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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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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庄瑞兰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友娟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王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收费根据与信永中和签订的审计协议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经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在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公司研发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3月24日发出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陈启章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龚文旭先生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启章、李云、王云、陈翠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晓玫、李光金、李树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云、陈翠容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并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并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启章、陈翠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人才与科技发展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自科技”)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含各级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026年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可滚动使用)。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余额为51,605.3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中自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2026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包含新增担保、原有担保及其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的适用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其中合并报表范围内现有一级控股子公司包括四川中自未来能源有限公司、中自环保科技(长春)有限公司、四川中自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泽泰绿能贸易有限公司、四川中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海南中自泽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自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自能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现有一级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四川中自未来能源有限公司
  ■
  2、中自环保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
  3、四川中自新材料有限公司
  ■
  4、成都泽泰绿能贸易有限公司
  ■
  5、四川中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6、海南中自泽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
  ■
  8、浙江中自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9、中自能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处于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2026年度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是为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的担保额度预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被担保方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基于上述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股东自身性质及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本次担保将由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被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均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1,605.33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9.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并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要内容提示: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并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65,550.00万元,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并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65,550.00万元,关联委员陈启章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并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65,550.00万元(不含税,下同),关联董事陈启章、陈翠容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注: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经审计的不含税金额。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
  注: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派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情形,因此公司在2021年未将与其发生的日常采购交易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在2021年公司上市问询过程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其视同公司其他关联方,将公司向其采购的贵金属视同其他关联交易披露。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四川程驷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之配偶控制的其他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光电”)作为少数股东持有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光明”)20%的股权,对中自光明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将其视同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光明光电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亦视同关联方,将本公司向其采购的贵金属视同其他关联交易披露。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安徽神舟中自共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24年7月,中自科技与合肥神舟催化净化器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立安徽神舟中自共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舟中自”),中自科技持股35%,对神舟中自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将其视同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而进行的业务,主要包括向关联人租赁房屋、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行情为基础定价,公司遵循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及影响
  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开展,关联交易在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
  至2026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启章、陈翠容、罗华金、陈翠仙、四川圣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圣诺开特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以下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并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16日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6年4月16日(9:00-17:00),17:00以后不再办理股东登记。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四)注意事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龚文旭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电话:028-87869490
  传真:028-62825889
  电子信箱:zzq@sinocat.com.cn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额度、银行保函额度、信用证额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交易额度、项目贷款、跨境融资租赁和内保外贷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和担保方式以银行审批意见为准)。本次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经股东会授权,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信额度总额度内签署上述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借款、担保、抵押、质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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