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能股份”)及子公司拟在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将在下表所列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之间调剂: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拟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合同融资、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开具保函、汇票贴现、融资租赁等业务。该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最终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表为2026年度公司预计对外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
  为了不影响上述公司日常经营,在不超过本次担保预计总额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注: 1、上述表格数据 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有助于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张起到积极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公司不存在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88.73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归母净资产的19.93%和52.00%,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天任、杨建芬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执行公允定价方式,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浙江天能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数据包含其控制的主体与公司的交易数据。
  2.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数据包含其控制的主体与公司的交易数据。
  3.浙江昊杨物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数据包含其控制的主体与公司的交易数据。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约为2,349,666.00万元(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浙江天能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数据包含其控制的主体与公司的交易数据。
  2.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数据包含其控制的主体与公司的交易数据。
  3.浙江天能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原为浙江天能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其2025年度关联交易额度原计入浙江天能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数据中。然而,2025年该公司发生股权变更,变更后浙江天能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降至12.08%,天能动力(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增至87.92%。基于上述股权变化,需相应调整其关联关系的认定。
  4.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经年审会计师认定,公司能够对和鼎机电的经营管理实施重大影响,属于公司联营企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浙江天能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循环科技)
  ■
  2、浙江天能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科技材料)
  ■
  3、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万洋集团)
  ■
  4、浙江畅通科技有限公司(畅通科技)
  ■
  5、长兴长顺塑业有限公司(长顺塑业)
  ■
  6、孟州志兴塑业有限公司(志兴塑业)
  ■
  7、长兴天科科技有限公司(长兴天科)
  ■
  8、长兴远鸿机械有限公司(远鸿机械)
  ■
  9、浙江昊杨物产管理有限公司(昊杨物产)
  ■
  10、连云港市云海电源有限公司(连云港云海)
  ■
  11、安徽和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和鼎机电)
  ■
  12、浙江天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发展)
  ■
  13、天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天能融资租赁)
  ■
  14、浙江天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天能新材料)
  ■
  15、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能控股)
  ■
  16、浙江中创资源循环利用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中创资源)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销售商品,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最近一年(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89,94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6,96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财政部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中汇所购买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符合其对从事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高风险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投保要求,中汇的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7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为106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的审计费为64万元。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及外汇的套期保值业务,此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1 商品期货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 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不进行投机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防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定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交易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伦敦商品交易所等,交易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锡、碳酸锂等品种,交易工具为标准期货合约。上述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3月修订)》的有关规定。
  (五)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1.2 外汇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且多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合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业务。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及子公司贸易背景、经营方式、经营周期等相适应的外汇交易品种与交易工具,预计将有效控制汇率波动风险敞口。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交易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2,500万美金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主要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币种。主要通过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远期、利率互换、外汇期货等外汇衍生品及其组合等金融工具进行。上述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3月修订)》的有关规定。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