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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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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0,106,62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577,709,383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一2025年)》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1.1国家大力提振消费,推动回归实体
  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多项重磅政策大力提振消费、推动实体商业高质量发展,为购物中心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1、《城市商业提质行动方案》推动购物中心场景革新
  2025年10月,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城市商业提质行动方案》,提出21项主要任务,明确在城市中心区域、重点步行街、旅游休闲区培育一批大型商业综合体,集聚多元化业态、场景和服务,一站式满足多元消费需求;支持改造提升传统百货店、购物中心,打造商品和服务供给丰富的消费载体;深化“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支持“商业+旅游”“商业+文化”“商业+体育”等业态创新,推动体育赛事进街区、进商圈;强化新兴技术赋能,推广“人工智能+消费”场景,完善智能导引、精准营销、沉浸体验等智慧商业新模式。
  2、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持续深化
  2025年是《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收官之年,国家持续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目标在全国打造500个左右的县域商业“领跑县”,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90%的县达到“基本型”及以上商业功能。各地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县域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推动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改造升级,拓展县域消费潜力。
  3、城市更新与改造焕新激活存量商业空间
  国家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鼓励“一店一策”开展存量商业设施改造,将符合条件的商业设施改造项目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及城市更新行动支持范畴,引导商业设施因地制宜开展更新改造,引进服务业态、创新沉浸式体验式场景。同时,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允许优化存量商业土地利用,支持低效商业用地转型,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和用途合理转换。
  4、入境消费扩大化政策拓展消费增量
  国家支持符合条件的商店成为离境退税商店,扩大入境消费;推动步行街(商圈)结合城市更新,促进国内外优质品牌、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集聚,打造一批立足本地、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
  2.1.2新开购物中心数量探底,存量改造与内容创新成主旋律
  2025年,全国新开业购物中心337个,创近11年来新低,行业从“规模扩张”全面转向“存量优化+价值深耕”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市场呈现出鲜明的结构性特征:一是存量改造占比持续攀升,全年存量焕新项目占比超20%,部分季度存量改造项目占比甚至突破30%,老百货、商超物业转型升级成为重要增量来源;二是中小体量项目占据绝对主导,2-10万平方米的社区型及区域型项目合计占比超70%,大商业项目较为有限。
  在增量收缩的背景下,消费需求的结构性红利加速释放。低线城市进入商业活跃期,商业四线、五线城市开业项目占比近30%。与此同时,体验式消费持续迭代,城市奥莱、体验式购物中心多元共生;二次元主题、女性主题、体育主题等垂直细分业态加速涌现,购物中心正从标准化复制转向“内容创造+场景重构”的差异化竞争,通过首店经济、文化赋能、科技融合重塑消费空间,在行业深度调整中开辟出新的增长路径。
  2.1.3品牌分化加速演进,情绪消费与质价比成为主旋律
  2025年,购物中心品牌调整呈现“收缩与扩张并存、理性与情感共振”的鲜明特征。在消费趋于理性、追求质价比的背景下,能够提供情绪价值、沉浸体验及高性价比的品牌逆势扩张,业态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
  1、业态重构加剧,餐饮与体验类业态持续主导
  零售业态整体收缩,但结构性分化显著。传统服装业态持续承压,男女装开关店比低于1,快时尚品牌加速退出商场首层核心位置。与此同时,户外运动品类逆势狂飙,2025年商场首层户外运动品牌占比较2023年飙升114.35%,专业运动品牌成为高端商场新的引流利器。潮流数码、黄金珠宝凭借政策补贴及保值属性占据首层核心位置。
  餐饮业态强势扩张。高档商场餐饮开关店比达1.51,茶咖、烘焙、小火锅、面馆“四大金刚”密集抢占商场首层黄金铺位。性价比快餐、地方特色餐饮成为新热点,西式简餐开关店创近三年新高。
  文体娱与生活服务持续崛起。IP主题店、二次元品牌加速扩张,“谷子经济”带动收藏玩具品牌占据商场黄金位置。
  2、情绪消费驱动创新,新兴品牌抢占市场
  “情绪价值”成为品牌迭代的核心驱动力。消费者更愿意为价格不高但能带来情感满足的商品买单。新锐品牌首创“质价比+情绪价值”双驱动模型,以“潮趣快时尚”定位切入市场。折扣店与高性价比品牌持续走热,国际平价精品超市加速与购物中心战略合作。
  奢侈品市场进入调整期,品牌向核心商圈高端商场聚集。2025年上半年奢侈品牌新开门店同比下降38%,关闭低效能门店、集中资源布局一线城市及新一线城市核心商圈成为主流策略。品牌要求商场提供更多优惠补贴与尊享服务以拉动销售。
  3、连锁化与区域下沉并行,城市更新释放新空间
  连锁头部品牌加速布局,依托规模效应持续下沉,县域市场成为扩张新蓝海。城市奥莱逆周期繁荣,传统商场转型城市奥莱成为重要趋势,通过品牌资源整合与买手体系搭建,以“真折扣+品牌力”吸引性价比敏感客群。存量改造项目占比持续攀升,老百货、商超物业通过引入荟品仓等仓储式集合店焕新升级。
  2.1.4房地产市场进入总量平衡阶段,价格下跌幅度显著收窄
  2025年,全国房地产市场仍在筑底过程中,供需两端同步下滑:供应端,房地产开发投资额8.28万亿元,同比下降17.2%;需求端,新建商品房销售额8.39万亿元,同比下降12.6%;市场容量逐步接近平衡中枢。全年市场走势前高后低,一季度修复回升,二季度回调走弱,三季度波动下探,四季度加速下行。
  70城新建商品房价格指数整体仍处于下跌通道,但整体降幅相较2024年有所收窄,各能级城市同比降幅收窄约2个百分点,一线城市整体韧性显著强于2024年,二线和三四线城市跌幅也有所收窄。价格指数下跌收敛,一方面得益于市场逐步趋向筑底,另一方面“好房子”结构性供给优化,改善型住房占比提升。
  2.1.5货币政策强化跨周期与逆周期调节协同,稳步释放购房消费潜力
  2025年以来,国家强化逆周期与跨周期调节协同,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精准打出总量与结构并重的金融政策“组合拳”。截至四季度,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71.91万亿元,同比增长6.4%,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6.27万亿元。央行年内实施一次全面降准并叠加定向支持,合计释放中长期流动性约 1万亿元,同步下调政策利率0.1个百分点,带动1年期和5年期LPR各下调10 个基点,分别降至3.0%和3.5%。同时,央行完善存量房贷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商业性存量首套房利率批量下调至LPR-30个基点,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直接缓解居民房贷压力,稳步释放购房与消费潜力。
  2.1.6政策基调从止跌纾困到稳定立制,深入推进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2025年,面对全球经济复苏疲软、美国加征关税带来的外部冲击,以及国内需求恢复动能不足、房地产仍然深度调整的复杂环境,我国经济顶压前行、稳中有进,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40.19万亿元,首次突破140万亿元,同比增长5%,圆满完成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全年经济呈现“前高后稳、逐季回落”的态势,一季度增速达5.4%,二季度增长5.2%,三季度放缓至4.8%,四季度增速为4.5%,在多重压力下展现出较强的韧性与抗风险能力。
  中央层面持续深化房地产领域部署,以“稳预期、防风险、促转型”为核心,推动政策从应急纾困向长效机制建设过渡。存量首套商品房贷利率批量调整新政,成为年内房地产市场的标志性举措;同时,中央进一步完善“保交楼”长效支持机制,扩大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覆盖范围,有效化解房企流动性风险。
  地方层面延续政策优化力度,在中央政策框架下精准施策。需求端,多数城市已全面放开限购、限贷等限制性政策,四大一线城市进一步放宽市场限制政策,二线及三四线城市房地产政策基本已应出尽出。供给侧改革持续深化,各地积极落实盘活存量用地和商办用房政策,借助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具,推动地方国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
  当前,房地产市场需求基础仍需巩固,房企经营恢复不均衡,部分三四线城市库存压力较大,市场不确定性尚未完全消除,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与精准性至关重要。展望2026年,后续政策基调将从“止跌纾困”到“稳定立制”,调控逻辑从“单向松绑”深化为“系统性的供需管理”,促进市场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深入推进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2.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主营业务为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经营模式以自主运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报告期内,公司秉持“商业运营+地产开发”双轮驱动的运作模式,坚持“1+3”战略布局,以上海为中枢,长三角为核心,向大湾区、环渤海和中西部扩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进入全国151个城市。
  商业开发业务历经14年的沉淀,目前商业板块产品主要包括购物中心、特色街区、城市更新、社区商业等形式。在不同的商业产品内容下,结合项目的市场定位、城市能级、客户需求可实现精准适配,并且不同的商业产品模式可以灵活组合,提升商业项目的综合性和丰富性。随着商业的持续发展,吾悦商业从最早的空间体验维度升级,到现在聚焦探寻与城市、与客户的情感关联。在“寻味城市”和“情感链接”的产品精神引导下,吾悦商业更加关注商家和客群的需求变化,从新业态、新主题、场景化、数智化、人性化等维度呈现大量优质商业产品,紧跟商业变化和市场需求,是吾悦商业产品保持活力和品质的核心。公司商业综合体运营主要为吾悦广场的出租经营。“吾悦”作为公司旗下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品牌,自2012年品牌诞生以来,公司便不断打造升级、打磨产品,从中国家庭最真切的情感需求出发,致力于打造中国体验式商业领导品牌。2025年,吾悦商管焕新升级“吾悦经营五步法”,展现深度思考及战略高度,精准解码从规模效益到质量效益的转型路径,构建一个可持续升级的方法论体系,为吾悦从规模化迈向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化路径。
  通过“一个承载休闲、社交、购物功能的大空间与一个主题性的业态空间创新性复合,从而让每一个购物中心,都拥有一个不同的X空间”的“Mall+X”方式打造新型商业空间,构建新型业态组合,形成独具特色的商业标志,打造商业地产差异化竞争力。新城商业打通商业地产开发与运营环节,实现管理输出项目的落地,整合商业地产全产业链、多业态共同发力,控制项目拓展、规划设计、商业地产开发、商业地产招商运营、资产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和终端出口,统领上下游产业链,把品牌、创新、渠道有机融合,共同打造系统的商业生态链,为“商业”赋予越来越丰富的定义,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带来幸福感。“吾悦广场”以“经营五步法”为引领,以“用户思维”为根本,致力于从空间运营到用户运营、从招商思维到经营思维、从客流营造到用户服务的转变,构建以用户为核心,满足业主、商家、用户和商管等多方价值诉求的新型价值关系。公司目前已形成一支近万人的专业商业运营管理团队,从前期建好空间、组对内容、找到品牌,到后期做高销售和分享收益(即“吾悦经营五步法”),吾悦商管具备全面的商业资源统筹和管理能力。同时,吾悦广场与上万家国内外一流品牌商家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强大的商业磁场聚集海量商流及客流。通过不断创新精细化管理体系,打造信息化智能管控平台“新云智能化管理系统”。从而实现“提升管理效能”、“扩大管理范围、降低管理成本”、“保证项目运行品质”、“降低项目能耗及人力成本”的目标。
  报告期内,由吾悦广场原创的“幸福中国家”,联动全国在营175座吾悦广场同步展开,此次活动实现了客流与销售的进阶式突破。通过“我爱你五月”赠送爱健康套餐,收获了较好的网络声量与口碑。此外,组织了第八届“新商会”专项活动,提出了“V8模型优秀实践奖”,未来将进一步形成优秀案例进行全国推广。在创新维度,正式确定了吾悦商管的企业人格一“五边形经营理念”。通过“悦会员”进行付费制会员的尝试,悦会员权益上线以来已累计预约26.6万次。新城商业将持续聚焦消费者的情感需求,发挥线上线下的协同价值,面向未来,回归本质,在更广阔的场景里与消费者建立深度链接。基于吾悦商管在商业地产领域的核心资源禀赋、行业领先地位及多维资源网络,吾悦商管将矢志不渝深挖商业资产价值潜力,力争为中国商业地产发展铸就具有时代标杆意义的里程碑。
  住宅地产开发业务的主要产品为各类品质住宅,包括中高层住宅、低密度的多层洋房与别墅等。公司在2025年大力发展轻资产业务,新城建管内部设置两个业务组织,即新城万嘉建管、新城宏图建管,深化推进各区域建管分公司轻资产业务发展、运营及管理工作,协同推进轻资产区域深耕。新城在多元化的代建赛道持续聚焦价值为先,探索差异化能力,突破政府住宅代建赛道;专业赋能,挖掘存量商业红利,扩充商业项目代建赛道;延伸边界,开辟多元增长空间,补充拓展增量服务赛道。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0.12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0.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80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4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9.3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6-018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是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运营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详见后文;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可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8个月内向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发展”)及其关联方申请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50亿元(含截至2026年2月末已使用未到期借款余额等额人民币68.25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8%(不含税金)。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城发展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城发展通过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常州德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7.20%股份,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代码:1030.HK)
  2、公司注册证书号:F17696
  3、成立时间:2010年4月23日
  4、董事长:王晓松
  5、注册地址: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P.O. Box 31119 KY1-1205, Cayman Islands
  6、法定股本:1,000万港币
  7、主营业务:物业发展、物业投资
  8、主要股东:富域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63.01%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净资产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鉴于房地产开发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目前行业整体承压环境下,充足的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在符合以下原则的情况下向新城发展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
  (一)借款人: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二)贷款人: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具体贷款主体根据届时实际资金安排确定)。
  (三)借款额度:总借款额度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50亿元(含截至2026年2月末已使用未到期借款余额等额人民币68.25亿元)。
  (四)单笔借款期限:由借款双方根据项目需求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5年。
  (五)借款利率及定价政策: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具有无需抵押担保、资金使用灵活等优势,参考同等条件下的市场融资利率,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8%(不含税金)。
  (六)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在符合上述借款原则的情况下,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新城发展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的具体事宜(包括单笔借款金额、借款年利率及借款期限等)并签署正式借款协议,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房地产开发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目前行业整体承压环境下,充足的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保障公司长期经营战略的实现,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晓松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可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即2024年5月29日至2025年11月28日)向新城发展及其关联方申请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5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8%(不含税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可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即2025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25日)向新城发展及其关联方申请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5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8%(不含税金)。
  截至2026年2月末,公司已使用未到期借款余额为等额人民币68.25亿元。
  (二)公司分别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新城万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圣”)共同投资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收购了上海万圣持有之部分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和债权,交易完成后相关项目公司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6年2月末,本事项累计十二个月内交易总金额人民币2.06亿元。公司已支付相关交易的对价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即2024年9月30日至2026年3月29日)向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悦服务”)及其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为以下两项中的较高者:1、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以上(含一年)五年以下(如有)适用于提款日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整体平均融资成本(6.05%),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同时,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为借款事项提供适当的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
  截至2026年2月末,公司已使用未到期借款余额为等额人民币7.96亿元。
  除上述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6-013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57,388,028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合计505,970,350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151,417,678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应收租赁款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公司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本集团亦选择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内共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505,970,350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根据存货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该等估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内共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151,417,678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7,103,414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依据充分,有助于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6-019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未来,公司拟通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积极回报投资者、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探索长效激励机制、持续做好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审慎研究并购重组机会、鼓励主要股东增持等措施,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 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止,区间内公司股票最高收盘价13.76元,区间内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63元)。
  2、自2025年3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区间内公司股票最高收盘价16.37元,区间内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98元)。
  综上所述,公司应当制定并披露估值提升计划。
  公司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变化情况
  ■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计划。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未来,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坚守“让幸福变得简单”的企业使命,秉持长期主义,回归发展本质,持续推进大资管战略落地,在地产开发及轻资产业务拓展中稳中求进,在吾悦广场经营质量上精益求精,发挥“投融建销管退”全周期能力,强化各方深度合作,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实现稳健、务实的长远发展。公司将坚守骆驼文化的企业基因,强化管理干部作风建设,不忘初心,打造一支能征善战的默契团队。同时,公司也将主动求变,顺应新质生产力发展新格局,追求更高组织效能,向精细管理要效益,借助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全力深化数字化转型,加速推动经营管理变革。公司将继续为优秀人才搭建广阔舞台,鼓励员工充分发挥才能与潜力,勇于在不同的岗位上绽放光芒,与公司并肩前行。站在发展的新起点,公司将以更昂扬的斗志、更坚定的信念、更踏实的作风再出发,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以奋进绘就新城底色。
  (二)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秉持业绩增长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并重的原则,高度重视股东回报机制,致力于让广大股东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自2015年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现金分红145.95亿元,以实际行动回馈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未来,公司将在保障日常经营稳健运行和现金流合理配置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及战略发展规划,统筹兼顾业绩提升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动态平衡,力求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且稳定的投资价值,携手所有股东共同分享企业成长的红利。
  (三)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始终将投资者关系管理置于重要位置,敏锐把握市场动态,秉持市场导向与问题导向并重的原则,持续深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互联。通过运用上证e互动平台、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及路演等多种渠道,公司已成功构建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树立科学理性的市值观念,进一步增进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表现,致力于推动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的深度契合。通过不断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布局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市场形象,提升品牌价值。
  在具体举措上,公司将积极推进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召开,组织董事长、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等管理层成员,通过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展开面对面的深度交流,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同时,公司将踊跃参与各类投资者集中交流活动,精心组织调研接待工作,切实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实效,持续提升沟通的质量与水平。
  (四)探索长效激励机制
  为了进一步健全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团队凝聚力与企业竞争力,推动公司实现长期稳健发展,激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公司于2016年和2019年先后实施了两期股权激励计划,取得了良好的激励效果,对促进公司业绩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未来,公司将持续探索和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多种激励方式,科学设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授予数量及业绩考核指标,进一步巩固管理层、员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充分调动核心团队提升企业价值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薪酬结构,合理配置短期、中期与长期激励资源,以有效吸引、留住和激励优秀人才,确保薪酬水平与市场趋势、个人能力贡献及企业可持续发展相匹配,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五)持续做好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公司始终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秉持勤勉尽责、忠实履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司治理规范,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公司坚持以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与公平性为基本准则,切实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的信息,坚决杜绝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信息披露的合规管理,牢固树立信息披露工作的整体意识,压实信息披露责任,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在信息披露文件编制过程中,公司将坚持质量优先和应披尽披原则,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持续提升报告的可读性与传播效果。同时,公司将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借助多元化沟通渠道,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进一步提升与投资者的沟通质量。此外,公司还将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持续高质量编制并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推动公司内在价值在资本市场中得到合理体现。
  (六)审慎研究并购重组机会
  公司将以审慎稳健的态度评估并购重组机遇,灵活运用股份收购、现金支付等多种工具,精准引入优质资产,持续夯实核心竞争优势,推动产业协同效应的有效发挥,促进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值的提升。
  与此同时,公司将加快资产结构的优化调整,对于不符合长期发展战略、缺乏成长潜力或对盈利能力形成拖累的资产,适时推进剥离处置,并积极盘活闲置资源,持续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和资源配置水平,保障资产质量的稳步优化。
  (七)鼓励主要股东增持
  公司将不断深化与主要股东的沟通机制,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主要股东制定、披露并落实股份增持方案,或通过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如主要股东启动增持计划,公司将全力配合其完成相关工作,密切跟踪增持实施进展及承诺履行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过程规范、信息透明。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投资需求、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一)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6-014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6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批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龙旷,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丁丁,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3)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范晓红,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所综合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2、2025年度审计费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42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6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6-020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首次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详情请见《新城控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号)。
  二、后续审议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延长了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详情请见《新城控股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号)及《新城控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延长了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详情请见《新城控股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号)及《新城控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三、本次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为保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至2027年3月28日。
  (二)关于股东会授权有效期: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至2027年3月28日。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ESG工作小组及各职能部门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季度召开会议,并视实际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履行责任发展承诺,将健康安全、产品质量、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关键议题纳入考核体系,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重视ESG目标的设定并常态化跟踪、监督目标的进度。ESG管理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核ESG目标的达成情况,审议ESG主要趋势以及有关风险和机遇。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与要求开展双重重要性分析,其中,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合规管理、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创新驱动、科技伦理、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反不正当竞争对公司不具有高重要性,已在报告中对评估流程及评估结果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6-015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考虑,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577,709,383元。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分析
  ■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在行业加速构建新发展模式的背景下,公司经受了市场周期的考验,淬炼了并肩作战的凝聚力。公司凭借“商业运营+地产开发”双轮驱动战略,进一步发挥优势,展现出良好的经营韧性,以变应变、拥抱变化、稳健发展,确保每一个吾悦广场精彩开业,守护每一个开发项目如期交付。面对行业挑战,公司以实干精神和高度自律,持续保持“零违约”纪录,成功发行近三年来民营房企首单纯信用境外债券;成功挂牌上市以上海青浦吾悦广场为底层资产的全国首单消费类机构间REITs;还成功发行三期中期票据。这份来自金融市场的信任,是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对公司“守信如金”的认可,也是公司为行业传递的信心与希望。
  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656.4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15.98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结算面积697.15万平方米,实现结算金额470.24亿元(含合联营项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0.1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61%。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68个子项目竣工交付,竣工面积为561.10万平方米(含合联营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150个子项目在建,总建筑面积达1,473.47万平方米(含合联营项目)。
  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处于筑底过渡与局部复苏阶段,整体仍面临下行压力,但最艰难的时期已基本过去。政策端,在化风险基调框架内,以“稳市场、防风险”为核心,明确“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以上海“沪七条” 为代表的因城施策措施持续落地,拉开2026年政策放松帷幕。市场面则呈现明显分化,新房暂时表现平淡,二手房需求相对稳定,人口净流出的低线城市调整压力仍存,而核心城市、核心地段、中高端品质型改善产品则显现出结构性韧性。
  面向2026年,公司将在坚守与变革中再启新程。公司将坚守“让幸福变得简单”的企业使命,秉持长期主义,回归发展本质,持续推进大资管战略落地,在地产开发及轻资产业务拓展中稳中求进,在吾悦广场经营质量上精益求精,发挥“投融建销管退”全周期能力,强化各方深度合作,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实现稳健、务实的长远发展。
  2026年,公司计划实现商业运营总收入145亿元,新开业吾悦广场5座。公司计划新开工3个子项目,新开工建筑面积27.85万平方米。公司计划竣工65个子项目,预计竣工总建筑面积349.64万平方米。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公司将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实现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关注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线下交流等形式与中小股东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2026年,吾悦商管将坚守“吾悦经营五步法”,聚焦区域深耕发展、资源协同,进一步凸显规模布局优势。地产开发板块将继续坚守既定方向及策略,“化风险、调结构、促转型”。
  公司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提升经营能力,追求高质量回笼资金,保持良好的流动性。
  同时,公司已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后续将遵循以上计划,努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的稳步提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6-019号)。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业绩说明会安排
  公司将于2026年3月30日上午9:00-10: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6-01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6日以邮件及短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董事王晓松、管有冬、汤国荣和独立董事李连军、姚志勇、徐建东参加会议。董事长王晓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57,388,028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合计505,970,350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151,417,678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号)。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2025年年度报告》《新城控股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师从事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师从事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新城控股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6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同意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1董事长/总裁王晓松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董事王晓松已回避表决。
  9.2董事/财务负责人管有冬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董事管有冬已回避表决。
  9.3职工董事汤国荣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董事汤国荣已回避表决。
  9.4独立董事李连军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董事李连军已回避表决。
  9.5独立董事姚志勇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董事姚志勇已回避表决。
  9.6独立董事徐建东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董事徐建东已回避表决。
  9.7吕小平(已离任)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8陈冬华(已离任) 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9董事会秘书李峰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审议本议案时,对其本人的薪酬情况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82.86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64.46亿元,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联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40亿元。
  2026年度,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公司预计在2025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基础上,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570亿元,对合联营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30亿元;根据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分类,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如下:
  单位:亿元
  ■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2026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
  为了提高公司获取土地资源的效率和开展相关房地产投资计划的灵活性,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在200亿元额度内开展房地产直接投资,具体授权如下:
  (一)2026年度房地产投资总额为不超过200亿元,拟用于直接或间接获取土地资源(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政府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股权招拍挂方式,资产收购方式,股权交易方式等)、存量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购物中心、街区商业、酒店等);投资对象包括公司现有及2026年度新设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合联营公司等。
  (二)上述投资总额仅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可能会发生的最高限额。在不超出以上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该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投资方式、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获取土地资源、存量资产并签署相关协议、在获取土地资源、存量资产后确定及调整开发经营方式并签署相关协议等。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截至2025年末,公司对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以下合称“相关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40.22亿元。
  为持续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及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增强股东回报,结合公司2026年度合作项目开发计划,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在上述2025年财务资助余额基础上,对相关公司净增加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0%,即184.79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即61.6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净增加的财务资助额度内,对具体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直接融资工作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促进公司高质量、稳健、可持续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在境内外开展直接融资工作,新增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200亿元(含境外等值外币)。融资方案及授权事项如下:
  (一)融资方案
  1、融资额度及种类
  公司本次拟进行规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200亿元(含境外等值外币)的直接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REITs、Pre-REITs、类REITs、项目收益票据、永续债、美元债等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市场、境内外证券交易所等境内外合法的债券市场发行/举借的,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的各类权益融资及债务融资品种。
  2、发行时间及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3、发行期限及品种
  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5、发行成本
  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6、增信措施
  公司可根据权益融资工具及债务融资工具需求提供相应的增信措施。
  7、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8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监管机构对发行直接融资产品的批复或无异议文件,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监管机构批复或无异议文件载明的有效期。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直接融资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本次直接融资工作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直接融资工具的种类、具体品种、具体方案、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实际总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上市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每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直接融资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权益融资及债务融资产品交易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以及办理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本次直接融资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6、上述授权事项自本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直接融资工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8个月内向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50亿元(含截至2026年2月末已使用未到期借款余额等额人民币68.25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8%(不含税金)。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号)。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晓松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6-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特点,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新增公司2026-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6-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晓松已回避表决。
  十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6-019号)。
  十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规模及方式
  公司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且不超过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发行上限。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含面向专业投资者)及非公开发行,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届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股东会批准的发行规模额度内确定。
  (二)发行对象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债券将公开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涉及非公开发行的,应当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超200名,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三)债券期限
  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及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届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增信机制
  公司债券是否提供增信机制及采取的具体方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增信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所有担保方式;选择第三方提供增信措施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出具支持函及/或维好协议等。
  (六)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几项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七)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债券的批复或无异议文件,则该次债券的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证券监管机构批复或无异议文件载明的有效期。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逐项审议。
  二十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把握市场有利时机,保证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本次直接融资工作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分期安排、发行时机、担保或增信安排、反担保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及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转让场所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执行与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必要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挂牌转让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
  (四)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发行的具体方案(含变更规模、用途、方式)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发行及转让规则,办理与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转让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六)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挂牌、还本付息等事项。
  (七)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以下一项或几项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八)办理与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九)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发行债券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实施的与公司债券有关的决定、批准等行为均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为保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提请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至2027年3月28日。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为保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至2027年3月28日。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6-017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房地产开发行业特点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采用合作开发模式。按照行业惯例,合作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股东提供短期的资金支持(即股东借款);合作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取得预售款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股东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上述向合作项目公司提供短期资金支持以及合作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为持续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及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增强股东回报,并结合公司2026年度合作项目开发计划,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及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被资助对象
  被资助对象包括公司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以下合称“相关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对象范围。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截至2025年末,公司对上述相关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40.22亿元。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在2025年财务资助余额基础上,对相关公司净增加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30%,即184.79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即61.6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净增加的财务资助额度内,对符合下述条件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1)为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①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 70%。
  ②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即被资助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需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方临时调用闲置盈余资金
  ①控股项目公司为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
  ②调用闲置盈余资金的其他股东,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 70%。
  ③风险防控措施:
  a. 在每笔闲置盈余资金调用前,需根据合作约定,履行项目公司相应的审批程序。
  b. 其他股东方仅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在闲置盈余资金范围内调用资金;调用资金的金额上限根据项目盈余资金以及合作方在项目中的出资比例计算。
  c. 如项目公司后续出现资金缺口,各股东方应该按照项目公司的通知要求及时归还已调用的闲置盈余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运营。如任一方股东未按照项目公司通知归还闲置盈余资金,构成违约的,违约方需按照合作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项目公司及守约股东的相应损失。
  d. 公司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可收回。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1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联营公司”)。
  ● 担保金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82.86亿元,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基于房地产行业项目开发特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00%以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基础上,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合联营公司和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联营公司分别净增加担保额度为344.50亿元、133.62亿元、18.50亿元和13.23亿元,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担保事项授权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净增加额、担保余额情况如下,被担保人明细及其相关信息请见附表1。
  单位:亿元

  公司代码:601155 公司简称:新城控股
  (下转B1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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