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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40,440,7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作为民爆行业中央企业,全面贯彻国家战略部署,立足“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双一级”资质核心优势,建立了集民爆物品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及矿山建设与运营综合解决方案提供、绿色智能矿山建设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体系,业务覆盖国内超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纳米比亚、利比里亚、巴基斯坦、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别。公司坚持以民爆一体化业务为核心,并深耕爆破工程服务市场,主要为国内外大型矿山工程、重要能源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民用爆破服务和绿色化、数智化矿山施工总承包服务。同时,公司围绕民爆产业链条强链补链延链,以民爆关联产业为拓展,布局军工安防、民爆装备、核心原材料等业务,构建多元支撑、协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1.工程服务 公司践行央企使命担当,聚焦服务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能源资源安全战略,为矿山、基建等工程项目提供爆破设计与施工、矿山基建剥离、爆破开采、矿物分装和运输等民爆全链条专业化服务。在矿山工程领域,公司创新构建“绿色民爆服务+矿山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矿山开采+生态环境修复”一体化产业生态,交付覆盖矿山开采全过程、全环节、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化矿山整体解决方案,实现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少人化、无人化采剥作业,显著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与资源集约利用效能。在基建工程领域,公司面向水电、核电、火电等能源工程,以及港口码头、机场、铁路隧道施工等基础建设,提供高品质、高精细度、差异化的爆破服务方案,成功攻克火区、采空区、高寒、高海拔等爆破作业难题,彰显央企技术攻坚实力。此外,公司还为各类爆破工程项目提供爆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等服务,持续强化工程安全保障与技术支撑能力。 2.民爆产品 公司经营的民爆产品包括工业炸药、工业电子雷管、工业导爆管(索)、二氧化碳激发管等,相关产品广泛用于各类矿山开采、水利水电项目建设及其他工程爆破施工领域,有力支撑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与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3.其他产品 公司经营精细化工产品、军品及消防产品等多类产品。精细化工产品主要包括工业炸药生产所需的油相、乳化剂等原辅材料;军品主要包括军用气囊、军用火工品等;消防产品主要包括城市综合设施、储能电站等场所使用的灭火装置及安防产品。 (三)经营模式 民爆一体化与矿山建设运营综合解决方案提供模式 公司坚决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央企“顶梁柱”定位,全面打造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链条。发挥央企市场先导作用,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与区域协调发展布局,精准洞察客户深层次需求;推动民爆产品研发生产与矿山建设运营深度融合,从源头构建“产品+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产业链上下游高效协同;通过一体化模式实践,有效打通民爆物品“研产销”与矿山工程“建运管”双重链条,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在巩固民爆产品市场主渠道地位的同时,持续延伸服务价值链,提升矿山建设运营的全要素生产率与综合服务附加值,实现从“供应产品”到“提供服务”,从“工程施工承包商”到“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型升级,为服务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四)市场地位 公司拥有集民爆物品研发、生产、销售、爆破服务、矿山建设与运营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及绿色智能矿山建设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具备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双一级”资质,是工信部重点培养的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民爆一体化企业,业务覆盖国内超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纳米比亚、利比里亚、巴基斯坦、马来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别,是国内市场覆盖面最广的央企民爆企业,综合实力、发展潜力等均位于民爆行业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攀钢矿业及23名自然人合计持有限售股份212,511,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3%,于2025年2月5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5-004)。 2.2025年3月1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李夕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09)。 3.2025年3月26日,公司与河南省松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签订《关于河南省松光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河南省松光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收购河南省松光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的公告》(2025-010)。 4.2025年7月,因工作调动,胡丹先生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总会计师辞职的公告》(2025-031)。 5.2025年8月,李夕兵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2025-034)。 6.2025年9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中国能建绿色民爆创新发展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建设中国能建绿色民爆创新发展中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40)。 7.2025年9月,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曾德坤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非独立董事退休离任的公告》(2025-041)。 8.2025年10月30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张吉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49)。 9.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工作调整,邓安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6-014)。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付军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05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上午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付军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张吉龙先生、郑建明先生、唐祺松先生、李夕兵先生(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四、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宏义先生、肖同军先生和孟建新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宏义先生、肖同军先生和孟建新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十、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3,162.16万元,营业利润100,369.52万元,利润总额104,125.99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9,262.46万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净利润626,716,068.15元,扣除报告期内派发的现金红利285,301,377.1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64,866,228.22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1,243,609,312.45元。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240,440,7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6元(含税),拟分配317,552,837.12元。如本次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宏义先生和肖同军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宏义先生和肖同军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宏义先生和肖同军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宏义先生和肖同军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购的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2-2024年任期激励收入兑现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付军先生和邓小英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2-2024年任期激励收入兑现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邓小英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邓小英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付军先生和邓小英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十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邓安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十五、会议听取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汇报》 二十六、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十七、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 二十八、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风险与合规管理工作的报告》 二十九、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2025年投资后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十、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06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64,866,228.22元,加上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26,716,068.15元,扣除上一年度现金分红285,301,377.10元,扣除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2,671,606.82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243,609,312.45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240,440,770股为基数。 3.本次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7,552,837.12元(含税)。 4.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317,552,837.12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92,624,554.66元的40.06%。 (二)如本次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盈利水平、偿债能力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规性、可行性、可持续性。公司2025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55亿元、人民币2.51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09%、2.27%。 四、备查文件 1.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8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07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现有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2024年(经审计)业务总收入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2024年度末上市公司客户756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7.35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行业。与易普力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服务公司的团队及人员未受到监管措施、处罚、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汪文锋,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4家上市公司或IPO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安长海,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郑俭,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健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收费标准确定。预计2026年度向拟聘请的天健事务所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5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2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08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2年历届董事会决议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23年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核准,公司通过发行752,005,914股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23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668,793,726股股份。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2023年2月3日,葛洲坝持有公司538,032,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0%;交易双方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同时,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截止2023年4月20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117,147,856.00股,公司控股股东葛洲坝持股比例由47.90%下降至43.37%。 公司的控股股东由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葛洲坝,实际控制人由湖南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二、股权交易时标的资产的评估及相关承诺情况 (一)股权交易时,标的资产价值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603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587,772.87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并考虑到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宣告派发现金股利25,000万元,经各方协商,本次交易应由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537,684.24万元。 (二)相关承诺情况 根据2023年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易双方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末的评估值不低于交易对价人民币537,684.24万元;如果在业绩承诺期末,标的资产评估价格低于交易对价,则差额部分由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95.54%股权的原股东向本公司进行补偿。 三、本报告编制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易普力公司与各重组方签署的相关资产购买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的要求编制。 四、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过程 本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北京中致成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致成)对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中致成于2026年3月20日出具了《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业绩承诺期满需要对收购的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致成评报字[2026]第0077号),按收益法评估,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753,782.00万元;2023-2025年度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利润分配以及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影响,综合考虑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95.54%股权的评估价值为720,178.10万元。 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本公司已向中致成履行了以下工作:(1)已充分告知中致成本次评估的背景、目的等必要信息。(2)谨慎要求中致成,比对本次评估和以2021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相应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6031号)所涉及的评估条件假设、评估参数及经营状况发生的条件变化等。(3)对于以上若存在不确定性或不能确认的事项,需要及时告知并在其《资产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4)根据本次评估结果,计算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是否发生减值。 五、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论 通过以上测试,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720,178.10万元与标的资产交易对价537,684.24万元相比,未发生减值。 六、备查文件 1.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天健审〔2026〕1-268号); 3.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业绩承诺期满需要对收购的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中致成评报字[2026]第0077号);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09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付军先生 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邓小英先生 独立董事:唐祺松先生 董事会秘书:邹七平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罗茜女士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谭畔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适当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DScQPxZ9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2)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wDScQPxZ9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邹七平、罗茜 联系电话:0731-85812096、0731-82010801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10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3.3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12.46%和6.9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规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025年4月3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再担任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规定,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在2026年1月1日-2026年4月3日期间为公司关联人,2026年4月3日后不再确认为公司关联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纳入公司2026年度关联方范畴,并对其2026年度交易情况进行预计。 根据有关监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2026年度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服务、销售商品、接受服务、购买商品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9,210.00万元,合并范围内上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8,581.66万元。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发展需要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各方交易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上述差异在正常经营行为波动及调整的范围之内。 2025年,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和公司采购及销售策略的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但存在单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高于或低于预计金额20%以上的情况。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交易公允合理,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总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1.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2.公司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与关联方在国家重点项目上的业务协同及合作持续深化,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较上年增加。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1至24层01-27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0650E 注册资本:26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倪真 经营范围: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及送变电和水利、水务、矿山、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环境、冶炼、石油化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项目规划、评审、咨询、评估、招标代理、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电站启动调试与检修,技术咨询、开发、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机械、电子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电力专有技术开发与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实业投资。 成立日期:2011年9月28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6,110,418.79万元,净资产22,001,325.65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45,599,661.20万元,净利润977,144.9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名单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3.3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二)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漓湘东路9号行政中心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MA4QK1JK45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聂诚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军工产品、军民两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的开发研究与其科技、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及证券、金融、期货);对所属企业的管理。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9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70,787.14万元,净资产581,373.98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213,948.61万元,净利润24,020.9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名单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12.46%和6.9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泷泊镇双北路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00593295202T 注册资本:1851.8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昭福 经营范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2年4月24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6,796.98万元、净资产2,667.28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11,450.93万元、净利润290.35万元(已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主要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 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及与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具体政策及依据如下: 有市场价格的,参考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执行;在无法确定市场价格时,参照同类产品的公允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拟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6-202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三年。 2.公司拟与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6-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三年。 3.公司与关联方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签署了《2024-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三年。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立足生产经营实际、保障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必要举措,高度契合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公司充分依托关联方在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及市场渠道等方面的优势,深化产业协同,构建共赢生态,提升整体运营效能。公司严格执行市场化定价机制,遵循法治化原则,交易程序规范、过程透明,有效防范利益输送风险,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影响。 五、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后认为: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严格控制在年初预计额度范围内,整体执行情况良好,符合预期计划。基于2026年度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及业务发展趋势,公司对202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审慎测算与科学规划。本次预计额度上限公允适度,在同类业务中占比有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1次会议决议。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11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3.3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12.46%和6.9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规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23-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已经到期。基于双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6-202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公司与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2025-2027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鉴于新一周期关联交易协议统筹审议与披露的需要,经协商一致予以终止,并拟重新签订《2026-202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宏义先生、肖同军先生和孟建新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1至24层01-27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0650E 注册资本:26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倪真 经营范围: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及送变电和水利、水务、矿山、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环境、冶炼、石油化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项目规划、评审、咨询、评估、招标代理、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电站启动调试与检修,技术咨询、开发、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机械、电子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电力专有技术开发与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实业投资。 成立日期:2011年9月28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6,110,418.79万元,净资产22,001,325.65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45,599,661.20万元,净利润977,144.9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名单 ■ 3.与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3.3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二)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漓湘东路9号行政中心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MA4QK1JK45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聂诚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军工产品、军民两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的开发研究与其科技、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及证券、金融、期货);对所属企业的管理。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9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70,787.14万元、净资产581,373.98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213,948.61万元、净利润24,020.9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名单 ■ 3.与公司关联关系 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12.46%和6.9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26-202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内容 甲乙双方及其所属企业根据自身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相互为对方提供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工业产品销售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法律允许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服务。 (三)定价原则 双方及其所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在相关具体合同中明确。 (2)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要求或迫使对方接受任何违反上述原则的条件。 (四)交易总金额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约定在2026-2028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60亿元,其中2026年度18亿元、2027年度20亿元、2028年度22亿元。在上述交易总金额上限范围内,双方每年交易金额额度可据实调剂。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2026-202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产品、设备、原材料、场地租赁、物业服务等关联交易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法律允许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服务。 (三)定价原则 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在相关具体合同中明确。 (2)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要求或迫使对方接受任何违反上述原则的条件。 (四)交易总金额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约定在2026-2028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2026年度1.30亿元、2027年度1.60亿元、2028年度2.10亿元。在上述交易总金额上限范围内,双方每年交易金额额度可据实调剂。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是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与战略布局需要,在双方长期稳定合作基础上进行的合理安排,有助于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推动资源优势互补与要素优化配置,充分释放集团化运作的规模效应与协同优势,提升公司在复杂市场环境下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比重较低,不会对生产经营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构成对关联方的业务依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633.91万元;与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55.00万元。 六、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认为:本协议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协商订立,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在长期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深化业务协同、提升运营效率,对拓展公司市场机遇、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具有积极意义。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1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关联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2026-202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4.公司与关联方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2026-202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12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拟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乙方”)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吸收存款、综合授信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宏义先生、肖同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8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76032968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立新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6年01月18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合计7,872,503.6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16,944.60万元。2025年,财务公司营业收入138,150.71万元,利润总额43,879.22万元,净利润33,809.87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3.37%的股份,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1)吸收甲方及其附属企业的存款。 (2)综合授信服务,包括: (a)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办理贷款; (b)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c)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办理非融资性保函; (3)其他金融服务,包括: (a)办理甲方及其附属企业资金结算与收付; (b)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c)承销甲方及其附属企业的企业债券; (d)办理甲方及其附属企业的委托贷款; (e)办理甲方及其附属企业的跨境资金池项下境外放款、外债、经常项目资金收付、结售汇及其他跨境业务; (f)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服务。 (三)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 乙方为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并参考中国主要境内商业银行就同类及同期存款利率进行厘定。 2.综合授信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时,利率和费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并参考中国主要境内商业银行就同类及同期贷款之利率进行厘定。 3.提供跨境资金池相关服务,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对跨境资金池业务进行分账管理。 4.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参考中国主要境内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收取的服务费进行厘定。 (四)交易总金额上限 1.按每年度单独核算,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在乙方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 2.按每年度单独核算,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授信业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 3.甲方及其附属企业通过乙方本外币跨境资金池跨境调拨使用资金需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项规定,境外放款、外债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利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下浮动。 4.按每年度单独核算,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收取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五)服务期限 本协议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七)其他 原《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尚未履行的部分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经过多年的战略合作,熟悉公司的资本结构、筹资需求以及现金管理要求,有效灵活地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公司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依托财务公司融资平台,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渠道,高效地调配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48,673.97万元,贷款余额8000万元,开具保函余额6,679.79万元,存款利息124.51万元,支付保函及开立汇票手续费0.90万元。 六、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协议约定的交易额度、服务内容、风险控制等安排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与资金安全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对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具有积极作用。 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与关联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13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易普力”)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于1月9日印发的《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核准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矿业”)及23名自然人合计发行752,005,914股新股,并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3,900万元。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葛洲坝、攀钢矿业及23名自然人合计持有 葛洲坝易普力668,793,726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约占葛洲坝易普力总股本的95.54%)。根据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的《交易过户业务凭证》《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清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后,公司持有葛洲坝易普力668,793,726股股份,葛洲坝易普力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22年完成交割,则葛洲坝易普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45,941.57万元、50,228.22万元和53,937.71万元;如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23年完成交割,则葛洲坝易普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50,228.22万元、53,937.71万元、56,464.62万元。 (二)补偿安排 1.各方同意,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若葛洲坝易普力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须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 2.业绩承诺期内的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人取得的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应按照其于本次交易交割前各自持有的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比例为依据,相应承担其股份补偿义务及现金补偿义务(如有),即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该方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易普力股份比例÷全体业绩承诺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易普力股份比例之和)。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不足一股的,按一股计算。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的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或现金不退回。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独立、非连带地履行补偿义务。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葛洲坝易普力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95.46万元,超过承诺数11,230.84万元,完成2025年业绩承诺的119.89%,实现了业绩承诺。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葛洲坝易普力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95.46万元,超过承诺数11,230.84万元,已实现2025年度业绩承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超额完成业绩承诺30,277.67万元,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14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3月26日,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工作调整,邓安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调整后,邓安健先生在公司其他相关岗位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邓安健先生的职务调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安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该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邓安健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15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市值管理的相关意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坚持战略引领,聚焦主责主业,加快高质量发展进程 一是战略管控显著增强。公司紧扣国家战略,紧跟高端化、数智化、绿色化、融合化的行业发展趋势,聚焦建设世界一流民爆企业总目标,科学构建了“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单位计划”三层战略管理体系,完善商情监测管理体系,压实战略执行责任,体系化、穿透性确保战略部署压茬落地。公司深入开展“十四五”规划评估,全面梳理成效、问题及改进建议。经评估,公司业务、资产、市场布局均持续优化,创新能力有效提升,“十四五”规划圆满完成,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公司加速推进“四大转型”,不断优化“三大布局”,积极布局智能爆破、智慧矿山建设以及绿氢制绿氨等绿色化、数智化新兴领域,切实提升企业发展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全力打造中国民爆行业领军者、中国能建工程特种兵、智慧矿山建设主力军。 二是业务布局更加优化。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大力实施市场开发与投资并购双轮驱动,坚持深耕矿山主战场,强化工程项目稳存拓增,全面提升一体化服务能力,市场布局更加优化,业务结构更加合理。2025年,公司矿山施工总承包项目近30个,业务占营收比重持续提升,爆破服务业务占营收比重为75.85%;公司新签订的爆破服务工程类日常经营合同合计150.19亿元,签约海外项目4个,推动重点国别、重点区域市场向深耕化、滚动化、可持续化迈进;公司收购河南松光民爆公司51%股份,成功进入河南区域市场,新增炸药产能6万吨,公司工业炸药管理产能规模达到62.95万吨,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三是经营质效显著提升。2025年,公司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实现“十四五”以来的“五连增”,营业收入98.32亿元,同比增长15.05%,利润总额10.41亿元,同比增长15.2%,新签合同额、“一利五率”等指标均达成年度目标。公司生产经营保持了稳中有进、向新向优的发展态势,有力有效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高质量发展总体全面奋进、全面向好、全面蓄能。公司全力服务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价值创造持续彰显。工信部安全生产司专门致信感谢公司作出的贡献,明确公司是工信部重点培养的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民爆一体化企业。 二、坚持科技强企,推动转型升级,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一是创新体系持续优化。公司深入贯彻科技强企战略,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头号工程”,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将创新成果高效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有力支撑了公司和行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总额为50,809.9万元,占营收比重为5.17%。公司强化科技创新顶层设计,系统构建了涵盖“平台引领-研发创造-产权保护-转化应用-创新激励”的全链条创新生态;加快打造“国家一省部一企业”三级平台梯队,高标准组建绿色民爆研究院、安全绿色民爆技术与智能装备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成功落地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创新产学研用合作模式,创新资源加速集聚,以管理升级激活发展潜能。公司加速推进智改数转,科学制定数智化发展总体蓝图,深入推进数字化工厂工地、绿色智慧矿山建设,转型升级有序铺展。 二是创新赋能成效显著。公司合计拥有有效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833项,其中发明专利194项(含国际 PCT专利 1项),实用新型专利 555项,外观专利 3项,软件著作权 81项;公司主参编并发布的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39项,申报并获得工法15项,荣获国家、省部级、行业等各类科技奖项114项。2023年以来,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年增长率超50%。公司高威力型现场混装水胶炸药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抗水性优,密度可调范围宽、环保性能高、材料成本低等特点,能够更好满足各种地质条件爆破需求及爆破应用场景,实现了节能降耗、绿色环保、清洁生产,相关成果在所属丰都项目部推广应用;“基于煤基费托产品的工业炸药新型原材料研究与应用”“EDF-2煤矿许用型电子雷管”总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已在所属天长民爆公司等多家单位应用;“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现场混装车管理系统应用案例”入选工信部重点场景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发布行业首个露天煤矿施工总承包绿色智能发展白皮书,引领推动民爆行业创新、绿色、数智、融合发展。 三、优化公司治理,提升管理质效,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是治理体系全面升级。公司严格遵循国资与资本市场监管要求,持续深化具有“易普力”特色的现代企业治理模式,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系统重构企业治理类制度,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动态优化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平稳完成监事会改革,进一步突出董事会在战略决策与风险防控中的核心地位,科学界定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构建起治理体系完备、主体权责清晰、决策科学规范、运行精简高效的治理架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整体跃升。2025年,公司治理成效获广泛认可,相继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内部控制最佳实践案例、第二十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 二是强化董事会精益化管理。公司着力建设“战略型+专业型+创新型”的复合型董事团队,全面提升战略引领、科学决策、风险防控等综合履职能力。公司健全完善董事会“1+4+6”制度体系,构建了科学合理的授权行权、履职支撑、监督制衡体系,保障董事会高效规范行权,强化审计委员会在内部审计、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督职能。公司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2025年组织外部董事开展15次专项调研,围绕推动战略落地见效、加快战新产业布局、深化数智化转型等方面,外部董事提出前瞻性建议,助力公司科学精准施策。公司以严把“议案质量、程序规范、执行落实”三关为主线,年初制定董事会工作计划,强化顶层谋划;严控议案质量与审批流程,夯实决策基础;完善会前充分沟通与预审机制,提升审议质效;完善决议执行跟踪、反馈与督办机制,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通过强化董事会精益管理,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严谨性、高效性,系统提升了董事会运作效率与决策执行力。 四、提升信披质量,强化投资者沟通,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一是信息披露再创佳绩。公司按照真实、准确、完整、清晰的披露原则,以企业发展战略为主线,丰富信息披露内容,主动对资本市场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披露,编制披露公告106份,未发生公告更正情况,充分展现公司发展活力、核心竞争力,树立良好资本形象,连续两年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A级。公司高质量编制并发布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系统呈现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管理理念,在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有效贯彻“双碳”战略、全力保障生态和谐、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推动治理升级升维等方面的管理策略、重点实践和关键绩效,有效传递企业可持续发展竞争力。2025年,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证券时报第十九届上市公司成长百强、中国证券报第三届国新杯·ESG卓越央企金牛奖、中国证券报2024年度金信披奖、上海证券报金质量2025ESG奖,权威评级机构万德将公司ESG评级提升为A级。 二是投资者沟通持续深化。公司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聚焦绿色低碳转型、“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等时代主题,策划“绿色智能矿山爆破服务”“海外工程协同出海”等专题沟通,成功吸引多家主权基金及长期机构投资者深度关注并增持公司股份。创新运用VR技术,生动展示公司在新疆、西藏等地区重大民爆工程项目实景;联合中国能建举办反向路演交流,系统阐释公司在能源基建、数智爆破等领域的科技赋能成果,显著提升战略契合度与科技品牌形象。公司集成官网、电话会议、业绩说明会等线上线下渠道,实现核心投资者沟通的全面覆盖、快速响应、高效互动。2025年,公司业绩说明会累计触达投资者超2万人次,组织50批次、394位投资者实地调研;吸引多家研究机构发布公司研报近40篇,其中深度研报2篇,23家知名券商研究机构给予公司推荐或买入评级。2025年,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2024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 五、强化市值管理,注重股东回报,提振资本市场信心 一是系统塑强市值管理体系。公司加强市值管理的系统谋划与管理创新,制定实施《市值管理工作方案》《市值管理办法》,构建权责清晰的市值管理组织架构、多元协同的管理工具箱,明确阶段性目标与落地举措,确保市值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将市值管理深度融入战略规划、经营决策与风险防控全过程,打造“价值创造-成长-传递-维护”的良性生态闭环,有效推动企业内在价值与市场表现同频共振,将公司在产业基础、科技创新、安全支撑等方面的优势转化为资本市场的广泛认同与长久信心,持续塑造中国民爆优质品牌,为建设规范、透明、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贡献积极力量。 二是以卓越回报彰显价值担当。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将提升股东回报作为履行央企责任的重要抓手,持续优化利润分配机制,与投资者共享发展硕果。结合民爆行业特性及公司战略规划,实施积极的股东回报政策,明确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40%,统筹兼顾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投资需求与融资环境,推动股东回报机制更加科学、持续、稳定,有力提振市场信心。2025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3元(含税),合计派发2.85亿元,占归母净利润的40.01%。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务院国资委和证监会关于“强化投资者回报、优化股东利益共享机制”的部署要求,有效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和认同感,彰显央企上市公司价值担当。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04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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