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二)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21日,注册资本25,965.52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4504房、4505房,法定代表人吕向阳,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合同能源管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属矿石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证券财务顾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控制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裁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924,394.10千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530,940.26千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40,478.86千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8,764.89千元(经审计)。 (十三)Unifortune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Unifortune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成立于2025年6月25日,注册资本8,500欧元,公司住所位于1123 Budapest, Alkotás utca 53. building F.4. floor,法定代表人Xia Yue Hua,经营范围为:机动车整车批发;机动车整车零售;机动车零部件批发服务;摩托车整车及零部件批发。 截止2025年12月31日,Unifortune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总资产为4,421.34千欧元,净资产为1.59千欧元,2025年1-12月主营收入为0欧元,净利润为-6.91千欧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夏佐全先生实际控制Unifortune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四)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25日,注册资本34,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A801,法定代表人为陆博,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1)纯电动汽车及其衍生车辆以及纯电动汽车及其衍生车辆用零部件的设计、开发;(2)纯电动汽车及其衍生车辆用零部件、组件以及总成的进出口及销售、售后服务及其相关咨询的提供。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454,379.81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16,605.50千元,2025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2,090,942.71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6,647.82千元(未经审计)。 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目前对上市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上述关联人中不存在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2026年预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采购生产经营需要的座椅、锂盐产品、设备零部件及辅料等; (二)2026年预计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Unifortune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将根据其主营业务向本公司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及安防监控、新能源乘用车、汽车零部件、机器人电池组、新能源商用车等在内的相关产品; (三)2026年预计本公司向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运营、人员支持、加工、物资租赁、信息及市场、汽车售后、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 (四)2026年预计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设备改造、调试及维护、生产加工、维修等相关服务; (五)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主要为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提供金融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良好的合作背景,公司按照市价或公允的价格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合理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运行。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并且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且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的,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审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0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债券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受到政策调整、宏观环境、市场波动等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3月27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债券产品,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授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业务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债券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 3、投资方式: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债券产品。 4、投资期限:授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委托理财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并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债券产品,但理财收益水平受到政策调整、宏观环境、市场波动等影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负责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的及时、足额到账,并及时取得相关投资证明或其他有效凭据登记入账。同时关注跟踪并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如涉及本金安全、出现亏损迹象等),应当及时向财务总监报告。必要时由财务总监向总裁及董事会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合同、协议等文本资料进行法律审核。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包括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办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和账务处理情况等。每季度末内审部门向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汇报委托理财业务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核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来源是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列报。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1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集团”或“本集团”)资金使用效率,并促进集团与公司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汽车金融”)的业务共同发展,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集团拟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股东存款业务,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为人民币400亿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上限为人民币12亿元。上述交易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比亚迪汽车金融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比亚迪汽车金融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本项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3)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亚迪路二号41幢9层、10层 (4)法定代表人:周亚琳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 (6)设立时间:2015年2月6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汽车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东及持股比例: ■ (9)财务数据: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比亚迪汽车金融总资产为人民币53,294,134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995,949千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386,037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55,475千元(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 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经查询,比亚迪汽车金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存款业务。 (2)存款利息额度上限:人民币12亿元。 (3)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4)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的存款利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调确定,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 本次交易遵循定价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公司现阶段经营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比亚迪汽车金融主营业务系为购车客户提供购车贷款,其中包括向购买比亚迪品牌全系车型的客户提供贷款服务。公司向比亚迪汽车金融存入股东存款既有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也有利于公司自有资金获取较银行同期存款更高利率的回报,同时有助于公司提高购车金融支持服务水平,对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有积极影响。本次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存款业务,系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及对行业、市场发展的预期综合做出的决定,该项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按照内控管理标准,加强对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所办理业务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股东存款业务产生的存款利息金额为人民币78,085.56万元,公司与比亚迪汽车金融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81,071.43万元;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关于审议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1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审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4,206,012千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14,741千元,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177,108千元,提取盈余公积420,601千元,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4,519,182千元,扣除2024年末期已分红金额14,508,500千元,2025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04,244千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9,117,197,5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8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3,263,957千元(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公司现金红利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约为10.01%。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为抓住新能源汽车在全球加速渗透的历史性机遇,公司将加快全球多地的产能布局以及渠道体系建设,提速新一代“闪充”补能设施普及推广。同时,为持续满足全球消费者对智能化、电动化产品的需求,巩固并提升核心技术领先优势,公司仍需保持合理研发投入水平,构筑差异化核心竞争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保障稳健财务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也是实现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5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有利于提升公司长期竞争实力,符合股东及公司的长远利益。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方式限A股股东),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开拓全球市场,持续推出满足全球消费者需求的技术和产品,用长期业绩为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综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积极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52,095,399千元、66,222,823千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65%、7.49%,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1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 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类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2、交易金额、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等值170亿美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期限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等值170亿美元;所涉及的外汇衍生品仅占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不需要缴纳保证金,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预计占用的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8.5亿美元。 3、风险提示:本交易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伴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快速发展,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加之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汇率和利率波动加剧,公司的外汇风险敞口管理需求也进一步增加。为积极开展外汇风险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能够提高积极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等值170亿美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等值170亿美元。 3、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4、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三年。 5、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所涉及的外汇衍生品仅占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不需要缴纳保证金,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预计占用的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8.5亿美元。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业务风险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规避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品,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操作细则,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处理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以及外币余额不断增长的实际情况拟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并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1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6年5月23日届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第一个锁定期涉及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2025年5月23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A股股票10,714,990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526%,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372.18元/股(即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的成交均价),成交金额为人民币3,987,912,042.0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的购买。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实施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为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日即2025年4月22日的公司总股本3,039,065,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74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8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前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由10,714,990股增加至32,144,970股。 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6年5月23日届满,涉及标的股票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3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9,643,4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117,197,565股的0.1058%。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 ■ 注:上述“营业收入”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3328_H01),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 (二)后续安排 1、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由公司以零元价格收回,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规定的其他时间。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1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 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比亚迪”)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2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现将行动方案的2025年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坚持技术创新,开启高质量发展新纪元 “技术为王,创新为本”是公司发展的核心理念,也是公司发展的不竭动力。2025年,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依托全产业链布局的独特优势,公司卫冕中国汽车市场车企、中国汽车市场品牌、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三冠王”,并历史性登顶全球纯电动汽车市场销量榜首,彰显出强大的市场主导力。2025年公司继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夯实智能化上半场,开拓智能化下半场,并以高端化和全球化双轮驱动,开启企业高质量发展新纪元。 1、持续投入研发,创新驱动成长 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高达634亿元,再创历史新高。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超12万名研发工程师,全球累计申请专利超7.1万项、授权专利超4.2万项。过去一年,公司在电动化领域围绕纯电平台、插电混动平台、智能底盘三大核心技术领域,实现了从充电速度到动力性能、从能耗优化到底盘控制的全维度创新。在智能化领域,公司发布“全民智驾”战略,以“天神之眼”技术矩阵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同时,通过规模优势驱动数据快速积累,使“天神之眼”算法持续加速迭代,实现车辆越开越聪明,越用越安全。除此之外,本集团率先提出智能泊车兜底承诺,为中国市场所有搭载“天神之眼”的车辆提供智能泊车场景下的安全及损失全面兜底,引领智慧生活新标杆。 2、强化品牌高端化,加速布局全球市场 在智能化与电动化的双轮驱动下,本集团品牌高端化取得多维突破,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年内,“仰望”、“腾势”、“方程豹”品牌合计销量实现同比翻倍增长,品牌高端化战略成效显著。其中,仰望U9X跑出全球汽车极速和圈速双第一纪录,以极致技术重塑超豪华标杆;腾势N9三破高速避让世界纪录,将鱼钩测试驶入速度提升至210km/h,以极致安全舒适赢得市场认可;方程豹全年销量同比增长316%,凭借硬核性能与独特设计,让硬派越野电动车从小众走向大众。全球化进展方面,本集团海外市场业务高歌猛进,全年整车出口突破百万辆,同比增长1.4倍,位列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榜首,且在前十大整车出口企业中增速最快,全球化布局再提速。 二、夯实公司治理根基,筑牢高质量发展保障 自“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公司始终将高质量治理作为发展的根基,持续夯实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新《公司法》及监管规则的最新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修订,并全面梳理优化了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在内的23项内部治理制度。通过这一系列“立改废”工作,公司进一步明确了治理层的权责边界,强化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决策职能,特别是审核委员会在财务监督与风险防控中的核心作用,确保了公司决策更加科学、合规、高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制度根基。 在机制运行层面,公司坚持权责分明与有效制衡,切实保障各类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管理长效机制,通过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新规培训、强化内幕信息管理等举措,确保公司运营的透明度与合规性。在此基础上,公司将ESG理念深度融入治理架构与日常运营,持续优化绿色发展路径、保障员工权益、履行社会责任,以高标准治理赋能企业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稳定、可持续的价值回报。 三、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与投资者共享成果 公司继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通过持续聚焦主业,提升公司业绩,夯实行业领先地位,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等多种途径提振资本市场表现,并充分利用现金分红、转增送股等措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持续发展的红利。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稳定、可持续的现金分红,2025年7月29日实施的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及回购注销金额合计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86%。 同时,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提升广大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公司首次采用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以下简称“送股转增”),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8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送股转增有效扩大了公司投资者基数,扩大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也有力支持了公司投资者与消费者双向转化进程。 四、践行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2025年,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信息披露始终持续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自上市以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评级中连续十三年获得A类评级。公司将持续高质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针对性。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2025年举办了郑州赛车场参观、深汕整车总装工厂参观等活动,有效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任;将继续通过多渠道投资者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更好地传递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树立市场信心。 2025年,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以及证券时报“投资者关系天马奖”“投资者关系管理创新实践奖”“主板上市公司价值100强”、新财富杂志“最佳上市公司”“最佳港股公司”“最具国潮品牌力奖项”“智造产业最具成长性港股公司”、路演中“最佳信披奖”“最佳资本市场沟通奖”等一系列奖项,获得了资本市场的高度认可。 五、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彰显对公司发展信心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9日,公司高级副总裁罗红斌先生、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高级副总裁杨冬生先生、副总裁罗忠良先生、副总裁李巍女士分别增持公司A股21,000股、59,100股、79,600股、30,500股、31,600股;公司其他32名核心人员亦增持公司A股股份共计266,400股。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增持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未来的看好,向市场传递了积极信号。 未来,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市场环境,公司将继续保持初心,继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用实打实的长期业绩实现股东长期回报;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持续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聚焦主业,保持可持续健康发展,努力通过持续优化的公司治理、长期稳健的投资者回报,与广大投资者一路同行。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1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供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查询参阅。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详细了解公司年报信息,公司将于2026年4月1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通过路演中的路演中心平台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路演中-路演中心”(参会链接:https://www.roadshowchina.cn/w/meet/p5aN7p)参与本次说明会。 同时,为更高质量地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提高投资者的参会体验,公司现就2025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比亚迪股东星球”微信小程序,在“资讯”首页“股东建言”板块留言提问。公司将于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独立董事张敏先生、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李黔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吴越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0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3月27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该议案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本集团(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融资事务的基本操作为,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签署统一的授信协议,在日常性的商业融资(含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活动中,授信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应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的需要,公司可能会不时地为控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相关业务提供担保。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并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1、公司为公司境内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及其它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公司为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及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含等值外币,下同),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含)及以上(按2025年末数据,下同)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二)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并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境内参股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不限于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境外参股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不限于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总担保额度须不超过人民币355.15亿元,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上述担保尚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的提供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前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截止披露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 ■ (二)参股公司 ■ 此外,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间新设或新增的参股公司预留人民币250亿元担保额度。 除上述目前已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列示的公司)外,公司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间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差额补足(不限于按出资比例)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 3、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差额补足(不限于按出资比例)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5.15亿元 3、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本集团涉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务基本操作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本集团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均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二)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需对参股公司的银行及其它机构信贷业务及其他业务不限于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为了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三)综上,上述担保均系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486,4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4.46%;公司对参股公司无担保余额;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