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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677,442.19元。鉴于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231,496,492.99元,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商业零售业务: 2025年,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协同推进促消费与惠民生政策落地见效,市场活力不断提升,新型消费蓬勃发展,服务消费潜能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持续扩容提质升级。 2025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40万亿元,达到1,401,87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超过50万亿,达到501,202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全年商品零售额443,220亿元,同比增长3.8%。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4%。网上零售额比上年增长8.6%,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923亿元,同比增长5.2%;网下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2%。限额以上实体零售业态同比增长1.7%。按零售业态分,2025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便利店、超市、百货店、专业店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5.5%、4.3%、0.1%、2.6%;仓储会员店、集合店、无人值守商店等新零售模式零售额保持两位数增长;以高性价比为代表的折扣店零售额增速持续加快;品牌专卖店零售额下降0.6%。 2025年我国持续发力扩大内需,随着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消费市场规模稳步扩大、结构持续优化,新的消费热点不断涌现。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居民消费正从商品消费为主向商品和服务消费并重转变,消费新模式活力增强,市场总体将延续平稳扩大态势。2026年,随着提振消费政策深入实施,新技术、新科技应用将会增加更多的高品质消费供给,沉浸式、体验式消费场景也在不断培育,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加强,有助于释放更多消费活力,消费市场扩容提质态势将持续巩固。 第三方支付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5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截至2025年末,全国共开立银行卡102.17亿张,其中,借记卡95.21亿张,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6.96亿张。银行卡交易笔数有所增长但金额有所下滑,2025年全国共发生银行卡交易6,147.85亿笔,金额963.60万亿元。其中消费业务3,855.13亿笔,金额130.91万亿元。电子支付方面,2025 年银行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3,197.21 亿笔,金额 3,623.20 万亿元。其中,网上支付业务741.48 亿笔,金额 2,990.68 万亿元;移动支付业务2,314.64 亿笔,金额571.97万亿元。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13,254.45亿笔,金额337.81万亿元。 2025年第三方支付行业处于“强监管、大洗牌、谋出海”的深度变革期。严监管态势持续深化,《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全面落地,行业准入门槛实质性抬升,反洗钱、备付金管理成为合规红线。行业整合与出清加速,全年有多张支付牌照被注销,持牌机构数量缩减。政策端协同发力,数字人民币稳步推广、支付服务包容性强化及跨境支付基础设施升级,为行业拓展了新增长空间;技术层面,生成式AI与开源生态深度融入业务全链条,在风控、商户审核、客户服务等领域实现高效应用,重塑行业竞争格局。互联网平台纷纷布局支付牌照,支付机构积极拓展海外业务、深耕垂直行业,“支付+”生态持续完善,行业生存逻辑已从“牌照红利”全面转向“合规内功、生态协同与可持续盈利能力”的三角支撑,整体呈现出低增速、强监管、重创新、拓边界的发展特征。 2.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商业零售业务: 公司商业零售业务以百货和超市业态为主、综合经营业态为补充,在北京拥有翠微百货翠微店(A、B座)、牡丹园店、龙德店、大成路店、当代商城中关村店、鼎城店和甘家口百货7家门店,建筑面积共计40.23万平方米。零售业务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及租赁,以百货联营为主,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商品销售和租赁业务收入。 公司贯彻北京市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战略布局,持续推进旗下商业门店的经营调整和更新改造进程。按照海淀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2023年起推进实施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打造国际化、科技化、时尚化、生活化为主线的新型商业综合体,截至2025年末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按照时尚生活中心和社区生活中心的“双中心”定位,2025年重点推动了翠微店、牡丹园店等门店的升级调整。公司持续调整优化商品与服务业态结构,打造数智化零售新场景,推动商业与支付业务的协同,拓展线上渠道运营,全力推进转型增效与高质量发展。受整体消费和区域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商品零售业务总体呈现下降状态,2025年公司实现商品销售额22.39亿元,同比下降10.31%。 第三方支付: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交易处理 Ⅰ 类(全国范围)],拥有全国范围内经营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从业资质,是一家专业面向中小微商户、为行业提供完整支付解决方案及综合金融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海科融通主营业务为支付业务及科技服务,在收单业务产业链中处于中游,与支付清算机构、发卡行共同保障支付交易的顺利完成,为商户提供支付收单服务和数字化经营服务。海科融通的收单业务遍布国内,目前总部设在北京,全国共有35家分公司,主要为餐饮、零售、居民服务、休闲娱乐、商业服务等中小微商户及行业商户提供金融支付终端产品、支付综合解决方案和数字化经营服务,海科融通与中国银联、美国运通、万事达卡等卡组织、以及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支付宝、微信支付、苏宁金融等商业银行、金融科技公司达成了良好合作。 海科融通致力于为商户提供多种收单产品和移动支付产品,以及刷脸支付的生物智能识别支付产品。业务覆盖传统收单业务、数字支付业务、国际业务、生态场景业务、新兴领域收单业务,可以为银行、金融机构、行业客户及中小微商户提供收单服务的基础上,开展电子发票、营销推广、SAAS服务等增值服务。主要硬件产品聚焦线下支付场景,推出多类收款设备,支持刷卡、二维码、人脸、数字人民币等不同支付方式,满足不同场景收款需求,包含传统POS、电签POS、智能POS、刷脸设备、收银插件、聚合码系列及收银一体机等。软件平台聚焦线下支付场景,搭建配套软件平台,实现线下收单、店铺管理、账本管理、经营分析等功能,助力门店高效运营,提升商户经营收益,拥有自有业务平台“码钱”,并与头部四方机构及SAAS公司合作,深度开发、数字化运营SAAS开放平台,从入网、交易、终端、增值服务方面实现赋能。 2025年海科融通总体实现收单交易额1.16万亿元,同比去年增长23%。其中传统收单业务对现有渠道业务进行精细划分,优化营销渠道结构,提升整体渠道效能及头部渠道交易贡献度,优化资源配置,发展核心渠道,强化业务把控能力,通过年度营销政策的发布、营销渠道的优化、业务运营中台建设完善、精准的市场营销与存量商户挖掘,传统收单业务累计交易额达9,772亿元,同比增长13%。数字支付业务实现快速增长,交易额同比增长141%,与超50家重点银行省市分行保持合作关系,业务覆盖多个省市区域,重点拓展机构合作,与收钱吧、趣街等多家头部四方机构及SAAS软件商达成合作,联动SaaS软件商,将支付嵌入经营场景,实现场景化获客。国际业务方面推进外卡收单落地,上线微信海外钱包,助力卡组织推广境内交易网络与人民币卡使用。智慧生态场景业务取得积极进展,智慧充电和自动售货机业务初步完成阶段性网络布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前三个计息年度利率为4.00%,后两个计息年度利率下调至2.90%。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0亿元,同比增长4.08%,利润总额-4.16亿元,同比增长35.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1亿元,同比增长30.01%。公司利润减亏主要原因:一是第三方支付业务收单交易额增长,固定成本下降,导致综合毛利增加;二是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3 债券代码:18888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6年3月26日下午在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陶清懋、满柯明、王立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项目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南京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渤海银行、光大银行等。担保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等。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就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向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申请贷款,额度8亿元,期限不超过20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及贷款金额以各家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需要,决策与上述银行的授信与贷款等相关事宜。此项授权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核定方案》 鉴于海淀区国资委对区属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绩效考核尚未完成,公司结合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进行了考核并核定2025年度各级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系数。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陶清懋、满柯明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真对照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债券以及如下债券发行方案: 1.债券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发行债项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债券的转让流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提高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工作的效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担保方案、是否设计回售或者赎回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是否设计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确定并办理担保相关事项、具体申购办法、评级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债券挂牌转让等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确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有关协议; 4.决定和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备案、转让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协议或其它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以及如下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发行品种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批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发行债项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高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事项的工作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发行期限及含权设计、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担保安排、评级安排等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此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申请上市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完成后,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等事宜,并根据进展签订中期票据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工作; 6.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存续期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9 债券代码:18888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以及债券发行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 公司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债券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可以参与本次债券的认购与转让。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5年,具体期限结构(包括是否设计含权、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是否设计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及运营、股权出资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发行债项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将由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债券的转让流通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实施完毕后,在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0 债券代码:18888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以及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品种 中期票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总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期限 5年期(可设置含权),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环境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批次 本次中期票据在获准注册的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利率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主承销商根据各期发行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运营资金及项目建设、股权出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允许的企业生产经营等用途中的一种或几种。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以及比例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承销方式 聘请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内的金融机构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余额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发行债项担保 本次中期票据将由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取得批复后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4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677,442.1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3,995,569.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99,076.66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1,496,492.99元。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以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5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0日,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审查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因正常经营及配套的需要而发生的,相关协议完整有效,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陶清懋、满柯明、王立生回避了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代商城”)、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家口大厦”)预计与关联方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翠微集团”)发生的房屋租赁支出、托管支出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9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841.83万元,交易实际发生额较预计增加了46.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2025年7月至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将与关联方北京新源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富”)在收单业务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为618.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587.42万元,交易实际发生额较预计减少了30.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延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2,786万元,其中: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翠微集团在房屋租赁、房屋托管方面延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8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2.海科融通将与新源富在收单业务方面延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9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自2025年7月起,新源富成为公司关联方,上表中“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5年7月至12月实际发生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翠微集团是海淀区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匡振兴,注册资本472,328.9994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会议服务。翠微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9.46%的股份,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北京新源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源富于2017年11月20日在北京注册成立,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翔宇,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0层1-23-1012号,主营业务为信息技术服务。海科融通持有新源富45%股份,另外两名股东上海环宇云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数科扬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新源富35%和20%股份。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公司于2010年1月6日、2011年8月5日、2012年12月3日、2019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19日与翠微集团签署《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承租翠微大厦地下一至三层及地下夹层,面积共计18,609.31 ㎡的房产,租赁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 (二)公司于2026年1月1日与翠微集团签署《托管协议》,公司受托管理和经营海淀区万寿路锅炉厂宿舍2号院16号楼一层房产,建筑面积690.10 ㎡,托管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三)当代商城于2023年12月29日与翠微集团签署《托管协议》,当代商城继续受托管理和经营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5号、海淀区志强园甲3号的相关资产,建筑面积共计3,054.52㎡,托管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四)甘家口大厦于2023年12月29日与翠微集团签署《租赁协议》,续租甘家口大厦地下一层(不含超市)、地下夹层、地下二层和地下三层房产,建筑面积共计22,008.96㎡,租赁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 (五)海科融通于2024年3月1日与新源富签署《支付业务拓展服务协议》,由海科融通委托新源富进行支付业务的市场开发,并按合同规定计算新源富的分润,合同于2025年2月28日到期,按合同约定双方无异议可予以顺延相同期限,顺延次数不限。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同期内正常履行且未发生价格条款的变化。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因正常经营及配套的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 备查文件 1、《翠微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翠微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8 债券代码:18888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德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26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6]00000973号),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677,442.1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15,440,285.26元,实收股本为798,736,66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是由于公司2022年-2025年连续发生亏损所致,主要因素包括: 1、受零售行业市场环境、支付行业政策与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零售业务和收单业务收入降幅较大,叠加成本刚性因素,导致产生经营性亏损。 2、受子公司当代商城实施中关村店闭店重建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零售业务收入的减少以及资产损失和费用的增加。 3、受子公司海科融通前期发生手续费差额退还因素的影响,导致产生较大额度的非经常性损益。 三、应对措施 面对复杂的消费市场和行业竞争环境挑战,公司将紧扣“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总基调,积极把握提振消费政策机遇,深化经营转型与改革,着力降本增效,全力推动减亏增效提质。主要举措如下: 1.积极应对消费行业发展趋势,研究提振消费政策落地。稳步推进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进程,持续门店品牌优化调整,增强品牌战略协同,聚焦核心客群,打造差异化消费场景,开展多元营销活动,挖掘消费增长潜能。深化“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强化文化科技协同赋能,推动商业经营提质增效。 2.积极应对支付行业变化,严守合规经营底线,持续做好风险管控与资金保障,优化整体业务结构,推动各业务平衡发展。传统支付业务转向深度经营,聚焦毛利提升;数字支付业务规模与毛利并重,规划服务商盈利路径;生态场景业务提升智慧终端运营成效,拓展新兴增值领域;积极探索国际业务和海外业务。 3.提升管理效能,加强成本管控。优化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管控人工成本;优化业务结构及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与经营效益,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7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3、业务规模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397.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428.74万元。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丛存,201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0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4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静,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翔,199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5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于2023年9月25日因飞利信2022年报审计项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于2024年12月31日因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纪律处分决定书。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24年12月31日因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纪律处分决定书。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意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6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代商城”)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拟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9.5亿元的担保:其中拟向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拟向全资子公司当代商城向银行申请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的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3.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海科融通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子公司发展经营资金需求,防范经营风险,公司2026年度拟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9.5亿元的担保,其中向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向全资子公司当代商城向银行申请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的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预计期限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8020867743 注册资本:35,580万元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2层1-25-1201至1-25-1210 法定代表人:刘晓波 经营范围:非银行支付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维修;投资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98.2975%,北京海国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025%。 最近一年财务情况: 单位:元 ■ (二)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2068436K 注册资本:31,000万元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40号 法定代表人:李继亮 经营范围:公共饮食;餐饮;零售图书报刊、公开发行的国内版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卷烟;零售药品;销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器械Ⅰ类、Ⅱ类;国内商业;仓储;租赁设备及场地;出租写字间及商务公寓;摄影;装饰设计;展览展销;日用品修理;刻名章;书法篆刻;代销字画;零售黄金饰品;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民用航空器、动植物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验光配镜;票务代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公共饮食、餐饮、零售图书报刊、公开发行的国内版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卷烟、零售药品、销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100%。 最近一年财务情况: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进行披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026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事项能够满足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子公司开展日常业务及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工程建设,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被担保方之一海科融通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年度经营规划及现金流预测,其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是为了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申请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的贷款提供担保,系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城市更新项目工程建设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11%,其中实际发生担保余额3.5亿元,未使用担保额度0.5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亿元,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1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 至2026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7、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并签署股东会回执,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6年4月16日下午17:00。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16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孙莉、孙慧敏 联系电话:010-68241688 传真:010-6815957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翠微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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