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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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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中高端光、电、流体连接技术与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专业为航空及防务和高端制造提供互连解决方案,自主研发各类连接产品500多个系列、35万多个品种,主要产品包括光、电、流体连接器,光电子器件,线缆组件及集成化设备,广泛应用于防务、商业航空航天、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石油装备、电力装备、工业装备、轨道交通、医疗设备、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等高端制造领域。
  公司坚持战略引领,聚焦连接主业,从单一电连接器,形成电、光、液、集成化等连接产业,不断丰富产品种类、优化升级产品结构,做精做细,在专业领域内不断进行“价值延伸”,迈向产业链高端。在深耕防务领域并持续巩固首选供应商地位的同时,积极深入布局民用高端制造领域,构建了多元驱动的业务格局。报告期内,防务整体受行业周期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收入同比下降较多;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显著突破,成长动能持续增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收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郭泽义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郭泽义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0.9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50.9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50.14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70,07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921%,最高成交价为38.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9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49,999,876.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50.14元/股。
  (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1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
  1.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董事长:李森先生
  非独立董事:张航先生、李子达先生、张砾先生、徐东伟先生、常国亮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杨银堂先生、于丽娜女士、刘永丽女士
  2.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李森先生
  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郭建忠先生、汤振先生、张宏剑先生
  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
  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王亚歌女士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8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11月12日,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82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53人,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15.75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78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05亿元
  2、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4、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麻振兴,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露,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共计1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最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等多家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系按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26年审计费用预计为89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经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与执业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一致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就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意见;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2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或“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号)。现将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业,重视股东回报
  2025年公司坚持“谋增长、提能力、创一流”的工作总基调,聚焦首责主责主业,不断增强核心能力,深入谋划企业经营与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加力挺进新质时代。2025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13.86亿元,同比增长3.39%,实现利润总额26.91亿元。报告期内,公司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民机与工业互连产业园建成投用,天津产业基地等项目立项实施,中长期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防务领域,践行低成本可持续理念和联合创新路线,首选互连方案提供商地位持续巩固;深度布局算力领域,电源、光纤、高速、液冷产品实现突破性应用,数据中心业务规模实现高速增长;新能源汽车领域持续巩固高压市场核心地位,市场份额稳居行业前列,积极开拓智能网联业务,加速向整车互连转型,荣获多家头部车企“优秀供应商”称号;大飞机、光伏储能及其他民用高端领域同样实现高速增长。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定期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3、2024年度已累计实现现金分红38.63亿元,并获中国证券报“2024年度金牛上市公司分红回报奖”。报告期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施了股份回购,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金额已达1.5亿元。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2025年度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53亿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3.34%,分红比例再创历史新高。
  (二)创新驱动,引领行业发展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以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致力于原创技术研究,不断取得研发及技术突破。近年来,公司聚焦核心互连传输技术,持续深化创新平台建设,实现了产品的正向设计和自主创新,依托各类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原创技术研发能力快速提升,有力支撑了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与自主应用。公司年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200余项,推动耐宇航光传输、深水密封、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液冷微通道等一批领先技术快速突破,多项技术达到国际领先及国际先进水平;主持制定国内外标准超500项,参与制定国内外标准超400项,目前已累计立项国际标准36项,荣获2025年全国信标委量子信息标准工作组突出贡献奖;累计获得授权专利6300余项,境外授权专利34项,通过GB/T29490-2023《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认证,入围第五届河南省专利奖预获奖单位,第二批河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通过验收;全年获得省部级技术奖项24项,其中以第一完成单位荣获河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
  (三)强化信披,坚持价值传递
  2025年,公司持续优化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全面推进信息披露流程信息化,以流程驱动与数字赋能助力规范运作基础,以高质量信息披露持续增强公司透明度,有效发挥信息披露窗口作用。2025年对外发布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共计72份。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并真实、全面、客观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已连续5年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A级最高评级。
  公司致力于优化完善与资本市场的沟通机制,重视投资者关系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多次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开放日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在线累计回答投资者问题337个。为使投资者更直观、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生产情况,公司以网络直播、电话会议、现场交流等多种形式召开定期业绩说明会,其中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现场参观+网络直播”的形式召开,并同步策划了投资者开放日活动,广泛邀请中小投资者、媒体及机构投资者现场参观公司产线,与公司高管近距离沟通交流。报告期内,公司荣获证券时报“第十六届投资者关系管理天马奖”“第十六届投资者关系管理创新实践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等多个奖项。
  (四)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2025年,公司以打造公司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世界一流企业为目标,坚持将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切实履行战略引领、科学决策、风险把控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治理格局,以信息化赋能为核心目标,聚焦董事会运作全流程效率提升,实现董事会议题征集、议案审核、决议跟踪等关键环节线上流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办公室连续三年获得中上协“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
  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聚焦首责主责主业,巩固防务首选互连方案提供商地位;深耕新兴支柱产业,推进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及大飞机等高端装备业务快速发展;健全新业务孵化及重大业务拓展项目管理机制,推动业务规模持续提升。同时,夯实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积极回报股东,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3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3日0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金杜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1、2、3、4、5、6、7、8、9、10已经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号)、《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号)、《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号)、《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号)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6年度财务决算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王秀芬、翟国富、鲍卉芳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议案3、6、7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议案6、8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6、议案8、9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21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4:00一17:30)
  (2)登记方式:
  ①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③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4月21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及信函登记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471003
  电 话:0379-63011079 0379-63011076
  传 真:0379-63011077
  联系人:赵丹 张斐然
  2、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回执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79”,投票简称为“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所有议案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四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类别和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26年4月1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航光电”(002179)股票___________股,拟参加2025年度股东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9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2024年4月11日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约定公司及子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自主选择由航空工业财务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担保,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重新与航空工业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航空工业财务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票据、承兑等金融服务。
  因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经公司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李森、张航、李子达、张砾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该议案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企业概况
  关联方名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8、16、17和18层整层(01-08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春华
  注册资本:395,138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10934756T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81H211000001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占其注册资本的66.54%;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28.16%;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3.64%;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66%。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所属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主要财务数据
  航空工业财务是在原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原贵州航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基础上,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共12家共同出资组建,于2007年4月正式成立。后经四次增资及股权变更,现有注册资金395,138万元人民币,股东单位4家,其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262,93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54%;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11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16%;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4,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4%;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6,550万元,占注册资本1.66%。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航空工业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17,557,670.84 万元,净资产为1,342,343.15万元;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为332,265.95万元,净利润为75,711.04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所属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履约能力分析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五)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航空工业财务在其经营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要求提供如下金融服务,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航空工业财务吸收中航光电及其子公司人民币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存款所提供的挂牌平均利率。
  2.贷款服务:航空工业财务向中航光电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限,应不高于同期航空工业财务向定价影响因素相同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亦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平均利率。
  3.结算服务:航空工业财务为中航光电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航空工业财务向中航工业集团下属其他成员单位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亦应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航空工业财务向中航光电及其子公司提供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航空工业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确定的费用,亦不高于航空工业财务在商业银行就同类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确定的费用。
  5.关于其他服务:航空工业财务为中航光电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中航光电及其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航空工业财务向中航光电及其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航空工业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服务原则
  甲方及其子公司有权根据其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三)交易金额
  1.甲、乙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甲方及其子公司与乙方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乙方应协助甲方监控实施该限制,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向乙方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2.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可循环使用的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用于贷款、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等贷款类金融服务。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根据与甲方及其子公司已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情况以及甲方及其子公司的信用状况,在前款约定的交易限额内调整具体上述交易额度。
  (三)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甲方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本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全票同意: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认为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对双方权利、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约定,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需按规定程序回避表决。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投资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决定与航空工业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内容以市场原则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航空工业财务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航空工业集团成员单位的结算平台,作为本公司重要的金融合作伙伴,航空工业财务为本公司提供的财务管理及多元化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七、风险评估及控制情况
  公司对航空工业财务的风险评估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此外,公司制定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以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安全性、流动性,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存款余额为100,831.45万元、贷款余额为87,649.02万元。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与航空工业集团发生的采购、销售、提供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085.39万元。
  九、申请授权事项
  为规范与关联方金融业务合作,拟授权公司下属子公司可以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框架条款内容范围内,在履行自身必要审议程序后,单独与航空工业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5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于2026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交流,使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4月1日(星期三)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开放日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2026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8:00一12:00
  2、活动地点: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
  3、活动方式:现场参观+投资者交流+进门网络直播
  4、参会人员:董事长、总经理李森先生;民品业务副总经理汤振先生;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王亚歌女士;独立董事杨银堂先生、于丽娜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所调整)。
  二、投资者参与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开放日活动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参与。
  1、现场参会
  (1)电话/邮箱/网页报名
  报名电话:0379-63011079/63011075
  报名邮箱:zhengquan@jonhon.cn
  报名网址:https://s.comein.cn/u3a1z8f7
  (2)二维码报名
  ■
  现场参会报名二维码
  2、网络参会
  电脑端:点击链接https://s.comein.cn/e4z1upmc,进入页面,按指引申请参会。
  手机端:
  (1)登录“进门”APP或“进门平台”小程序,搜索“002179”进入“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点击进入会议页面,按指引申请参会。
  (2)使用手机App(如微信等)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参会。
  ■
  线上会议申请参会二维码
  3、电话参会(需提前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参会)
  (+86)4001510269(中国)
  (+852)51089680(中国香港)
  (+886)277083288(中国台湾)
  (+1)2087016888(美国)
  (+86)01021377168(全球)
  参会密码:534184
  4、报名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9:00止。
  三、注意事项
  1、参加现场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
  2、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安排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参加活动人员的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9-63011079 0379-63011075
  邮箱地址:zhengquan@jonhon.cn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1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法治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实际情况,1400名激励对象部分因离职、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及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等原因,拟回购注销17,181,264股限制性股票,并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本内容进行修订,同时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规定,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上述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6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4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9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9号》(财会〔2025〕32号)。《准则解释19号》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根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解释。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19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0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181,26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114%,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授予股份总数的31.9365%。
  2、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审议通过后将根据授权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3、本次回购注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手续后,公司将发布回购注销完成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2022年9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授予方案的批复》(人字[2022]56号),原则同意中航光电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授予方案。
  2022年11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修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022年11月3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12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进行了核实。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代码:2022-076号),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期)实施有关事项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完成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的股份授予和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于2022年12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等的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292,500股,回购价格24.9元/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因离职、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的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3月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代码:2024-007号)。
  2024年12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代码:2024-057号),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于2025年1月6日上市流通。
  2024年12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所在子公司业绩未达100%解锁要求、个人绩效考核未达100%解锁要求等的6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390,346股,回购价格24.9元/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因离职、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所在子公司业绩未达100%解锁要求、个人绩效考核未达100%解锁要求的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代码:2024-052号)。2025年1月15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3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代码:2025-005号)。
  2025年12月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号),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于2026年1月6日上市流通。
  2025年12月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修订并将更新后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故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该议案不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12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工作调动、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被解除劳动合同、所在子公司业绩未达100%解锁要求、个人绩效考核未达100%解锁要求等的9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843,489股,回购价格24.9元/股,对其中工作调动的激励对象以24.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对上述回购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号)。2026年1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年3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号)。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因离职、职务变动不再属于激励范围及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1400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7,181,264股,回购价格24.9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上述回购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向1,465名激励对象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41,383,200股。1400名激励对象部分因离职、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及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等原因,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7,181,264股,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1、激励对象个人层面
  2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等原因,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54,570股,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业绩层面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1-001130号),2025年公司业绩未达到《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对1,38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7,026,694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2022年12月27日向激励对象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2.37元/股。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同‘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对回购价格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32.37/(1+0.3)=24.9元/股。对因离职的激励对象,以24.9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对因职务下降不再属于激励范围及2025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进行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以授予价格与回购实施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之低者统一回购注销,即以24.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总金额427,813,473.6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基于上述激励对象就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取得的公司对应年度现金分红目前未实际派发,而是由公司代为收取。鉴于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7,181,26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仅考虑目前情况下进行本次回购注销的变动情况):
  ■
  注:最终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深市)》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仅考虑目前情况下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17,427,561股减少为2,100,246,297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117,427,561元减少为2,100,246,297元。《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相应变更为211,742.7561万元和 210,024.6297万股(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1400名激励对象部分因离职、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及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等原因,需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181,264股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实施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尚需就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取得股东会的批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及就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6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盈余公积期初累计额为1,060,023,177.00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61,521,950.25元,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1,411,763,655.52元,加上结转未分配利润10,686,722,300.05元,减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0元,减去2025年现金分红1,694,616,840.00元,减去2025年任意盈余公积419,732,417.65元,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0,019,216,596.49元,减去拟于2026年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218,979,995.18元,2025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9,800,236,601.31元。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投资者,拟制订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总股本为2,117,427,561股(含回购账户股份)。另外,因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离职、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及公司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公司拟对剩余17,181,26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如相关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2,096,176,227股(以当前公司总股本2,117,427,561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17,181,264股限制性股票以及截至2026年2月28日回购账户股份数4,070,070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152,896,924.85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3.34%。
  5、2025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70,070股,回购股份已使用总金额为149,999,876.8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5年度拟定的现金分红和已实施的股份回购总额为1,302,896,801.7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28%。
  6、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两个月内实施。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备注:因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扣除代为收取的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152,896,924.85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119,310,602.45元,高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为1,740,038.40元、2,417,857.28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42%,0.0057%,均低于50%。
  四、风险提示
  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5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在公司20楼会议室(一)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3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航、李子达、徐东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森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工作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王秀芬、翟国富、鲍卉芳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138,605.94万元,同比增长3.39%;实现利润总额269,077.49万元,同比下降28.52%;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252,739.70万元,同比增长3.10%。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在2026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全票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法治合规工作报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与法治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2026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中航光电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法治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2025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在2026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为了强化投资经营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制定了2026年度投资计划,2026年度计划投资总额143,668万元。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等诸多因素相关,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投资计划调整的风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计划2026年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授信金融机构协商并签署与前述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或与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关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披露在2026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九、在李森、张航、李子达、张砾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5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全票同意。为规范与关联方金融业务合作,拟授权公司下属子公司可以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框架条款内容范围内,在履行其自身必要审议程序后,单独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披露在2026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十、在李森、张航、李子达、张砾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5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全票同意。《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在李森、张航、李子达、张砾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5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全票同意。《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在杨银堂、于丽娜、刘永丽3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6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的议案》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的议案》。《董事会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全票同意。《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十四、在李森1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8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确认2025年度领导班子薪酬及2026年度领导班子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领导班子薪酬及2026年度领导班子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通过。2025年领导班子薪酬延期发放的部分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其中任期激励收入至其任期结束后发放。2026年度,领导班子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构成及支付安排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公司领导班子薪酬考核标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领导班子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十五、在李森、常国亮2位董事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7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1400名激励对象部分因离职、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及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等原因,需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181,264股限制性股票。
  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披露在2026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法治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披露在2026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二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法治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的履职评价与薪酬管理体系,构建公正透明的董事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保障公司董事依法履行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法治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规定〉的议案》。为深化法治中航光电建设,全面提升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规定》。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法治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三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进展报告》。《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披露在2026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披露在2026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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