社保基金会国有资本划转六户持有的1,970,269,383股本行A股股份。除上表列示的持股情况外,社保基金会还持有本行H股610,064,000股,系通过管理人间接持有(含港股通)。报告期末,社保基金会持有本行A股和H股共计12,148,552,900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3.75%。 5.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本行H股。持股数量为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已剔除汇丰银行、社保基金会通过该公司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249,218,915股、7,027,777,777股,也未包含上述两家股东直接持有的,登记于本行股东名册的H股股份13,886,417,698股、1,405,555,555股。 6.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包括上述两家公司在内的7家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公司,均授权委托中国烟草总公司出席本行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7.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本行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二)本行与5%以上股东之间股权关系图 ■ (三)优先股 1.优先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68户。2026年2月28日,优先股股东总数68户。 2.报告期末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 注: 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所列的信息统计。 2.“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3.根据金融监管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据本行所知,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与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中的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本行未知其他前十名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其他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5年,本集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切实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压舱石作用,业务经营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报告期末,集团资产总额15.55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35%。其中客户贷款余额9.12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684.49亿元,增幅6.64%;客户存款余额9.31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074.80亿元,增幅5.77%。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956.22亿元,同比增长2.18%;实现营业收入2,650.71亿元,同比增长2.02%。 报告期末,集团不良贷款率1.28%,较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8.38%,较上年末上升6.44个百分点。 (一)利润表分析 1. 利润表构成及变动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956.22亿元,同比增加20.36亿元,增幅2.18%。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利润表项目的部分资料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1,730.75亿元,同比增加32.43亿元,增幅1.91%,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65.29%,是本集团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集团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81.83亿元,同比增加12.69亿元,增幅3.44%,其中代理类、理财等财富管理收入增长较好,主要是本集团持续深化财富管理特色打造,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理财及代销基金收入增加。 4.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776.55亿元,同比减少0.32亿元,降幅0.04%;本集团成本收入比29.30%,同比下降0.60个百分点。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564.42亿元,同比减少22.35亿元,降幅4.12%,其中贷款信用减值损失537.19亿元,同比增加36.93亿元,增幅7.38%。本集团持续遵循《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充分评估客户潜在风险情况,动态更新减值模型各项参数,充分体现前瞻性信息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同时,近年来持续夯实资产质量,合理计提拨备,具有充分的风险抵御和损失吸收能力。 6.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支出72.49亿元,同比减少19.97亿元,降幅21.60%。实际税率为6.99%,主要是受本集团持有的国债和地方债等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为免税收益的影响。 (二)资产负债表分析 1.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55,483.8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476.71亿元,增幅4.35%,增长主要来自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规模的增长。 本集团在所示日期资产总额中主要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客户贷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主力军、压舱石作用,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信贷投放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报告期末,集团客户贷款余额91,235.7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684.49亿元,增幅6.64%。 本集团在所示日期客户贷款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公司类贷款余额60,438.1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772.32亿元,增幅8.57%,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558.97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213.35亿元。 个人贷款余额28,350.3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26.32亿元,增幅3.00%,其中,个人住房贷款较上年末减少241.52亿元,降幅1.65%,信用卡贷款较上年末减少70.56亿元,降幅1.31%,个人经营贷款较上年末增加486.44亿元,增幅11.76%,个人消费贷款较上年末增加654.71亿元,增幅19.82%。 票据贴现余额2,447.2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5.85亿元,增幅3.64%。 2.负债 报告期内,本集团认真落实负债质量“六性” 管理要求,持续提升负债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坚持以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目标,遵循与经营战略、风险偏好和总体业务特征相匹配的原则,优化完善与负债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负债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夯实客户基础,持续加强对负债来源、结构、成本等方面的监测、分析与管理,整体负债业务稳健发展。 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142,681.0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229.86亿元,增幅3.80%。其中,客户存款较上年末增加5,074.80亿元,增幅5.77%,在负债总额中占比65.23%,较上年末上升1.20个百分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较上年末增加894.70亿元,增幅8.33%,在负债总额中占比8.15%,较上年末上升0.34个百分点。 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余额93,078.1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074.80亿元,增幅5.77%。从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占比54.59%,较上年末下降1.09个百分点;个人存款占比43.62%,较上年末上升1.24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上看,活期存款占比30.83%,较上年末下降2.25个百分点;定期存款占比67.38%,较上年末上升2.40个百分点。 本集团在所示日期客户存款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三)现金流量表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64.62亿元,较上年末净减少354.88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1,324.41亿元,同比多流入1,897.89亿元。主要是本期吸收客户存款产生的现金流入以及拆借、回购等流动性管理工具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1,804.72亿元,同比多流出823.83亿元,主要是本期债券投资产生现金净流出增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129.52亿元,同比少流入295.68亿元,主要是虽然本期增发普通股使得现金流入增加,但同时发行债券及永续债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减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四)分部情况 1.按地区划分的经营业绩 本集团在所示期间各个地区的营业收入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汇兑收益/(损失)、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益 / (损失)和其他收益。下同。 2.总行含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下同。 3.因分部间收入分配考核规则的调整,同期比较数据已根据当期口径进行编制。 2.按业务板块划分的经营业绩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成四类: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和其他业务。本集团在所示期间按业务板块划分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注:因分部间收入和支出分配考核规则的调整,同期比较数据已根据当期口径进行编制。 (五)资产质量 本行恪守监管要求,保持严格的资产风险分类标准,资产质量基础不断夯实,资产质量水平保持稳定。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1,169.83亿元,不良贷款率1.28%,分别较上年末增加53.06亿元、下降0.03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余额和占比较年初有所上升。本集团对逾期贷款采取审慎的分类标准,逾期60天以上的境内对公贷款均已纳入不良贷款,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纳入不良贷款,逾期90天以上贷款占不良贷款的82.60%。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关注类及逾期贷款分布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七、重要事项 根据证监会于2025年5月出具的《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81号),本行于2025年6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101,057,578股,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和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认购协议最近一个交易日A股收市价为人民币7.36元/股。本行按照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51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119,940,554,882.23元,每股可得净额为人民币8.51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本行股份总数由74,262,726,645股增加至88,363,784,223股。详情请参见本行2025年6月18日的公告。 公司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日 期 2026年3月27日 (负债来源稳定性、负债结构多样性、负债与资产匹配的合理性、负债获取的主动性、负债成本适当性、负债项目的真实性。)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可持续发展报告部分指标出具了独立的鉴证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董事会社会责任(ESG)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定期听取可持续发展管理工作汇报。董事会社会责任(ESG)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年度报告,定期听取或审阅高级管理层关于ESG领域战略实施、绿色金融、气候风险管理、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的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本行董事会为本行ESG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对本行ESG整体战略、气候相关风险管控策略及服务“双碳”目标行动方案的制定、实施、监督及成效评估承担最终责任。本行在关键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机制中设立绿色金融占比、还原绿色金融相关的价值创造等量化指标,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属于可持续发展管理方法,未体现在上述清单。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6-00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香港和北京召开。本行于2026年3月13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会议由任德奇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5名,亲自出席董事15名。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5年度行长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5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5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详情请见本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2025年度报告》及《交通银行2025年度报告摘要》。 (四)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6-006)。 (六) 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评估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续聘曹国鸿先生为交行-汇丰战略合作顾问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续聘曹国鸿先生为交行-汇丰战略合作顾问的议案》,同意续聘曹国鸿先生为交行-汇丰战略合作顾问,任期为三年。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情况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详情请见本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关于2025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5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同意向股东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25年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5年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同意在本行官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2025年资本管理规划实施及2026-2028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5年资本管理规划实施及2026-2028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2026年度境外投资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6年度境外投资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2026年度风险偏好与风险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6年度风险偏好与风险政策》。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消保工作2025年度工作总结和2026年度工作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消保工作2025年度工作总结和2026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内部审计2025年度工作总结和2026年度工作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内部审计2025年度工作总结和2026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聘用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详情请见本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编号:临2026-007)。 (二十)关于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设机构重大关联交易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设机构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下设机构拟开展业务符合监管部门有关关联交易公允性、合规性等要求,已履行业务审查审批程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号:临2026-008)。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5-00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热线电话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者沟通质效,畅通交流渠道,借助数智化技术,丰富投资者获取的信息,提升交流体验,本行自本公告日起启用新的投资者热线电话:021-23538555。原号码“021-58766688”即日起停用。 除上述调整外,本行电子信箱等其他投资者服务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上变更。 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本行沟通交流。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6-00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变更股权的批复》(金复〔2025〕272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81号)批准,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101,057,57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1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120,00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9,445,117.77元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940,554,882.23元。截至2025年6月13日,本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上述款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41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本行制定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行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银大厦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于2025年6月13日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联席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已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具体参见本专项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未出现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不相符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本行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本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本行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本行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联席保荐人,对本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本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投入的资金均包含本行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6-00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68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本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883.64亿股为基数。本行若在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57.84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行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报表银行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80.77亿元。 (二)按照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的原则等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113.27亿元。 (三)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883.64亿股为基数,向本行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684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48.80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本行已派发的2025年半年度股息(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563元(含税)),本行2025年度全年每股分配现金股利3.247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86.92亿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2.3%(即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四)利润分配后,本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中国会计准则报表银行未分配利润均为人民币2,715.00亿元。 (五)本年度无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行将维持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本行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三、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7日,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5票,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会议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本行章程规定,确定分红派息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本行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本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6-0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近日收到联席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关于更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海通作为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联席保荐人,原指定蔡锐先生和朱东辰先生为本行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朱东辰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担任本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委派徐立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朱东辰先生继续担任本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变更后,国泰海通委派本行的保荐代表人为蔡锐先生和徐立女士。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 徐立简历 徐立女士,中国国籍,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以来主持或参与了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天风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耀皮玻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青岛银行IPO、招商证券A+H配股、中国银行优先股、浙商银行A+H配股、青岛银行A+H配股、天风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徐立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6-00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 一、毕马威华振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海云,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石海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石海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本项目的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砾,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砾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李砾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国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少东,是香港会计师公会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陈少东1993年开始在毕马威执业,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陈少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金乃雯,199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金乃雯199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金乃雯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4,526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3,81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5万元;相关专业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28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减少人民币141万元,同比减少3%。 二、毕马威香港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于2025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6年3月27日,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行6名独立董事已就《关于聘用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续聘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担任本行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6年3月27日,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担任本行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其中:毕马威华振负责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相关专业服务;毕马威香港负责本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及相关专业服务。聘期自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时起,至本行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时止。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5票,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用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公司代码:601328 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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