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8、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4关联股东郑红、郑小丹、刘辰、邢杰、李永强、王新、吕鹏、张瑞翔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16:00以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6号院1号楼元六鸿远总部大厦,812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原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上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在邮件或传真上注明“鸿远电子2025年年年度股东会”,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6号院1号楼元六鸿远总部大厦
  联系人:张成、张北童
  联系电话:010-52270567、010-52270500-623
  传真:010-52270569
  电子邮件:603267@yldz.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0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度公司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金额为人民币14.29万元(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津贴金额根据市场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及岗位机制确定,实行年薪制。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以及绩效薪酬和支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考核等管理规定进行绩效考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评价后,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支付,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4)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考核周期结束后根据当期考核结果核发。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相关激励方案核发。
  职工董事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规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解聘、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07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6号院1号楼81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1,080,892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471,000股,以230,609,89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7,652,473.00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刘辰、王新、吕鹏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郑红、刘辰、郑小丹、王新、吕鹏、张瑞翔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古群、张文亮、钟凯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亿元。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具体金融机构、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最终以与各金融机构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同类型议案时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签订的授信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各审批权限内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事宜,办理公司在此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成都蓉微微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亿元的担保,具体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最终以与各金融机构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内签订的授信和担保均视同有效。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各审批权限内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在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本次调整组织架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6号院1号楼元六鸿远总部大厦813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二)(三)(八)(十)(十一)(十二)(十四)(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1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新增“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经营范围变更、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10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迎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4年-2017年曾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杰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亮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2026年审计费用与上年持平。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
  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并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08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16,518,647.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1,080,892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471,000股,以230,609,89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7,652,473.00元(含税)。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完成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060,989.2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拟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80,713,462.20元(含中期),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2.30%。
  (二)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2024年度、2023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额为公司实际派发金额。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作出的综合考虑,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15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自行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积极落实方案中的相关工作。现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进行评估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以实业报国为己任,数十年专注并深耕于电子元器件领域,是国内高可靠多层瓷介电容器行业核心生产厂家之一,连续十三年入围“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骨干企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瓷介电容器、滤波器、集成电路、微波模块、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等为主的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
  (一)深耕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深耕主业,围绕主营业务持续拓展。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4亿元,同比增长20.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亿元,同比增长62.54%;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53.64亿元,同比增长5.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4.21亿元,同比增长4.41%。
  (二)深化智能化建设,持续降本增效
  公司持续深化数智化建设,通过智能化与大数据集成应用,精准统筹产能配置,优化工序布局及人员效能,实现生产资源与订单需求的高效协同。强化管理创新与市场预测,打造从智能排产到资源调配的全流程数智化体系,实现提质增效目标。
  公司自主开发了多模块设备管理看板,实现设备、工装的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控;搭建了质量管理系统(QMS),实现了全生命周期质量数字化管理,整体效率提升20%;关键工序生产线布局优化,搭建了智能工装设备库,实施AGV集中调度,通过关键工序设备“双90”管理机制,效率提升20%,交付周期平均缩短3天。通过精益管理,制定了单件流的作业模式,打造柔性发货系统,效率提升了30%,现货订单交付时间大大缩减,提高了整体交付效能。
  2026年,公司大力发展以电子陶瓷技术为核心的电容器等元器件业务;全力培育滤波器、集成电路、微波组件、微纳系统封装等公司的新业务,推动其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做强实业,坚持高可靠产品与民用产品协同发展,有序拓展国际业务,打造海外经济增长点。代理业务,聚焦规模突破与效能提升,快速提高市场占有率,持续扩大市场影响力。
  同时,制定公司数字化与智能化建设中长期目标,遵循“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推广”原则,稳步推进各项建设工作,加速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数字化、管理智能化水平,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数字动能。
  二、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创新驱动,构建高效创新体系
  公司以鸿远创新研究院为中心,在北京、苏州、成都和合肥设立分院,构建“一总院四分院”的创新体系。在高可靠领域,公司聚焦重点项目研发攻关,持续推进技术研究与项目储备,充分发挥自主研发及重点项目配套优势,不断提升技术服务与综合保障能力。
  2025年,公司顺利通过CNAS实验室复审,鸿信泽成功取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标志着实验室管理体系与技术能力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各子公司亦获多项荣誉或资质,鸿远苏州获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鸿立芯获评“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25年度成都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鸿安信获评“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功揭榜安徽省2025年制造业“揭榜挂帅”攻关任务。成都蓉微获评“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鸿启兴获评“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上述荣誉或资质的取得,既体现了公司创新能力与创新质量获得认可,也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整体创新布局。
  (二)持续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2025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1.37亿元,占自产业务收入12.63%,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1.68%,主要围绕瓷介电容器、滤波器、集成电路、微波模块、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等进行新产品研制,进一步拓展产品系列,扩充产品品类,强化产品核心竞争优势。
  2025年,公司加强知识产权布局,新增授权知识产权69项。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累计拥有授权知识产权395项,其中专利327项、软件著作权49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9项,涵盖瓷料、瓷介电容器、滤波器、集成电路、微波模块、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等。
  公司自主研发的多层片式瓷介电容器产品凭借技术创新与市场竞争力,成功入选中国专利保护协会“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公司顺利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复审。两项成果的落地,是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水平与专利成果转化能力的认可。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打造公司总部创新空间,持续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与重大项目储备。整合公司内外部优质资源,加速推动新产品、新项目落地。
  三、坚持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2025年,公司持续强化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完成职工董事选举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组建新一届董事会,不再设立监事会,完善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构成的治理架构,各层级职责清晰、运行规范,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公司密切跟踪政策导向,主动学习监管新规,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及行业协会等交流活动,持续加强与市场沟通联动,不断提升规范运作能力。
  2025年,公司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环境管理与公司治理优化工作。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连续2年披露ESG报告,华证指数评级提升至A级,外部评级认可度持续提高;鸿远苏州不断强化系统化能源管理,推进能源高效利用,顺利通过ISO 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并于2026年2月获评苏州市3A级绿色工厂。
  2026年,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控体系,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扎实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公司行稳致远筑牢坚实保障。
  四、筑牢“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合规意识
  2025年,公司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积极与实控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常态化沟通,通过组织参与资本市场及监管机构开展的法律法规与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其自律规范意识,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6年,公司将持续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资本市场相关培训,及时跟踪行业发展动态与监管政策导向,传达最新监管要求与精神,引导强化合规意识,严守监管底线,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与合规水平,推动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持续完善。
  五、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25年公司已完成中期分红,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23,060,989.20元(含税)。自2019年上市以来,公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4.89亿元(含税),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享发展理念,与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2025年度,公司拟在中期分红的基础上,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7,652,473.00元(含税,尚需股东会批准),进一步回馈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任,与股东共享发展红利。
  2026年,公司将结合资金统筹安排与经营发展情况,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2025年,公司从投资者需求出发,增强披露信息的深度及广度,减少冗余信息,以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现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充分披露了主营业务发展、权益分派、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投资者关注的信息。2025年10月,公司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并于同年荣获中国证券报“金牛奖”(2024年度金信披奖)。
  2025年,公司在扎实做好信息披露的基础上,持续构建规范、透明、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通过多层次、常态化沟通机制,积极与资本市场进行良性互动。依托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电话专线及邮箱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及时、准确、专业地回应投资者关切。同时,公司主动采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在股东会召开前,向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推送智能投票提示短信,进一步便利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2025年12月,公司荣获易董价值在线“2025年度上市公司卓越投关建设奖”。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可读性。同时,进一步优化投资者沟通机制,丰富沟通形式与渠道,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用心倾听投资者诉求,高效回应市场关切。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2025年,公司稳步推进行动方案的各项内容。2026年,行动方案涉及的前瞻性陈述,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