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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经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按每股人民币0.12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中期股息,总计派息金额约人民币21.10亿元(含税)。本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7日完成前述2025年中期股息的派发。 本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按每股人民币0.270元(含税,含中期已派发股息)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度股息,总计派息金额约人民币46.32亿元(含税,含中期已派发股息),约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55%。根据前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扣除公司2025年中期已派发股息,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按每股人民币0.147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末期股息,总计派息金额约人民币25.22亿元(含税)。公司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待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是中国铝行业的头部企业,综合实力位居全球铝行业前列。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铝土矿、煤炭等资源的勘探开采,氧化铝、原铝、铝合金及炭素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研发,国际贸易,物流产业,火力及新能源发电等。本公司氧化铝、精细氧化铝、电解铝、高纯铝及金属镓的产能均位居世界第一。 202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本公司牢牢把握战略主动,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强化极致经营,狠抓降本增效,加快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创新,圆满完成年度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高质量收官。 价值创造实现新跃升 公司强化全面预算引领,产供运销研财一体化高效协同,快速变现能力显著增强,生产经营质量稳步提升;主要产品稳产高产,矿石、氧化铝、电解铝内部配套率更趋优化;持续深化全要素对标,电解铝综合交流电耗、氧化铝综合能耗等主要能耗指标持续降低,成本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全年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258.40亿元、净利润人民币215.25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人民币340.92亿元,创历史最优。 结构优化构建新格局 围绕公司战略发展部署,持续强化铝土矿资源获取能力,资源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加快推进产业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系统推进海外发展战略实施,持续提升公司在全球产业链中的资源配置与整合能力;氧化铝产能布局稳步向具备资源、能源及物流优势的沿海地区集聚,电解铝坚持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方向,有序向清洁能源优势区域优化;一批节能改造、再生铝及高新技术项目顺利建成投产,推动产业发展不断向优向强迈进。 创新引擎迸发新动能 持续建强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做强自主创新平台,做优成果转化平台,做实协同创新与应用技术平台,2025年公司持续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属院所“科改”工作连续三年获“标杆”评级;高标准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在复杂资源利用、绿色低碳、数智化、高端新材料等领域取得一系列技术突破;加速推进数智化转型,全年新建成6家智能工厂(产线),3家企业获评全国卓越级智能工厂。 深彻改革激发新活力 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高质量收官,深化全级次企业组织体系变革,全方位推动流程再造、效率提升;持续深化供应链改革,数字化采购和贸易平台功能更加完善,有效赋能公司提质增效;落实人才强企战略,系统加强管理、科技、技能、海外四支人才队伍建设,系统构建员工赋能机制,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撑更加坚实。 品牌形象展现新高度 公司构建市值管理长效机制,高质量开展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交流活动,积极提升分红比例,优化分红节奏,公司A股、H股股价年内分别上涨66.26%和171.05%,市值创近15年来新高,实现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同频共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抢险救援、社会公益,彰显国企担当;公司信用与ESG评级全面提升,保持中诚信AAA信用最高评级,明晟ESG评级提升至BB级,连续7年获得上交所信息披露A级评价。 风险防控取得新作为 公司建立“重大风险+动态风险+突发风险”管控新机制,安全管理基础不断夯实,环保绩效水平稳步提升;深化法治企业建设,全面开展合规有效性评价及整改提升,全年未发生重大法律、合规风险;完善“大监督”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各类审计监督、健全招标管理机制等举措强化监督检查,有效为公司节约资金、盘活资产、挽回损失。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或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0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3月27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有效表决人数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文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22项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补选张瑞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委员及第九届董事会ESG委员会委员;同意补选郭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及第九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委员。本次补选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由余劲松先生、陈远秀女士及李小斌先生组成,其中,陈远秀女士为主任委员。 (二)换届提名委员会:由何文建先生、张瑞忠先生、余劲松先生、陈远秀女士及李小斌先生组成,其中,余劲松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薪酬委员会:由郭刚先生、余劲松先生及李小斌先生组成,其中,李小斌先生为主任委员。 (四)发展规划委员会:由何文建先生、张瑞忠先生、郭刚先生、江皓先生及李小斌先生组成,其中,何文建先生为主任委员。 (五)ESG委员会:由何文建先生、张瑞忠先生及毛世清先生组成,其中,何文建先生为主任委员。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公司对2025年末各项资产进行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发生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36.12亿元(含债权减值),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净额人民币0.87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40亿元;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0.85亿元。前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人民币36.12亿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2.05亿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公司年度报告中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72.16亿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6.74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7.22亿元(含2025年中期预提金额人民币3.90亿元);并拟按每10股人民币2.70元(含税,含2025年中期已派发股息每10股人民币1.23元)以现金方式派发2025年度股息,总计派息金额约人民币46.32亿元(含税),约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55%。2025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扣除公司已派发的2025年中期股息,公司拟按每10股人民币1.47元(含税)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末期股息,总计派息金额约人民币25.22亿元(含税)。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通过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2026年度融资方案,方案有效期自本议案获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融资方案获董事会批准之日止。在2026年度融资方案有效期内,公司开展各类融资业务的余额不超过537.4亿元(含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中包括不超过150.4亿元的接续及新增融资(含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借款、融资租赁、发行债券或其他结构化产品等。为保证公司融资的灵活性和及时性,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2026年度融资总额度上浮10%范围内可自行决策。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上述融资方案并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26年度境内外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境内外注册及发行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且所有境内外债券在授权期限内的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6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已发行的各类境内外债券余额)。前述发行债券的授权期限为本议案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建议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根据公司需要确定发行债券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额度的申请和注册、实际发行债券的品种、金额、利率、期限、评级、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以及确定中介机构、向监管机构报送申请文件、在公司发行债券过程中签署监管机构所要求的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担保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公司202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包括: (一)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中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香港投资”)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币种)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鉴于中铝香港投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董事会同意将前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述担保授权期限为该担保事项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中国铝业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能源控股”)不超过人民币42.8亿元(或等值的其他币种)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8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前述担保授权期限为该担保事项获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新增融资担保外,公司2026年将根据债务偿还情况计划解除部分担保。至2026年末,公司整体融资担保余额计划不超过人民币77.94亿元(不计汇率影响)。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负责实施上述融资担保计划并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2026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贸”)及其子公司中铝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贸”)和中铝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国贸”)、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物资”)、中铝能源控股在2026年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10.68亿美元,保值方式为美元远期购售汇。前述业务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负责实施上述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年度计划并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计划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标准: (一)董事会通过公司董事长2026年度薪酬标准。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文建先生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通过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6年度薪酬标准。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瑞忠先生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通过其他执行董事2026年度薪酬标准。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毛世清先生回避表决。 (四)董事会通过公司非执行董事2026年度薪酬标准。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刚先生、江皓先生回避表决。 (五)董事会通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6年度薪酬标准。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非执行董事余劲松先生、陈远秀女士及李小斌先生回避表决。 (六)董事会通过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标准。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作为董事的薪酬与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一致,不因其同时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而领取额外薪酬或津贴。此外,由于公司部分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上述薪酬标准并不完全与公司现任董事一一对应。 同时,董事会同意将董事2026年度薪酬标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经理层2025年度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经理层2025年度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评估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全面风险管理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公司2026年度全面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5年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5年度)》。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5年度)》。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刚先生回避表决。 十七、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对与储量、工作量有关的铝土矿资产的折旧摊销方法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由原来的年限平均法改为产量法(或工作量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公司拟为附属企业续签氧化铝期货厂库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山东”)、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铝业”)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续签指定氧化铝期货厂库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根据中铝山东、中州铝业氧化铝期货厂库核定库容及期货商品市场价值核定。前述担保授权期限为该担保事项获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负责办理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附属企业续签氧化铝期货厂库提供担保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调整公司及附属企业商品类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体资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及附属企业开展商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主体资质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取消公司本部套期保值业务主体资质; (二)继续保留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铝国贸、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国贸、青岛国贸及中铝物资开展商品类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体资质,并对部分主体的业务品种进行了调整。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常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20%限额内,增资发行H股股份(包括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份)或可转换成H股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的常规一般性授权,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A股、H股股份常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在分别不超过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10%及已发行H股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10%限额内,回购公司A股、H股股份的常规一般性授权,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分别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适当的时候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与召开前述会议相关的一切事宜。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以公司正式披露的股东会通知公告为准。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5.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6.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各业务主体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实际需求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因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出现交易损失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附属企业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贸”)及其所属子公司中铝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贸”)和中铝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国贸”)、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物资”)、中国铝业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能源控股”)因长期经营进出口业务,为应对国际市场变化,减小汇率波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该等企业拟于2026年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以合理规避进出口业务中产生的汇率风险敞口。 (二)交易金额 2026年度,公司上述附属企业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10.68亿美元,其中:中铝国贸本部不超过0.87亿美元、青岛国贸不超过1.09亿美元、香港国贸不超过5.02亿美元、中铝物资不超过1亿美元、中铝能源控股不超过2.7亿美元。前述保值额度根据各业务主体的实际需求遵循谨慎性原则开展,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附属企业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主要为美元远期购售汇,根据现货业务合同内容预测产品盈亏及汇率变化情况,测算保值汇率,开展相关业务。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超过原生资产合同期限。 (五)交易期限 董事会授权公司附属企业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前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已批准的交易额度。 二、 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度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计划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附属企业中铝国贸及其子公司青岛国贸、香港国贸以及中铝物资、中铝能源控股在2026年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总额度不超过10.68亿美元。 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附属企业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绝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但在交易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相应的汇率价格波动可能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一定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如遇交易对方违约,公司可能无法按照约定对冲公司经营业务风险,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无法完成交易带来的风险。 4.其他风险:如政策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二)风险防控措施 1.相关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及内控流程,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 2.相关附属企业具备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申请金融衍生业务操作主体资质的企业,开展前需完善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设立金融衍生业务领导小组,明确机构和不相容岗位设置,确定相关责任人,防范操作风险。 3.相关附属企业针对自身经营状况、交易处理能力和财务承受能力,充分评估市场,合理确定保值额度、价格区间和保值期限。 4.审慎选择交易对手,选择评级较高、资产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境内外金融机构。 5.公司定期对相关附属企业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规范性、内部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的检查、抽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附属企业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是在最大程度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同时,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保持企业利润平稳。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附属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铝业”)目前对附属企业存续融资担保余额约人民币35.66亿元,包括:(1)为中铝香港投资发行的5亿美元高级债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余额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5.14亿元(按1美元=7.0288人民币折算,下同);(2)为博法港口投资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余额约人民币0.52亿元。前述融资担保均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2026年,公司拟为附属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约人民币77.94亿元(不考虑汇率变动影响),包括:(1)中铝香港投资现有5亿美元高级债券将于2026年7月到期,中铝香港投资拟新开展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币种)的融资以接续前述即将到期的高级美元债,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券、保函融资、银行贷款等,公司拟为中铝香港投资的前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5.14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2)中铝能源控股为进行项目建设拟开展不超过人民币42.80亿元(或等值的其他币种)的融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券、保函融资、银行贷款等,公司拟为中铝能源控股的前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80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3)公司目前为博法港口投资提供的融资担保将于2026年内予以解除。 由于中铝香港投资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中铝香港投资的融资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该担保授权期限为该担保事项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由于中铝能源控股资产负债率低于70%,对中铝能源控股的融资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该担保授权期限为该担保事项获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同时,鉴于中铝香港投资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董事会同意将为中铝香港投资提供融资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计划为公司根据附属企业实际业务需要拟定的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总额和担保范围不会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和范围,具体内容以该等担保实际实施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附属企业开展业务融资所需,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所有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附属企业,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融资担保计划。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附属企业融资需求,符合其实际业务需要,且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附属企业提供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5.48亿元(其中:融资担保余额约35.66亿元,业务担保余额约19.82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40%。公司(含附属企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附属企业)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公司对2025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根据识别和测试结果,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2025年发生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36.12亿元(含债权减值),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净额人民币0.87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40亿元;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0.85亿元。前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人民币36.12亿元,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2.05亿元。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将按照最大限度收回剩余价值的原则,高度关注已计提减值资产的盘活、处置等。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一)债权减值计提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规定,公司对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款项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其中:客户信用评级极好及有抵押担保物的应收款项基于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其他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产生的应收款项以信用风险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公司经减值测试,拟计提坏账准备净额人民币0.87亿元,影响公司2025年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减少金额为人民币0.87亿元,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金额为人民币0.97亿元。 (二)存货减值计提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存货》的规定,公司对各类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对于用于直接对外出售的存货,将其账面价值与市场价格或预计销售价格进行比较,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对于用于生产产品的存货,根据预计生产最终产品的销售价格计算各环节和各类型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存在减值;对于辅材备件,依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价格、库龄及折损等实际情况测试可变现净值,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存在减值。2025年,公司经减值测试,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40亿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人民币4.40亿元,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人民币3.62亿元。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了可回收金额测试,并按照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减值金额重大事项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减值咨询。2025年,公司长期资产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30.85亿元,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减少金额为人民币30.85亿元,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金额为人民币17.46亿元。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利润的减值资产类型及减值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亿元 ■ 三、本次计提减值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1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附属企业续签氧化铝期货厂库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铝业”)拟为全资子公司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山东”)、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铝业”)与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续签《指定氧化铝期货厂库协议书》(以下简称“《厂库协议》”)提供担保。 2.本次担保金额需根据中铝山东、中州铝业申请的氧化铝期货厂库核定库容及期货商品市场价值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铝山东、中州铝业与上期所前次签订的《厂库协议》已到期,相关业务已终止,公司对两家企业未有实质性担保。 3.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4.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铝山东、中州铝业与上期所前次签订的《厂库协议》已到期,且具备续签资质,前述两家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拟与上期所续签《厂库协议》,协议期限为三年。按照上期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拟为中铝山东、中州铝业续签《厂库协议》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根据两家公司氧化铝期货厂库核定库容(中铝山东核定库容为5万吨、中州铝业核定库容为8万吨)及期货商品市场价值确定,担保范围涵盖《厂库协议》期限内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担保期限覆盖《厂库协议》期限及其届满后三年。前述担保授权期限为该担保事项获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附属企业续签氧化铝期货厂库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上表中,“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按中铝山东、中州铝业各自氧化铝期货厂库核定库容与期货商品现时市场价值计算得出,实际担保金额会随期货商品市场价值变化发生变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铝山东 ■ ■ (二)中州铝业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上期所的相关规定为中铝山东、中州铝业续签《厂库协议》出具担保函,对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厂库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且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中铝山东、中州铝业因业务需要与上期所续签《厂库协议》,公司根据上期所相关规则规定为前述两家附属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中铝山东及中州铝业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上期所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附属企业开展氧化铝期货厂库业务而作出,且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附属企业提供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5.48亿元(其中:融资担保余额约人民币35.66亿元,业务担保余额约人民币19.82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40%。公司(含附属企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附属企业)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0元(含税),其中:2025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23元(含税),2025年末期拟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47元(含税)。 ●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7日完成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预计将于2026年8月14日或之前完成派发。 ● 在实施2025年末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约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55%。 ●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7,215,737千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673,918千元。 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721,574千元(含2025年中期已预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89,745千元),并拟按每股人民币0.270元(含税)向公司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度现金红利,扣除公司已派发的2025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23元(含税),公司拟按每股人民币0.147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末期股息。按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数17,154,971,327股计算,2025年末期派息总额为人民币2,521,780,785.07元(含税),加上公司2025年中期已派发股息总额人民币2,110,142,745.59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总计派息金额为人民币4,631,923,530.66元(含税),约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55%。2025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2025年末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91.90%,累计分红金额约为人民币97.27亿元。上述指标均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 近年来,公司秉持极致经营理念,把握市场良好机遇,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运营能力,经营业绩屡创历史新高。公司未来将坚持以“新中铝”建设目标为牵引,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推动建设世界一流矿业和铝业公司,为更好地回报股东而不懈努力。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主要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内外部经营环境、未来发展及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以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0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文建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张瑞忠先生、郭刚先生以董事候选人身份列席会议。 2.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朱丹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亦为累积投票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莉律师、晏海丹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对与储量、工作量有关的铝土矿资产的折旧摊销方法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第三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25年8月修订)》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拟对所属氧化铝企业与储量、工作量有关的铝土矿资产核算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由目前的年限平均法改为产量法(或工作量法)。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公司过往铝土矿开采量相对稳定,历年保持较为均衡的开采水平。目前,铝土矿资产的折旧计提采用年限平均法。然而,随着多年持续开采,受地质条件变化、矿体分布不均等因素影响,实际开采量已呈现逐年波动趋势,不再具备均匀性特征。为更好的反映相关资产经济利益的实际消耗方式,公司对与储量、工作量有关的铝土矿资产的折旧摊销方法进行了审慎评估与优化。经评估,前述资产采用产量法(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较原有的年限平均法,更能准确反映相关资产经济利益的实际消耗方式。因此,公司拟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所属氧化铝企业与储量、工作量有关的铝土矿资产核算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即将折旧摊销方法由原来的年限平均法改为产量法(或工作量法)。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按照公司现有铝土矿资产规模,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26年合并财务报表折旧摊销额约人民币0.35亿元(最终影响数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总体判断。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相关资产经济利益的实际消耗方式,有助于提升成本管控的精细化水平。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审核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3.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出具的专项意见 公司代码:601600 公司简称:中国铝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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