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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0元(含税)。截至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60,577,909.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72,875,128.17元(含税)。 公司2025年半年度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已派发现金股利39,240,453.63元(含税)。如本利润分配预案通过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公司合计派发现金股利将为人民币112,115,581.8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业务覆盖交通与城乡基础设施、资源与生态及环境、智能与信息化系统等工程领域的投 资、规划、咨询、项目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检测、建造、运维、装备与建筑材料开发、总承包及对外承包工程等方面,是能够为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提供一体化综合技术解决方案的技术运营商。目前,公司产品和服务遍及国内31个省级行政区,以及非洲、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形成了面向国内外市场,多领域、多元化的经营格局。 1.主要业务类型 (1)工程勘察设计类业务 1)咨询研发业务 公司拥有工程咨询综合甲级资信和六个专业甲级资信,可承担所有专业的规划咨询和评估咨 询,以及公路、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 程、其他(城市规划)六个专业的所有咨询业务;拥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可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业务的范围不受限制。公司致力于为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建筑工程等多个专业领域提供战略、区域及专项规划、城乡规划、工程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和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咨询、工程后评价、专题、专项研究等咨询类业务,以及相关的科技研发、技术应用和成果转化。 2)勘察设计业务 公司拥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在工程勘察领域,公司可承担除 海洋工程勘察外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业务,规模不受 限制;在工程设计领域,公司可以承担电力、化工石化医药、核工业、铁道、公路、民航、市政、建筑等全部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以及工程总承包业务、项目管理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公司致力于为公路与城建领域的总体方案、路线、大型枢纽互通、路基(特殊路基)、路面、桥梁、隧道、轨道、交叉、景观、环保及相应拓宽改建等提供勘察设计业务和总体解决方案;为桥梁领域的总体方案、结构、健康监测、加固及相应拓宽改建等提供勘察设计业务和一体化解决方案;为水运领域的港口、航道、船闸、防波堤及相应改建等提供勘察设计业务和总体解决方案;为建筑领域的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综合交通枢纽、汽车客运站、物流中心、办公楼宇、工业厂房等工业与民用建筑提供勘察设计业务;为景观领域提供相关景观理念总体方案、景观设计,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的保护、治理、修复与设计。同时,为工程设计提供基于BIM技术的数字化交付。 3)试验检测业务 公司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CNAS试验室认可,持有公路工程甲级、交通工程专项、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水运工程材料甲级、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是安徽省首家拥有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最全、最高等级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通过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三方试验室)或派驻方式承担公路、水运交通等工程领域项目、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社会各单位委托的原材料检测、工程改扩建检测评定、施工过程监测监控、中间质量督查、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评定、运营维护健康检测以及仲裁性质的试验检测工作,出具试验检测报告,提供数据和服务支持。基于工程“高、精、专”专业技术服务与咨询研发业务群的全过程一体化的咨询服务,推进“工程健康检(监)测+诊断+设计+修复+评定”工程运维产业链业务。 (2)工程管理类业务 公司具备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工程建设的工程监理、工程 代建、运行维护管理等建设、运营期的工程管理类业务。 (3)工程总承包类业务 公司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 对外承包工程能力。公司具备总承包、专业化施工、PPP\EPC\BOT\BT\PMC\EMC、资本投资等相关产业链延伸业务能力,推进打造“工程投资咨询+规划+设计+建造+运营”工程建造产业链。 2.经营模式 公司秉承“专注、共鸣、分享”的经营理念,全面推行“平台化运营、专业化分工、单元化 核算、定额化管控、一站式服务”的经营模式,着力提升职能管理机构、科技研发机构和事业运 营机构的协同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柔性后台+赋能中台+敏捷前台+多元生态体”为主线的反应敏捷与执行高效的平台化组织,不断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 经营单位是公司业务运营的枢纽和核心,其对外拓展业务、对内监控合同执行,推动产品创 优、技术创新、项目增效。各经营单位通过营销体系、客户渠道和各种信息网络,搜集招标信息 或投标邀请,通过对各类信息的评审和比选,参与项目投标,以竞争投标方式获取项目;另外, 公司也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基于对本公司良好业绩和口碑的认可,在对公司的行业声誉和优势地位 进行考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相 关规定直接委托;或者,建设单位发出投标邀请,公司以投标方式承接各项业务。项目获取后, 职能管理机构根据所承接合同的类型不同和建设方需求,按照勘察设计类业务(勘察设计和咨询 研发、试验检测)、工程管理类、工程总承包类或者集成一体化多类型组合等不同业务类型特点 组织项目立项、任务书下达、项目策划和计划编排,根据实际需要,通过相应采购流程与管理办 法采购必要的专项成果、科研支持、劳务、办公用品及设备,过程中按照质量、进度和安全等内 控要求严格监督和校审、审定,项目结束后按照各相关要求和制度进行规范的汇总、归档、总结 和交付。公司通过各经营单位进行市场布局、开拓市场业务,不断建立和完善经营渠道,逐步建 立起面向全国、涉足海外的多层次、多区域的营销体系和客户渠道。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0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72%。报告期内,勘察设计类业务(勘察设计、咨询研发、试验检测)实现收入17.92亿元,同比下降12.41%;工程管理类业务实现收入1.56亿元,同比下降6.49%;工程总承包等业务实现收入5.61亿元,同比下降57.0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6-009 债券代码:243616.SH 债券简称:皖交设K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更早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26年上半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一)2026年中期分红的条件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中期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2.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中期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上年同期金额,且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范围 在满足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公司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6年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中期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制定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期分红方案后的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6年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243616.SH 债券简称:皖交设K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824.8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计提增加金额以正数列示,计提减少或转回金额以负数列示。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 2025年度,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513.30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非流动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025年度,公司对合同资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8,338.13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824.8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7,824.83万元。 四、计提减值准备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可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公允客观地反映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具有合理性。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会计处理,不构成公司在法律上承担相关责任或放弃相关权利。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继续通过多种途径全力实现相关资产的价值或者挽回损失,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243616.SH 债券简称:皖交设K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黄敬臣,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泰鸿万立、山大电力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2:郑永强,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设计总院、必得科技、双枪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唐恒飞,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挖金客、流金科技、恒合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根据公司招标中标结果,拟确定2026年度财务报表等审计费用为9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全体委员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6-006 债券代码:243616.SH 债券简称:皖交设K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总院”或“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656股,回购价格为3.4583元/股(四舍五入),回购拟支付款项合计人民币126,725.25元(含利息),扣除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3,842.46元,公司实际支付金额102,882.79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的《设计总院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从560,577,909元变更为560,543,253元,总股本数从560,577,909股变更为560,543,253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A403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51-65371668; 4.传真:0551-65371668; 5.邮箱:acdi@acdi.ah.cn。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243616.SH 债券简称:皖交设K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4,656股 ● 限制性股票拟回购价格:3.4583元/股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总院”或“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1人主动离职,1人已办理退休,已不符合被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2人持有的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锁的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安徽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了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皖国资考分[2022]53号)文件,安徽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2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由独立董事李健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2年4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7日,公司将包括激励对象姓名、人员类别、所在部门、岗位职务等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个别员工向公司或监事会询问了激励对象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以及个别员工表达了希望成为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和监事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就相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截至2022年2月7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其他异议。 (五)2022年4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同时披露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时披露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七)2022年5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实际认购过程中,鉴于授予对象名单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明确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明确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股数共290,890股。因此实际有277名激励对象认购了数量为13,033,680股A股限制性股票。 (八)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3,033,680股减少至12,936,840股。 (九)2023年5月25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67,479,53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上述权益分派,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2,936,840股增加至15,524,208股。 (十)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5,524,208股减少至15,332,568股。 (十一)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解除限售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5,332,568股减少至10,194,529股。 (十二)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0,194,529股减少至9,988,633股。 (十三)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解除限售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9,988,633股减少至4,974,950股。 (十四)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4,974,950股减少至4,940,294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规定:“激励对象因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免职、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当年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除限售的部分可在离职(或可行使)之日起半年内解除限售,半年后权益失效;当年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处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被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未重新签订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市场价格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1人主动离职,1人已办理退休,已不符合被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2人持有的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锁的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李诚、王美志2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4,656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940,294股。 (三)回购价格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67,576,37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5,085,133.88元(含税)。公司于2022年6月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67,479,53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7,764,155.14元(含税),转增93,495,907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60,975,445股。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560,783,80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6,274,331.75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7月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560,577,90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6,961,814.52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7月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560,577,90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240,453.63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10月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五章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发生派息的,调整方法为: (1)派息P=P0-V (2)公积金转增股本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98元/股调整为3.4583元/股(四舍五入)。 (四)回购资金总额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拟支付款项合计人民币126,725.25元(含利息),扣除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3,842.46元,公司实际支付金额102,882.79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之前,公司如发生2025年度权益分派等情形的,则回购资金总额按照《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数据为截至2026年3月27日的股本数据,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的确定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激励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6-004 债券代码:243616.SH 债券简称:皖交设K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53,261,484.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0元(含税)。截至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60,577,909.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2,875,128.17元(含税)。 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已派发现金股利39,240,453.63元(含税)。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为112,115,581.80元(含税),占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近三年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近三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0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合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243616.SH 债券简称:皖交设K1 (下转B13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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