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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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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15.96万元。截至2023年7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94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7,682.1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34,133.00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29,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633.00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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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2020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公司与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9月,公司与全椒金宏、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宏”)、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2月,公司、项目所属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11月,公司与北京金宏、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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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7月,公司、项目所属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5年5月,公司、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物流”)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5年12月,公司、金宏气体(淄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金宏”)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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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IPO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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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7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IPO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授权额度及使用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80亿元的暂时闲置IPO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授权额度及使用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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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7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IPO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授权额度及使用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80亿元的暂时闲置IPO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授权额度及使用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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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已完成建设,公司决定将其结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15.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本年度,公司实际使用结余募集资金315.8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公司决定将其结项,因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仍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待款项付清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63.7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本年度,公司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863.7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共计7,937.19万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10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共计7,386.40万元。
  2、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1)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4,6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6,500.00万元向孙公司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
  2025年5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金宏物流为“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实施主体金宏物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5年11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原项目“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投资规模并将该项目结项,同时使用预计节余募集资金24,123.18万元向控股孙公司淄博金宏一次或分期提供借款以实施“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
  本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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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中,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11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原项目“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投资规模并将该项目结项,同时使用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金宏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本年度,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宏气体《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6SUAA1B0012)。报告认为:金宏气体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金宏气体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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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使用的为项目口径实现的营业收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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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使用的为项目口径实现的营业收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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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使用的为项目口径实现的营业收入。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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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使用的为项目口径实现的营业收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6-009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产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的,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对入池的纸质汇票及电子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并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结合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主体
  资产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资产池额度的情况。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金融资产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最高额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要。公司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有利于实现资金集中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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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定期听取战略与ESG委员会对ESG相关工作的汇报;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和批准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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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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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根据议题重要性分析结果,以下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但均在报告中正常披露:(1)尽职调查(2)利益相关方沟通(3)平等对待中小企业(4)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5)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6)反不正当竞争(7)循环经济(8)乡村振兴(9)社会贡献
  2、科技伦理及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已在报告正文中解释说明,详见议题重要性议题管理章节。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6-017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VIP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0日
  至2026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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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议案外,与会股东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及《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截至股权登记日,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3日及2026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会议联系人:卞海丽
  邮编:215152
  电话:0512-65789892
  传真:0512-65789126
  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6-014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股东会审议批准;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也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季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季度绩效薪酬及年度绩效薪酬之和占比原则不低于基本薪酬与季度、年度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戴张龙先生、刘斌先生、师东升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6-008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次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回款预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新加坡元、越南盾、泰铢、瑞士法郎等。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减少外汇汇率波动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冲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实现外汇套期保值。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任一时点合计,含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或等值货币,含本数)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远期结售汇,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交易工具为外汇远期合约,交易场所为场外。通过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期限,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外汇远期结售汇的产品结构简单,不涉及期权、期货业务及相关组合性产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选择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能力良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在本次审议的额度下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前次已授权未到期的合约除外),合同生效条件、附加条件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以正式签订的远期结售汇合同为准。
  (五)交易期限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6年3月27日至2027年3月26日,在授权有效期内交易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任一时点合计,含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或等值货币,含本数)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本次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可能偏离实际收付汇时的汇率,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相关款项若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将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承受一定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存在一定的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针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对结售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职责范围、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加大跟踪催收应收款项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3、公司财务部门作为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经办部门,将会密切关注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涉及的市场情况,及时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的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新加坡元、越南盾、泰铢、瑞士法郎等,当汇率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会造成极大影响。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出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考虑,符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6-010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IPO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IPO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08.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86.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截至2020年6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85号”的《验资报告》。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15.96万元。截至2023年7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94号”的《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IPO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2025年1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IPO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生产采购付款、日常经营费用和偿还流动资金贷款等),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IPO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人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IPO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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