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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35,5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概述 公司是一家新材料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新能源材料、生物材料、电子材料、特种材料等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公司紧紧围绕培育新质生产力,持续聚焦新材料方向,坚持绿色化、高端化、差异化、精细化的发展理念,旨在建设优秀的新材料平台型企业,打造在多个新材料领域领先的“专精特新”产业集群。经过十余年的砥砺前行,公司从一片绿地成长为一家现代化高端新材料企业,EVA光伏胶膜料、EVA电线电缆料、PP薄壁注塑专用料、EOD特种表面活性剂、UHMWPE、锂电溶剂及添加剂、电子特气等主营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25年联泓格润一体化项目成功投产,公司产品结构更加丰富,产品规模显著提升,产业链优势进一步显现。公司已打造“四园区、一中心”的区域产业布局,各园区差异化定位、协同发展。公司目前共有五家高新技术企业,业务范围遍布全国。 公司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发团队,设立了国内领先的先进高分子材料研发平台和特种精细材料合成与应用平台,建有生物工程平台、新型电池材料研发应用平台、复合精馏和量化计算平台、功能催化剂开发平台、聚氨酯应用评价平台,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拥有多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308项。 依托领先的工艺技术、独特的产业布局与产品结构、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优秀的运营管理能力、突出的研发创新能力等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在行业和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入选“2025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2025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2025年度中国精细化工TOP100企业”“2025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百强”“2025中国卓越管理公司”“2025年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山东省民营企业200强”“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企业”;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评A级,以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中国基金报“英华奖A股价值示范案例”、中国证券报“ESG金牛奖百强”、上海证券报“上证鹰·金质量公司治理奖”等荣誉;公司“特种异氰酸酯XDI绿色制备与产业化项目”入选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子公司联泓研究院入选“2025年江苏瞪羚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公司董事长、总裁郑月明先生为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工商联执委,第十四届山东省工商联副主席,报告期内当选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山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院理事会理事。公司股票入选深股通、深证成指、富时罗素大盘股、中证500指数及融资融券标的。 2、公司主要业务板块 (1)新能源材料 新能源及相关新材料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构成,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点方向之一,发展速度快,市场空间大。在新能源材料方向,公司重点布局新能源光伏材料和新能源电池材料两类产品。 ①新能源光伏材料 光伏发电具备清洁低碳、场景灵活、成本竞争力突出等优势,预计2027年将成为全球装机容量最大的电力来源。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5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为315.1GW,同比增长13.5%,全球新增装机量580GW,同比增长9.4%。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光伏行业长期发展空间广阔,将带动相关光伏材料需求保持稳步增长。 公司新能源光伏材料主要为光伏胶膜料,同时拥有EVA与POE两大主流光伏胶膜料产品,产品品类丰富。根据卓创资讯统计,2025年,国内EVA表观消费量为333.6万吨,进口依存度为20.9%;国内POE表观消费量约为93.3万吨,进口依存度为77.9%,仍高度依赖进口。未来光伏及其他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总体保持增长,预计EVA需求复合增长率为6.0%,至2030年EVA总需求量将达到448万吨。预计POE需求复合增长率为8.1%,至2030年总需求量将达到138万吨。 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发出光伏胶膜料产品并打破国外技术垄断,为EVA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之一,已积累丰富的生产运营管理经验,产品质量优异,品牌认可度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拥有全球领先的两套EVA生产装置,产能超过35万吨/年,其中一套采用ExxonMobil釜式法工艺技术,产能超过15万吨/年,已稳定运行多年;另一套采用LyondellBasell管式法工艺技术,产能为20万吨/年,于2025年12月顺利投产。两套生产装置高度协同,产品结构可灵活调整,能够生产多种VA含量的全系列EVA产品,全面满足光伏、线缆、热熔胶、发泡等不同领域应用需求。公司9万吨/年VA装置可保障公司EVA装置VA原料稳定供应。 POE作为第二大类光伏胶膜原料,与EVA形成有效互补,主要应用于N型电池、BC电池等新型光伏电池的封装;此外,POE也是一种性能优异的车用塑料增韧材料。公司在巩固EVA产品竞争优势的同时,积极布局POE产品,采用自主开发的溶液法工艺,可生产POE光伏胶膜料、增韧料等系列高端产品,10万吨/年POE项目预计将于2026年二季度投产。 ②新能源电池材料 2025年,新能源电池行业加速增长,相关材料价格与行业盈利持续改善。据高工锂电数据,国内锂电池出货量1,875GWh,同比增长53%,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同比分别增长41%、85%。新能源车、储能等终端市场维持高景气度,带动电解液、隔膜等电池材料需求继续快速增长。 公司在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已形成系列产品布局,包括锂电隔膜材料、锂电电解液溶剂、锂电电解液添加剂、固态/半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关键功能材料,产业链协同优势明显,产品稳定供应下游头部企业。 公司2万吨/年UHMWPE装置采用新型连续法工艺技术,生产高端隔膜料、纤维料等产品,产品质量优异,稳定供应下游企业。以锂电隔膜为代表的下游当前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带动UHMWPE需求增长,据隆众资讯统计,2025年国内UHMWPE需求量为37万吨,同比增长27.9%,预计未来五年需求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5%。 公司锂电电解液溶剂碳酸酯装置采用行业领先的技术,所需主要原料EO、二氧化碳均为公司自产,产能包括10万吨/年EC、5万吨/年EMC、0.9万吨/年DEC等。公司为国内锂电电解液溶剂主流供应商之一,产品质量优异,稳定供应电解液行业头部客户。根据EVTank统计,2025年中国电解液出货量同比增长46.4%,国内溶剂需求约170万吨,保持持续增长。 公司锂电电解液添加剂项目4000吨/年VC装置以自产的EC为主要原料,在多个关键生产环节实现自主技术突破,具备更高转化率和更低能耗,技术优势和产业链优势突出,装置于2025年12月建成投产。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25年国内VC需求量6.6万吨,预计2026年需求达9.8万吨,同比增长48%。 公司紧跟新能源行业发展的趋势和动态,积极开发、布局新型新能源电池材料。公司与固态电池行业龙头企业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控股子公司联泓卫蓝,开发固态电池、半固态电池等新型电池关键功能材料,并开始工业化应用。公司战略投资温州钠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钠离子电池及相关材料的开发。 (2)生物可降解材料 生物材料与人类生命健康和自然环境息息相关,以生物材料为代表的生物技术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之一。随着技术和材料科学的快速进步,生物材料产业迎来蓬勃发展。作为生物材料的一个重点方向,生物可降解材料是助力双碳目标完成、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已列入国家绿色产业指导目录。 公司的生物可降解材料包括PLA、PPC。在双碳战略驱动下,以PLA、PPC为代表的生物可降解材料,基于生物基原料来源、固碳降碳等核心优势,在环保包装、农用地膜、纤维纺织等领域广泛应用。据隆众资讯统计,2025年国内PLA表观消费量为17.6万吨,同比增长42%。此外,PLA材料凭借优良的综合性能在3D打印等新型应用领域快速推广,3D打印已成为PLA目前最大的应用领域,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3D打印设备产量同比增长52.5%,消费级3D打印需求旺盛,PLA材料迎来发展新机遇。PPC材料在全生物降解农用地膜等领域发展潜力巨大,绿色价值凸显。 公司PLA项目采用自主开发的“淀粉一高光纯乳酸一高光纯丙交酯一聚乳酸”全产业链技术,产能包括4万吨/年PLA装置、10万吨/年乳酸装置等,产品具有高收率、高纯度的优势,现已开发出高、中、低光纯PLA系列产品,不断推向市场。 公司5万吨/年PPC项目采用与中国科学院相关院所共同开发的最新一代催化剂技术,该技术课题被国家科学技术部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已于2026年1月建成中交,所产PPC产品在自然条件下可以完全降解,具有刚韧平衡性好、阻隔性好、透明度高等优点,主要原料PO、二氧化碳均为自产,产业链优势明显,并可有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3)电子材料 电子材料是半导体、显示面板、PCB等电子工业的关键基础材料,近两年下游产业快速发展进一步拉动核心电子材料需求,在政策支持自主可控与市场需求双重驱动下,行业成长空间广阔。 公司电子材料主要布局电子特气和光刻胶树脂单体BCB产品。 公司掌握多项超高纯电子特种气体制备技术,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生产经验丰富,产品开发能力强,公司电子级高纯特气装置主要产品超高纯电子级氯化氢、电子级氯气质量优异,供应台积电、上海新昇等行业领先企业,同时正在积极开发其他多品类电子特气产品。2025年中国电子特气市场规模约279亿元,市场增速约10%。电子特气市场增长动力主要源于先进制程芯片需求、EUV光刻等技术应用,以及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领域的带动,在国家鼓励关键战略材料供应链自主可控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电子特气产业未来增长趋势明确,发展空间大。 公司战略投资半导体先进封装材料企业绵阳达高特科技有限公司。达高特已实现BCB的量产销售,打破了国外垄断。BCB单体是合成光刻胶树脂PBCB的主要原料,可用于先进封装的介电材料及平坦化材料、封装光刻胶、高频高速覆铜板树脂材料、医药中间体、人工晶状体等多个领域。 (4)特种材料 特种材料具备高性能、专业化、定制化等特点,下游应用覆盖高端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日化用品等多元领域。随着下游产业结构升级、核心技术迭代及应用场景不断拓宽,市场对特种材料的性能要求与需求规模同步提升,具备长期发展潜力。 公司特种材料包括特种精细化学品、特种树脂、特种工程材料等,其中特种精细化学品包括EOD、PPG等,特种树脂包括PP专用料、特种光学材料XDI(在建),特种工程材料主要为PEEK(在建)。 公司EOD装置采用国际领先的烷氧基化生产工艺,产品紧贴消费升级趋势,聚焦各行业高端细分应用市场,已累计开发出40多个节能高效、环境友好、高端差异化的特种表面活性剂产品系列,实现产业化产品100余个。公司已建成国内领先的特种精细材料合成与应用平台,在EOD催化剂、特种聚醚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构建了差异化的研发优势。根据卓创资讯统计,2025年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消费量约190万吨,同比增长4.4%,出口量约65万吨,同比增长24.6%,特种表面活性剂作为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中的重点发展领域保持更快速度稳定增长。 公司PPG装置采用自主开发的连续法工艺技术,主要原料PO、EO为公司自产,具备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产品定位高端,于2025年11月建成投产。PPG是PO重要衍生物,是聚氨酯工业中的重要原料,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家具、包装等行业。据隆众资讯统计,2025年国内PPG表观消费量约为440万吨,同比增长7.8%,出口量约210万吨,同比增长25.0%。 公司PP装置全部生产PP高端专用料产品,其中主要用于餐饮外卖包装领域的PP薄壁注塑专用料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持续居于国内领先水平;主要用于现制饮品包装领域的PP高熔无规共聚专用料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影响力较大,为该领域主流供应商,多年来出货量位居行业前列。近年来,受益于国内餐饮外卖和现制饮品等领域的迅速增长,PP薄壁注塑专用料和高熔无规共聚专用料市场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据隆众资讯统计,2025年,国内产量合计约261.9万吨,同比增长17.1%。 XDI是高端光学树脂、TPU隐形车衣、特种涂层和胶粘剂的关键材料,长期依赖进口,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正在积极推动XDI项目建设,预计于2027年建成投产,项目技术课题为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相关院所共同开发,被国家科学技术部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PEEK是综合性能最佳的特种工程材料之一,具备高刚性韧性、优异的耐热性、生物相容性、耐磨、自润滑等特性,在医疗、半导体等高端新兴领域发展前景广阔。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并购泰兴普理,基于泰兴普理在PEEK材料开发与产业化方面的良好基础,结合公司在PEEK领域的技术储备和研发积累,现已启动PEEK项目规划建设,预计于2027年建成投产。 3、公司主要布局产品及其用途 ■ ■ ■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事项 为全面实现一体化管理,提升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提高滕州生产基地各生产装置运行效率和协同效应,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联泓(山东)化学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吸收合并事项进展顺利。 (二)关于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事项 为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及相关公告。2026年2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129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披露的《关于科技创新债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6-006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5,710,828.5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453,495.8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45,349.5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61,968,379.95元,减去2025年已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80,134,080.00元,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01,142,446.25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公司2025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1,335,5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利0.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3,489,760.0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8%。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85.31%,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致力于成为新材料卓越企业,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聚焦新材料方向,坚持绿色化、高端化、差异化、精细化的发展理念,不断夯实新能源材料、生物材料、电子材料及特种材料等领域的产业布局。2025年,公司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锂电电解液添加剂项目陆续建成投产;未来公司将积极布局高端新材料领域,陆续规划与实施一批重点项目,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新建与在建项目资金投入需求等因素,公司审慎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方案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具备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6-008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终止或延期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事项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6-010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电子材料领域的产业布局,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华宇同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山东华宇同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同方”)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华宇同方在该银行办理的新增人民币1.4亿元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相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5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公司对华宇同方的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注:上表中经审批可用担保额度中的2亿元为华宇同方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同方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提供。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4.01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2.28%。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之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6-007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信永中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该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该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该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梁志刚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安小梅女士,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基于信永中和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公司与信永中和协商后确定。 二、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信永中和是一家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经验丰富,符合监管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3、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6-009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4月20日14: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4、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30-12:00和14:00-17:00;采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4月17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9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联泓新科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合伙企业股东: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个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窦艳朝 联系电话:010-62509606 传真:010-625092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 6、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7、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8、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类别: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受托人应按照股东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会时出示身份证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附件二: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正楷体),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2 2、投票简称:联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6-005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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