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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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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锂矿采选、基础锂盐和金属锂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建有锂产品生产基地,目前已建成锂盐产能13.7万吨/年和金属锂产能500吨/年:(1)致远锂业位于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德阿生态经济产业园,已建成产能为年产4.2万吨锂盐(其中碳酸锂2.5万吨、氢氧化锂1.5万吨、氯化锂2,000吨);(2)遂宁盛新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产业园,已建成产能为年产3万吨锂盐(全部为柔性生产线,可根据客户需求生产碳酸锂或氢氧化锂);(3)盛新科技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产业园,规划产能为年产1万吨锂盐,利用盐湖锂资源原料生产电池级碳酸锂或氯化锂,其中一期5,000吨产能已建成投产;(4)印尼盛拓位于印尼中苏拉威西省莫罗瓦利县莫罗瓦利工业园(IMIP),已建成产能为年产6万吨锂盐;(5)盛威锂业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产业园,规划产能为年产3,000吨金属锂,目前已建成产能500吨。
  ■
  公司锂产品业务技术先进成熟,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储能、石化、制药等领域。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的持续扩张,锂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为公司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及发展机会。
  ■
  为保障公司锂产品生产的原料供应,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陆续布局锂资源项目,既有硬岩矿山项目,也有盐湖提锂项目:(1)奥伊诺矿业在川西地区的金川县拥有业隆沟锂辉石矿采矿权和太阳河口锂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其中业隆沟锂辉石矿已查明Li2O资源量16.95万吨,平均品位1.34%,项目已于2019年11月投产,原矿生产规模40.5万吨/年,可生产锂精矿约7.5万吨/年,太阳河口锂多金属矿目前处于探矿权阶段;(2)Max Mind津巴布韦拥有位于津巴布韦萨比星锂钽矿项目总计40个稀有金属矿块的采矿权证,其中5个矿权的主矿种Li2O资源量8.85万吨,平均品位1.98%,为当地锂矿品位最高的在产矿山,项目已于2023年5月投产,原矿生产规模99万吨/年,可生产锂精矿约29万吨/年,其他35个矿权处于勘探阶段;(3)惠绒矿业旗下的木绒锂矿已查明Li2O资源量98.96万吨,平均品位1.62%,为四川地区锂矿品位最高的矿山之一,矿山的设计生产规模为300万吨/年,矿山的大规模建设即将启动;(4)公司拥有阿根廷SDLA盐湖项目的独立运营权,项目年产能为2,500吨碳酸锂当量;公司在阿根廷还投资了Pocitos等盐湖勘探项目,并积极推进其勘探工作。
  ■
  根据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锂电新能源材料领先企业”的发展战略,公司将专注于锂电新能源材料的发展,根据行业需求释放节奏适时扩大锂产品的生产规模,并不断增强在上游锂资源的布局和储备,持续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二)工艺流程
  1、锂矿采选的工艺流程
  (1)露天开采
  ■
  (2)地下开采
  ■
  (3)选矿
  ■
  2、锂盐、金属锂的生产工艺流程
  (1)电池级碳酸锂
  ■
  (2)氢氧化锂
  ■
  (3)金属锂
  ■
  3、盐湖提锂的工艺流程
  ■
  (三)经营模式
  1、锂矿采选业务
  (1)采购模式
  锂辉石选矿厂的原矿来源于矿山开采的矿石,采购项目主要为矿石采选所需的爆破材料、燃料、机器设备、配件以及常用工机具、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物资。各矿山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计划制定相应的采购方案,对采购物品实行多家供应商的询价购买,对所报价格进行比较筛选,对能形成固定资产的重要设备则以招标或议标形式进行采购,在确保价格和质量的条件下,选择最佳的一方签订购销合同后购货。
  (2)生产模式
  根据矿山生产能力以及公司锂盐业务子公司的需求情况等因素制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根据矿山产能、矿石品位、市场行情以及公司锂盐业务子公司的需求等情况,并参照锂精矿的市场价格进行销售。
  2、锂盐生产业务
  (1)采购模式
  针对主要原料锂精矿,通过多渠道保障供应,减少上游资源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带来的影响:①奥伊诺矿山原矿生产规模40.5万吨/年,可生产锂精矿约7.5万吨/年,且公司积极推动增储;津巴布韦萨比星矿山其中5个矿权原矿生产规模99万吨/年,可生产锂精矿约29万吨/年,其他35个矿权处于勘探阶段;②与金鑫矿业、Pilbara等境内外企业签署了长期承购协议;③公司控股了惠绒矿业,拥有阿根廷SDLA盐湖项目的独立运营权,并投资了阿根廷Pocitos等盐湖勘探项目,公司将积极推动上述项目的开发建设及投产达产;④公司将积极利用各种渠道,继续寻找海内外优质锂资源标的,通过投资、运营、包销等形式锁定上游锂资源。
  (2)生产模式
  根据市场预测和客户订单情况采用计划和订单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生产基地根据产品的市场需求,结合库存量等,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准备,实施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设置专门的市场营销部负责锂产品的销售,采取长协和零单销售相结合,以长协为主的方式。销售人员通过对现有客户动态和市场趋势的分析,结合公司战略部对行业发展趋势的专业研判,以获取客户并实现灵活定价机制。销售团队定期联系现有和潜在客户,收集客户对公司产品的反馈,帮助公司了解和响应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比亚迪、中创新航、华友集团、武汉楚能、南通瑞翔、SK On、ALB、现代汽车、LGES、浦华新能源等国内外行业领先企业。
  (四)矿产勘探活动
  奥伊诺矿业目前拥有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业隆沟锂辉石矿采矿权和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太阳河口锂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公司持续推动业隆沟锂辉石矿的增储和太阳河口锂多金属矿的勘探工作。报告期内,奥伊诺矿业发生的勘探支出为67万元。
  津巴布韦萨比星锂钽矿项目总计拥有40个稀有金属矿块的采矿权证,其中5个矿权已探明资源量并投入生产,其他35个矿权尚在勘探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7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截至2025年8月18日,公司已完成回购,累计回购2,735.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支付的总金额为44,494.4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5日、2025年6月28日、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终止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为进一步推进全球化战略,拓宽国际融资渠道,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4日和2024年9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事项(以下简称“H股发行事项”)。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情况,本着维护股东利益、对股东负责的原则,经公司审慎分析和论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4日和2025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终止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基于产业发展及公司战略规划需要,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1日和2025年11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盛屯集团、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发行合计不超过187,573,269股(含本数)股份,目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祎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街道锦云西一巷成都交子金控大厦1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周毅、马涛、黄礼登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分别述职。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投资期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尼日利亚盛新与赛孚迅开展光储柴项目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Chengxin Lithium(Nigeria)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尼日利亚盛新)与Saifuxun (Hong Kong) New Energy Co,. Limited(赛孚迅)合作开展光储柴项目。
  《关于子公司尼日利亚盛新与赛孚迅开展光储柴项目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20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8,079,510.1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86,221,071.33元。以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86,221,071.33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48,622,107.13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017,446,392.15元后,减去报告期内分配利润0元,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55,045,356.35元。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三、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鉴于2025年度公司业绩出现亏损,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以促进公司高效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战略,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21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500人。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承做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吴惠娟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99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从1999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上市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思维,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税务师资质,从2021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上市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献敏,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22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投资品种进行严格评估,选择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5、有效期
  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公司与拟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23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4日(周二)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街道锦云西一巷成都交子金控大厦1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审议议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56楼),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联系人:王姗姗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电子邮箱:002240@cxlithium.com
  邮编:51803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姗姗
  联系部门: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56楼
  邮编:518038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0”,投票简称为“盛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17日上午9:15至2026年4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24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的有关资产确认了相应的减值损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拟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经测算,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合计66,302.56万元,其中2025年7-12月计入当期损益的减值损失金额为15,663.75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度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2,064.78万元。其中2025年7-12月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251.30万元。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根据客户类型、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相关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
  (二)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并结合目前的市场形势及库存产品的品质情况,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在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货进行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1,783.28万元,其中2025年7-12月转回存货跌价损失12,042.06万元。计提依据如下: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2025 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6,207.68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624.76万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1,942.09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12,679.98万元,其中2025年7-12月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6,207.68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624.76万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1,942.09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12,679.9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合计66,302.56万元(含2025 年上半年度已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0,638.81万元及本2025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5,663.75万元),预计将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302.56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6,302.56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已经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一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25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5:00至17:00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微信扫描以下小程序码或登录“https://eseb.cn/1wIPaVjovxS”,进入“盛新锂能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界面即可参与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公司将在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邓伟军先生、独立董事周毅女士、财务总监王琪先生、董事会秘书雷利民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26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9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27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尼日利亚盛新与赛孚迅开展光储柴微
  电网项目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尼日利亚盛新与赛孚迅开展光储柴项目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锂矿资源供应保障,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Chengxin Lithium(Nigeria)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以下简称“尼日利亚盛新”)在尼日利亚建设选矿厂(设计选矿产能为50万吨/年)。为保障选矿厂项目用电需求,同时也为了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节能减排、实现降本增效,尼日利亚盛新拟与Saifuxun (Hong Kong) New Energy Co., Limited(以下简称“赛孚迅”)签订《光储柴项目投资及能源管理协议》,双方合作开展光储柴微电网项目。项目规模为光伏:19.5MWp;储能:15MW/60MWh,并配备备用补充的柴油发电机。赛孚迅负责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及运营,项目建成后,尼日利亚盛新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电价全部消纳所产生的电能(约2,500万kwh,含柴油发电)。本项目拟确定的电价收费模式为10年合作期、分阶段递减模式,10年预计共计支付电费约5,062.50万美元(折人民币约3.5亿元,以最终实际购买电量计算结果为准)。
  2、赛孚迅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 通过其子公司四川赛孚迅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赛孚迅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关联董事姚婧女士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尼日利亚盛新与赛孚迅开展光储柴项目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独立董事第十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aifuxun (Hong Kong) New Energy Co., Limited
  商业登记号码:78590750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万港元
  注册地址:FLAT/RM A 12/F ZJ 300,300 LOCKHART RD WAN CHAI HONG KONG
  成立日期:2025年8月8日
  股东情况:四川赛孚迅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赛孚迅100%股权
  2、主要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
  赛孚迅专注于储能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及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服务,业务涵盖电网侧、工商业、家庭及便携式储能等领域。
  赛孚迅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其母公司四川赛孚迅储能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5,511.42万元、净利润2,094.88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末,四川赛孚迅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42,432.24万元、净资产12,879.17万元(未经审计)。
  3、赛孚迅为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通过其子公司四川赛孚迅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赛孚迅为公司关联方。
  4、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孚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Chengxin Lithium(Nigeria)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乙方:Saifuxun (Hong Kong) New Energy Co., Limited
  (二)协议主要条款
  1、项目内容:甲乙双方合作开发本光储柴微电网项目,项目规模为光伏:19.5MWp;储能:15MW/60MWh,并配备备用补充的柴油发电机。本项目发电向甲方厂区设备供电,通过“光伏自发自用”的方式,为甲方节约用电成本,甲方保证合作期内全部消纳本项目所产生的电能。甲乙双方约定年供电量约2,500万kwh(含柴油发电)。
  2、项目实施: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安装场地用于项目建设和运营,乙方负责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及运营,拥有项目整体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乙方负责办理项目的环评、可研、施工许可、项目备案、发电许可、政府验收、电网接入等手续(具体以项目地政府部门的要求为准),甲方给予协助。项目的建设期为合同生效且甲方提供了项目施工的必要条件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并网发电日止,计划工期约9个月(船期正常且排除雨季影响施工的情况下)。
  3、项目运营:本项目投运后,光伏、储能的日常运维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予以协助。本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式并网发电之日,合作运营期限为10年,合作运营期满30日前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或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服务期限,否则本合同将于合作运营期满后自行终止。
  4、电费的确定及支付:双方按自然月结算电量,每自然月最后一天甲乙双方通过项目计量总表共同抄录确认当月电量。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电费(含增值税)=月供电电量×每度电单价。甲方向乙方支付供电电费,采取预存30%电费且当月电费当月全额支付方式,预存部分少于30%时,乙方有权停供电,但应在甲方补足预存费用后及时恢复供电。
  5、主要违约责任:(1)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经济损失,若该违约构成根本违约,则另一方有权依照本条规定与该方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按约定承担责任。(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经济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另一方有权自应付违约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或抵扣。(3)如因甲方管理不善,或者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等原因导致光伏及储能电站或其设备毁损的,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赔偿责任和维修、更换相关部件的费用,并补偿全额电费损失。
  6、保险: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负责投保与项目有关的相关保险,并承担保险费,财产保险投保数额应不少于本财产的实际价值,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和被保险人。
  7、争议解决: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依据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厦门市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上述争议、纠纷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自乙方审批机构关于本项目投资的决策通过且甲方股东之股东(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合作运营期结束、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为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项目拟确定的电价收费模式为10年合作期、分阶段递减模式;按照每年用电量2,500万kwh测算,10年电费总额约为5,062.50万美元(折人民币约3.5亿元,以最终实际购买电量计算结果为准)。本项目的电费定价与同类型项目具有可比性和合理性,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尼日利亚盛新与关联方赛孚迅开展光储柴微电网项目合作,有利于保障生产用电的连续稳定供应,同时通过使用绿色电力和储能系统推动清洁生产,优化能源结构、增加能源供给,降低生产运营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以及已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盛屯集团(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独立董事第十三次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合作开展光储柴微电网项目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定价参考同类型项目,系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独立董事第十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尼日利亚盛新拟与赛孚迅签署的《光储柴项目投资及能源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2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锂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根据盛屯锂业的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增强盛屯锂业的资金实力,优化其资本结构,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债转股方式对盛屯锂业增资220,000万元,其中115,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05,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盛屯锂业注册资本由180,000万元增加至295,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667590969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迎春桥社区成双大道
  法定代表人:刘伟新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池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盛屯锂业100%股权。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屯锂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方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债转股方式对盛屯锂业进行增资220,000万元,其中115,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05,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将增加盛屯锂业注册资本115,000万元,增资后盛屯锂业注册资本变更为29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盛屯锂业100%的股权,盛屯锂业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盛屯锂业增资,可以进一步增强盛屯锂业的资金实力,优化其资本结构,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总体风险可控。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及盛屯锂业的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19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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