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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1.57亿元(含税)。2025年11月20日,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698,864,088股,以此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人民币1.20元(含税)的现金红利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44亿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待分配。公司2025年半年度分红为人民币31.57亿元(含税),加上本次拟分配的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34.44亿元(含税),共计人民币66.01亿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08%。如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轨道交通装备行业整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处于高质量发展与绿色智能深度融合的加速转型期。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与“双碳”目标持续推进相叠加,绿色能源革命深入演进,行业迈向低碳零碳、智慧高效的新发展阶段,市场需求保持稳健向好,竞争格局加速向全产业链系统解决方案、生命周期服务及清洁能源装备领域拓展。国际上,绿色低碳转型推动轨道交通装备向低碳零碳、智能高效方向升级;国内轨道交通装备市场外资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投资运营主体多元化趋势明显,区域性及新兴企业加快全产业链布局,系统集成能力与新业态竞争日趋激烈。中国铁路客运、货运持续高位增长,旅客发送量与货物发送量均创历史新高或同期最佳水平,国家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保持高位,新线投产特别是高铁里程显著增加,全国铁路网规模质量持续跃升。“十五五”期间,国家铁路发展将迎来承前启后、全面跃升的重要窗口期。国铁集团明确“十五五”期间着力打造世界一流铁路网,到2030年铁路营业里程将达18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6万公里左右,复线率与电气化率大幅提升,“八纵八横”高铁系统全面成网,区域互联互通与货运通道能力显著增强;重点推进四网融合、数智化全面升级、绿色低碳深度转型等战略方向。前瞻性规划与顶层政策,将强力拉动高端装备需求,驱动行业向更高安全、更强智能、更绿低碳方向加速迭代,对技术创新、市场扩容及全球竞争格局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中国中车作为全球规模领先、品种最全、技术顶尖的轨道交通装备及清洁能源装备供应商,行业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完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加速向“制造+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以更高价值的产品与服务赋能全球客户,为交通强国、制造强国建设贡献强大“中车力量”。 (一)主要业务 1.铁路装备业务 铁路装备业务主要包括:(1)机车业务;(2)动车组(含城际动车组)和客车业务;(3)货车业务;(4)轨道工程机械业务。 面向全球市场,把握国内外铁路运输市场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以成为世界一流的轨道交通装备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为目标,加快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打造系列化、模块化、标准化的产品平台和技术平台,不断满足铁路先进适用和智能绿色安全发展需要,行业地位进一步巩固,铁路装备业务平稳发展。持续深化中国中车与国铁集团等重点客户的战略合作,主动融入国铁修程修制改革和机辆系统数智化建设,充分发挥造、修、服务一体化优势,深耕检修服务后市场,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支撑下的铁路装备产品全寿命周期服务能力完善和提升。 2.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 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主要包括:(1)城市轨道车辆;(2)城市交通规划设计;(3)城市交通工程总包。 面向全球市场,抓住都市圈和城市群发展新机遇,加快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系列化、模块化、标准化、绿色化的产品平台和技术平台,以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巩固和扩大国内外市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整体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资本优势、供应链管控优势、成本优势,大力开拓城市交通业务的前伸后延市场,不断向服务领域、机电总包领域、运维领域拓展;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支撑下的“产品+”“系统+”业务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性价比中低运量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提升全生命周期系统解决方案提供能力。 3.新产业业务 新产业业务主要包括:(1)机电业务;(2)新能源装备业务;(3)数智产业业务。 机电业务,以掌握核心技术、突破关键技术、增强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完善技术平台和产业链建设,促进轨道交通装备等核心业务技术升级,并面向工业、交通、能源等领域,聚焦关键系统、重要零部件等,加快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新能源装备业务作为公司主责主业,按照“相关多元、高端定位、全面先进、全链领先”原则,强化资源配置,发挥核心技术优势,建设新能源装备产业集群。已形成以风电装备、新材料等业务为重要增长极,光伏、储能、氢能、环保、工业数字、汽车电驱系统及零部件、船舶电驱动和海洋工程装备等业务为重要增长点的新兴业态。新能源装备业务稳步发展,已成为公司“双赛道、双集群”产业发展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智产业,以赋能铁路装备业务、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清洁能源装备业务的数智化转型升级为核心重点,按照高端化、自动化、精益化、绿色化、数智化“五化融合”的实施路径,发展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半导体及电子元器件、工业软件与工业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及服务、互联网生产服务平台等业务,已成为重点培育的未来重要增长点。 4.现代服务业务 现代服务业务主要包括:(1)金融类业务;(2)物流、贸易类业务;(3)其他业务。 坚持“产融结合、以融促产”,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开展金融业务优化整合,加强风险防控,规范金融服务平台、投融资平台建设,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产融平台持续发力,综合利用产业基金、境内外资金管理平台,为产业拓展和结构优化提供系统化金融解决方案,促进主业实业发展作用不断增强。发展工业智慧物流业务,拓展工业智慧物流在中车产业链企业推广应用,打造离散型制造业物流标杆。持续推进“中车购”2.0平台和中车电商平台业务优化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宜企拍”交易平台的品牌知名度显著提升。 5.国际业务 加快平台公司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平台公司、子企业和境外公司的作用和积极性。坚持市场为王、业务先行,稳增长、强效益、促改革、优结构、激活力、增动力,积极拓展轨道交通和新产业业务国际市场领域。按照“轻资产、重效益、可持续”理念,推进境外绿地投资、合资合作等各项工作开展,实现了“五大转变”,一是出口产品从中低端向高端转变,二是出口市场从传统国家市场向发达国家高端市场转变,三是出口形式从产品出口向产品+技术+服务+资本+管理多要素出口转变,四是出口业务从单一轨道交通装备向多元化业务转变,五是出口理念从产品“走出去”向产业“走进去”、品牌“走上去”转变。践行“本地化制造、本地化采购、本地化用工、本地化维保、本地化营销”的“五本模式”,加强品牌建设和推广,充分发挥海外研发中心作用,不断提升行业影响力和话语权。 (二)主要产品 ■ (三)经营模式 主要经营模式:依靠企业自身所拥有的技术、工艺、生产能力、生产资质,独立完成轨道交通装备、清洁能源装备产品的制造、修理、研发生产及交付。 1.生产模式:由于轨道交通装备、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单位产品的价值较高,其生产组织模式为“以销定产”,即根据客户的订货合同来安排、组织生产。这种生产模式既可以保证避免成品积压,又可以根据订单适当安排生产满足客户需求。 2.采购模式:一般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集中采购,主要采取“统一管理、两级集中”管理模式,即大宗物料和关键零部件由公司汇集各子公司的采购申请,形成集中采购计划,由公司进行统一集中的供应商管理评估、采购价格管理、采购招投标管理,并进行集中订购和集中结算。其他物料等,由子公司根据生产要求制定采购计划,通过集中组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合同,实现集中采购。无论是公司还是子公司的集中采购要统一在“中车购”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完成,实现中车采购业务公开、透明以及可追溯性管理,确保生产原料供应及时,降低采购成本。 3.销售模式:发挥行业技术优势,构建和完善各种轨道交通装备和清洁能源装备技术平台和产品平台,以响应用户需求、提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产品和服务为宗旨,积极参与国内外用户招标或议标活动,通过投标和严格的商务谈判签订供货合同并形成订单,保质保量按期生产,最终实现销售。 4.产业链分布情况:拥有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轨道交通装备和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研发基地;具备以高速动车组、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普通客车、货车等主机企业和清洁能源装备整机企业为核心、配套企业为骨干,辐射全国的完整产业链和生产体系。 5.价值链分布情况:公司产品价值主要分布在以生产高速动车组、大功率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普通客车、货车及相关配套产品制造修理和清洁能源装备及相关配套产品制造为核心价值,以金融、类金融、融资租赁产品为补充的全方位轨道交通装备和清洁能源装备价值链分布体系。 6.科技创新模式:公司坚持“探索一代、预研一代、研制一代、装备一代”的创新思路,明确了“一核两商一流”战略定位,构建轨道交通装备和清洁能源装备“双赛道双集群”产业发展格局,形成“技术集中研究、产品联合开发、能力共建共享”的两级研发管理模式,建成“开放、协同、一体化、全球布局、自主可控”的科技创新体系,形成“两纵两横一贯通”的创新格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车物流有限公司及中车数智科技(雄安)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完成了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控股的中车智程文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30日完成了对公司控股股东中车集团控股的北京中车装备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以上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以前年度数据进行了重述调整。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注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504,109户,H股登记股东户数为2,002户。 注2:截至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558,322户,H股登记股东户数1,975户。 注3:截至本报告期末,中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4,765,441,250股(包括A股股份14,587,578,250股,H股股份177,863,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45%,中车集团持有的公司177,863,000股H股均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 注4: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中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4,765,441,250股(包括A股股份14,587,578,250股,H股股份177,863,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45%,中车集团持有的公司177,863,000股H股均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中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4,765,441,250股(包括A股股份14,587,578,250股,H股股份177,863,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45%,中车集团持有的公司177,863,000股H股均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30.63亿元,增幅为10.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81亿元,增幅为6.40%。2025年12月末,公司总资产为5,507.74亿元,增幅为7.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21.21亿元,增幅为1.97%,资产负债率为60.77%,比年初增加1.77个百分点。2025年,公司新签订单约3,461亿元,其中国际业务新签订单约650亿元;期末在手订单约3,571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2026-007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每股分配比例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11月20日,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8,698,864,08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31.57亿元(含税)。相关的决策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临 2025-034)以及于2025年11月13日披露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编号:2025-050)。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25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698,864,088股,以此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1.2元人民币(含税)的现金红利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44亿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待分配。公司2025年半年度分红为人民币31.57亿元(含税),加上本次拟分配的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34.44亿元(含税),共计人民币66.01亿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2024年度和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二、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34.44亿元人民币(含税),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76.10%,达到50%以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对公司现金流、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过去12个月内以及未来12个月均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或计划。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本方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金流、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及/或其下属企业(不含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往来,公司已与中车集团签署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固定资产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便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中车集团提供金融服务并规范财务公司与中车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往来,财务公司已与中车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依据协议向中车集团提供存款、信贷及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和《关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中国中车关于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24-013)、《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临 2024-014)和《中国中车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4-008)。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所需,相关交易的上限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认为: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并从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车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结算费用、降低利息支出、获得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且交易上限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和《关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披露的《中国中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4-029)。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 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发生金额,主要原因是中车集团及/或其下属企业的业务规模拓展进度晚于预期,以及公司对与中车集团及/或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严格控制所致。 2. 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下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 金融服务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亿元 ■ 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需要保持各种可能情况下的最大限度的灵活性,财务公司严格监测和控制各项服务项目的发生额,保证服务项目实际发生额不超过最高限额,同时由于2025年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中车集团下属企业信贷需求未达到预计的金额。 (四)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 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将积极布局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与中车集团及/或其下属企业业务相关或配套的业务需求将有较大的增长。 2. 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下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 金融服务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中车集团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预计将成为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新的增长点;及对中车集团及/或其下属企业未来信贷服务的潜在需求保持最大限度的灵活性。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中车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9930X,成立于2002年7月1日,住所及主要办公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法定代表人为孙永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000万元,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股东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装备及重要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修理和租赁,以及依托轨道交通装备专有技术的延伸产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车集团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8,912,91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6,244,036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2,668,874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5,813,38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11,4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52%。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车集团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4,056,78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0,790,584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3,266,205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977,21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52,0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68%。中车集团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4,765,441,250股股份(包括A股股份14,587,578,250股,H股股份177,863,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4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中车集团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中车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中车集团于2024年3月28日签署了《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1.《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 交易内容: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向中车集团及/或其下属企业销售原材料、配件、零部件、设备、包装材料、车辆、能源等产品,提供修理、安装、培训、加工、绿化、安保、卫生、工程承包、项目运营、业务咨询等服务;中车集团及/或其下属企业向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销售原材料、配件、零部件、设备、包装材料等产品,提供修理、安装、培训、加工、绿化、安保、卫生、工程承包、项目运营、业务咨询等服务。 (2)交易原则: 1)在第三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另一方获取产品和服务。 2)在第三方采购产品和服务的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另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 3)在一方与另一方进行的任何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交易中,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较其向第三方提供产品和服务更差的条款向另一方提供该等产品和服务;以较其向第三方提供产品和服务更差的条款从另一方采购该等产品和服务。 4)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签订并不影响双方自主选择交易对象,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如果第三方能按照优于协议项下一方的价格条件提供相同或相似产品和服务,则另一方有权从该第三方采购产品和服务。 (3)定价原则: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凡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如果前三种价格都没有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定价原则的,执行协议价。该协议价应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而确定。合理成本是双方协商认可的提供产品和服务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费用。除非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合理利润是合理成本乘以同行业平均利润率。 (4)协议生效及有效期:在符合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有关约定的前提下,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完毕适当的批准程序(如适用)后,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租赁固定资产及房屋范围: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与中车集团及/或其下属企业按照固定资产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的约定将其各自拥有的固定资产及房屋租赁给对方。 (2)租金及税费:具体固定资产及房屋的租金价格由双方经协商并参照租赁固定资产及房屋所在地当时市场价格确定;出租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该租赁固定资产及房屋的税种税费及其他法定税费的缴纳手续和承担有关税费。 (3)协议生效及有效期:在符合固定资产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有关约定的前提下,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完毕适当的批准程序(如适用)后,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二)金融服务关联交易 财务公司与中车集团于2024年3月28日签署了《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所指中车集团包括中车集团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及联系人,但不包括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协议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如下: 1.服务内容及定价依据 (1)财务公司为中车集团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办理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委托贷款、债券承销;办理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存款证明、资信证明、结售汇、担保、票据承兑等服务)。 (2)财务公司向中车集团支付的存款利率,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确定,并应不高于同期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中车集团或同等条件第三方吸收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3)财务公司向中车集团提供信贷服务,利率或费率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种类业务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费率确定,并应不低于同期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中车集团或同等条件第三方办理同种类信贷业务所确定的利率或费率。 (4)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中车集团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该类型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并且参照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水平。 2.协议期限 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3.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1)中车集团的声明及承诺 1)中车集团在与财务公司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中车集团使用财务公司业务系统,应严格遵守财务公司的规定及要求,并对获取的相关资料和密钥承担保密及保管责任。 2)中车集团同意,在其与财务公司履行协议期间发生的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的变化,须及时与财务公司进行通报和交流;且双方同意在未正式公布前须遵守保密责任。 3)中车集团同意,在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须及时通知财务公司,并配合财务公司启动风险应急处置程序。 ①中车集团在财务公司贷款业务虽未到期,但已出现欠息情况; ②中车集团在财务公司贷款业务出现逾期情况; ③中车集团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④中车集团发生经营风险; ⑤中车集团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出现逾期情况; ⑥中车集团出现其他可能对财务公司贷款业务带来安全隐患的重大事项。 4)中车集团未能按时足额向财务公司归还信贷业务产生相关债项的,财务公司有权终止《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中车集团应还财务公司的债项与中车集团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进行抵销。 (2)财务公司的声明及承诺 1)财务公司在办理各项业务时,将提供快捷、优质、优惠的服务,并对中车集团的监督、质询、批评和投诉给予高度重视和迅速妥善的处理。 2)如出现金融业务风险,财务公司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 ②提前收回贷款; ③对未到期的贷款寻求机会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以便及时收回贷款本息; ④卖出持有的货币基金或其他投资资产。 3)财务公司保障中车集团存款的资金安全,在中车集团提出资金需求时在其存款限额内及时足额予以兑付。财务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向中车集团支付存款的,中车集团有权终止《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财务公司应付中车集团的存款与中车集团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如有)进行抵销及追讨有关差额(如有)及补偿。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结算费用、降低利息支出、获得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核算办法有关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共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3.25亿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一)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损失准备。公司结合2025年末上述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客户性质、账龄分布、期后回款等信息,对于上述金融资产的可回收性进行综合评估后,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4.01亿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公司结合2025年末合同资产所属客户信用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估信用风险损失,计提合同资产(含一年以上部分)减值准备人民币1.65亿元。 (三)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公司对部分成本超过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6.78亿元。 (四)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评估和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0.81亿元。 二、减值准备计提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影响情况 2025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23.25亿元。 三、相关决策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2026-006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3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附注内容。 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本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本公司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本公司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汇总表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孙永才、王铵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698,864,088股,以此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1.2元人民币(含税)的现金红利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44亿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待分配。公司2025年半年度分红为人民币31.57亿元(含税),加上本次拟分配的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34.44亿元(含税),共计人民币66.01亿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08%。如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该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并请董事会将上述授权进一步授予公司董事长及总裁具体负责实施,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税务扣缴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3.2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人民币1,000亿元的融资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裁批准具体融资方式及金额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并提出同意的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担保安排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所属一级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使用银行综合授信等融资融信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下属子公司境内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履约担保,担保总额1,190.0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对上述担保计划中全资子公司之间或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在该类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该等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该等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并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担保安排的公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公司择机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资产支持债券、科创债、境外债券、A股可转换债券、H股可转换债券或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新品种等(以下简称“债券”),发行的各类债券待偿还余额总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0亿元。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和/或符合债券发行相关规定的用途。本次拟发行债券融资工具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提请股东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并在获得股东会授权后将上述授权进一步授予公司董事长及总裁具体负责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证券化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一定额度应收账款保理和证券化,应收账款保理和证券化转让资产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亿元,并不得突破当年公司融资计划总额度。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裁具体实施应收账款保理和证券化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7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总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总裁在授权额度内与授权期限内根据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办理衍生品交易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H股股份一般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无条件和一般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单独或同时以股本或股本关联工具(包括任何可转换或交换成A股及/或H股的债券、期权或其他衍生产品)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于该决议案获股东会通过时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各自20%之新增股份。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一般授权,如果发行A股新股,仍需再次就增发A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实施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实施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并提出同意的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锋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本次董事会前,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王锋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王锋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十八、《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董事的薪酬事项,相关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请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相关内容。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并提出同意的意见(关联委员在讨论自身薪酬事项时已回避)。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请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并提出同意的意见。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增补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代码:601766 公司简称:中国中车 (下转B18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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