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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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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7元(含税),分红总额2,435,355,283.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息以港币派发,实际金额按照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派息方案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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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公司始终秉承“让人们吃上放心猪肉”的愿景,致力于为社会生产安全、美味、健康的高品质猪肉食品,提升大众生活品质,让人们享受丰盛人生。
  2025年,公司销售商品猪7,798.1万头,屠宰生猪2,866.3万头,销售鲜、冻品等猪肉产品323万吨。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1.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9%;实现净利润158.12亿元,同比下降16.45%,主要原因为生猪价格下降。屠宰、肉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52.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32%,并于2025年首次实现年度盈利。
  2025年,公司通过技术成果向实际生产力的高效转化,生猪养殖生产的稳定性显著提升,生猪的成活率及各项指标稳步提高,成本显著下降。2025年全年生猪养殖完全成本约12元/kg,较上年同期降低约2元/kg,这些具有实质性的成果,验证了公司多年来创新研发及探索实践的价值与方向。未来随着公司在疫病防控、营养配方、种猪育种、智能化与信息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持续投入,生产管理各环节的不断优化,公司生产效率将逐步提高,公司生猪养殖完全成本有望进一步下降。
  2025年,公司深化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让集团化管理能够“一眼看透”每个业务末端,消除管理“黑洞”。同时,让智能化装备替代更多辛苦、繁琐的体力劳动,让养猪更轻松。未来,在疾病诊断、环境控制、空气质量分析等领域,公司会加大智能化装备、信息化建设的应用力度,用技术完成大量复杂作业,提升生产的稳定性和精准性,提升整个行业的养猪生产水平,让更多生产者受益。
  2025年,公司从过去关注养殖效率、抗病能力,转向深入提升猪肉品质。通过育种技术培育瘦肉夹层更丰富的优质五花肉,对猪肉产品做更精细化分割,让不同消费层级的消费者都能获得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公司积极拓展屠宰肉食业务销售渠道,持续构建全国猪肉销售网络,截至2025年末,屠宰、肉食业务已在全国20个省级行政区设立超过70个销售分支。公司持续优化客户结构与产品结构,通过加大在数字化、智能化方面的研发投入来提升生产效率与运营能力,屠宰、肉食业务于2025年的第三、四季度均实现盈利,全年产能利用率达到98.8%。
  2025年,公司积极探索畜禽养殖业的环保新技术和新模式。公司降氨除臭技术被生态环境部重点推广,密闭式畜禽圈舍排出空气除臭控氨技术入选2025年农业主推技术,为养殖业除臭控氨技术赋能。公司在与全国畜牧总站建立的8个绿色低碳种养循环试验基地中,有效地降低了氨气挥发量,提升了土壤肥力。公司秉承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减少石化能源消费、发展光伏等新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公司绿色发展案例获评商务部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金钥匙SDG杰出解决方案奖”、“新华信用金兰杯ESG优秀案例”等。
  2025年,公司积极探索产业互联、联农助农、行业交流、共同发展。公司着眼于客户需求,聚焦育种、疫病防控等核心环节,发挥规模与技术优势,向市场提供优质、稳定的仔猪供应、系统的养殖防控技术服务,与客户风险共担、价值共享,构筑了更加长期、稳定、互信的合作关系。公司加强行业交流,与正大集团、温氏股份、新希望、神农集团等国内外生猪养殖参与者交流互鉴,承办世界猪肉大会(WPE),共同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将持续发挥产业的带动作用,构建产业互联平台,与行业参与者共享信息、技术、资源等,为生猪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2025年,生猪市场价格承压、呈现下跌趋势,给行业整体经营带来严峻挑战,公司坚持持续完善财务结构,年底负债总额较年初已下降171亿元,资产负债率较年初下降4.53个百分点。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通过实际行动积极回报股东。报告期内实施两次权益分派,分红总额80.85亿元;公司完成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年度回购总额约20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系统化、常态化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2025年,公司在深耕国内业务的同时,积极关注并开拓海外市场。当前全球生猪养殖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公司希望利用多年来在行业内积累的各项技术优势、成本管控和环保治理经验等,充分把握海外市场的发展机遇,通过装备与技术出海,赋能生猪养殖行业,推动公司业务实现进一步增长。公司设立越南牧原有限公司,与越南BAF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积极探索海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2026年2月完成香港联交所上市,将借助本次发行港股上市,重新梳理投资价值,塑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印象,引入更多国际、长期投资者,进一步优化股东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5年,公司坚持“以奋斗者为本”的理念,致力于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发展与激励机制。公司实施了“经营者持股计划”“奋斗者持股计划”“骨干员工持股计划”,面向核心干部、骨干员工近5,000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切实增强员工的归属感、责任感与内生驱动力,进一步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根基。
  (二)主营业务和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的养殖销售、生猪屠宰,主要产品为商品猪、仔猪、种猪及白条、分割品及副产品。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320家,分布全国25个省级行政区。
  公司采用垂直一体化的经营模式,现已形成集饲料加工、种猪育种、商品猪饲养、屠宰肉食为一体的猪肉产业链,覆盖整个生猪产业价值链。垂直一体化经营模式便于公司实施更加严格的成本管理与质量控制,保证整个生产过程透明、品质可控、可追溯,确保食品安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生猪和猪肉产品。
  公司自建饲料厂,自主研发营养配方并生产饲料以满足各阶段生猪饲养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品质优先的价值育种体系,持续选育优良品种;坚持创新研发与智能化应用,新风空气过滤系统、独立通风系统、智能环控系统、智能饲喂系统等自主研发的智能化装备正在逐步覆盖,保障猪群生长环境。
  公司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智能设备协同作业,全产业链智能化运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助力公司持续发展。2025年,公司全程智能化“生猪智慧养殖模式”入选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的智慧农业建设典型案例,“数字化种养循环”模式入选《CMG乡村振兴观察报告(2023-2024)》典型案例。
  公司通过自养自宰的业务模式,将食品安全做到全程可知、可控、可追溯,保障食品质量与安全。同时,屠宰肉食业务也与生猪养殖业务形成协同效应,屠宰端能够获取消费者对猪肉产品的实际需求,推动养殖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生猪育种、生产,通过养殖和屠宰的联动管理,产生协同效应,从而提升产品价值,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高品质猪肉。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生猪养殖行业
  1、行业生产情况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生猪出栏71,973万头,较上年增长2.4%。截至2025年末,全国能繁母猪存栏3,961万头,较上年末下降2.9%;生猪存栏42,967万头,较上年末增长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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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猪肉生产国。据美国农业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预计我国猪肉产量占全球比例为51%,位居全球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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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美国农业部)
  猪肉是国人最主要的动物蛋白来源,在我国肉类消费中长期处于主导地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猪肉产量为5,938万吨,占主要畜禽肉类产量的5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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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生猪价格走势
  生猪供应波动是影响生猪价格的主要因素。由于前期能繁母猪存栏量持续处于较高水平,2025年生猪市场供应充足,猪肉产量创历史新高。供给增加导致生猪价格同比下降。2025年全年生猪价格呈现“前高后低、震荡下行”的走势,整体波动幅度明显缩小。分季度看,一季度价格处于全年高位,行业延续了自2024年下半年以来的盈利状态;二季度供应压力逐步显现,行业处于微利状态;三季度加速下跌,行业开始进入亏损状态;四季度加速探底,10月中旬为年内低点,年末出现小幅回升。根据农业农村部监测数据,2025年全年活猪均价为14.44元/公斤,同比下降9.2%,全年价格创2019年来新低。据测算,全年出栏生猪头均盈利31元,较2024年减少1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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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3、产能调控政策逐步完善
  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必须以稳固且合理的基础产能作为支撑。近年来,国家逐步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引导从业者合理安排生产规划,做好生猪稳产稳价工作。2021年9月,农业农村部出台《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设定能繁母猪保有量目标为4,100万头。随着养殖效率提升和消费需求趋于稳定,2024年3月新版方案将保有量下调至3,900万头,并调整绿色区间下限至92%。2025年以来,生猪产能调控更加系统、手段更加多元、时机更为精准。6月10日,农业农村部组织召开主产省份生猪生产视频会,调度地方生猪稳产稳价工作进展情况,专门部署产能调减工作。7月23日,农业农村部召开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要严格落实产能调控举措,合理淘汰能繁母猪,适当调减能繁母猪存栏,减少二次育肥,控制肥猪出栏体重,严控新增产能。11月21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常务会议,提出要加强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加快构建供需动态适配、规模结构合理、产业链协同提升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要加强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动态调整全国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目标,提早开展逆周期调节,防止出现大的波动。
  2025年上半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始终位于绿色区间的上限。在各项产能调控措施的引导下,2025年下半年以来,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逐步下降,四季度后,叠加市场的自发调节,生猪产能快速去化。2025年12月末,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降至3,961万头,同比减少116万头,下降2.9%,为正常保有量的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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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4、规模化程度持续提升
  我国生猪养殖业长期以散养为主,行业集中度较低,散养户、中小规模养殖场数量众多。近几年国内生猪养殖行业规模化集中度有所提升,产业正朝高质量发展迈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猪肉需求。2025年,我国生猪养殖规模化水平继续提升,标准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设备加快应用,带动了行业整体素质的提升,根据农业农村部监测数据,预计2025年生猪养殖规模化率将达到73%左右。
  5、降本增效成为行业发展主旋律
  2025年行业养殖成本持续下降,一方面受饲料原材料价格影响,饲料成本在生猪养殖成本中的占比约为55%-65%,2025年,玉米、小麦、豆粕全年均价同比下降,带动从业者养殖成本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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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另一方面,随着养殖技术的不断进步和规模化程度的提高,行业生产效率逐步提升。近年来,生猪养殖行业由资本驱动的高速发展阶段迈向成本驱动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养殖成本成为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此背景下,规模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等方式实现降本增效,并且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下,大型企业与中小场户建立紧密联系的合作机制,联农助农,共同发展,助力行业转型升级,推动生猪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时期。
  (二)生猪屠宰行业
  生猪屠宰作为猪肉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收购生猪,屠宰后向下游出售白条、分割品等猪肉产品。目前我国规模企业的屠宰实际产能利用率未饱和,生猪屠宰的整体市场集中度较低。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推进生猪屠宰行业的转型升级。2023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方案中指出“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到2025年,全国畜禽屠宰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屠宰产能向养殖主产区集聚,与养殖产能匹配度明显提高,畜禽屠宰产能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稳步提高,畜禽屠宰规范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2024年1月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施行,对生猪定点屠宰厂明确具体要求,加快行业转型升级。2025年2月23日,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要严格生猪屠宰检疫执法监管。2025年3月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施行,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业的管理。2025年10月15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强化生猪检疫和屠宰工作视频调度会,调度分析前期工作情况,部署深入推进生猪屠宰检疫执法监管工作。生猪检疫和屠宰监管是促进产业稳定发展、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关口。自2024年以来,屠宰行业的监管政策不断完善、深化、落实,有力提升了生猪检疫和屠宰监管水平,促进了行业发展秩序稳步向好。
  在相关政策及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下,我国屠宰行业正处于快速整合发展阶段。根据农业农村部数据,我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量从2019年的19,116万头增长至2025年的41,137万头,占比由2019年的35.13%提升至2025年的57.16%,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随着消费者对肉类产品的标准提高及需求增加,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将向着规模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发展。
  ■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出具《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5]跟踪0197号),维持公司的主体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牧原转债”的债项级别为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3月13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裁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予以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相关制度,2026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具体管理等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24万元/年(税前)。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八、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秦英林先生、钱瑛女士、曹治年先生、杨瑞华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对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相关制度,202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并据此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公司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的《企业管治守则》引入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作为建议最佳常规,董事会委任周明笙先生为公司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阎磊先生、冯根福先生、周明笙先生回避表决;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秦牧原先生为牧原肉食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秦英林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秦牧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牧原肉食首席执行官,主要负责公司屠宰肉食业务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经营管理等业务,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把握市场时机,确保公司在择机发行新股时享有灵活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增发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并取得所有政府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有)的前提下,可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过公司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一般性授权当天的已发行总股本(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10%的限额内,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新增的股份及/或购股权(包括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新股的其他证券)。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后至下列三者最早的日期为止:(1)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2)本议案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后满12个月当日;及(3)公司股东于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者更改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使公司享有可于适宜时机回购H股股份的灵活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过公司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一般性授权当天的已发行H股股本(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10%的限额内,决定是否回购H股股份并制定回购方案。
  董事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或终止相关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目、回购时机、回购期间等,并全权办理有关回购H股股份并注销或持作库存股份的全部事宜,包括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或公司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孰早)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境内外业务发展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及时把握市场发行时机,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一般性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并执行公司或本公司的所属分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额度的债务融资工具,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境外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境内外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资工具。其中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中期票据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上述授权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和实施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和条款、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办理其他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以及签署所有相关的或需要的文件。
  同时,若以公司所属分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的,公司可在其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内为该等分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自身提供担保及/或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或采用其他增信方式。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或公司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孰早)止,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必要的监管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附:秦牧原先生个人简历
  秦牧原先生,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19年加入公司,主导公司屠宰肉食业务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深度参与经营管理,以及管理体系的持续优化建设。秦牧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098,931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先生和钱瑛女士之子;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3月27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15,811,817,543.45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486,891,254.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2,271,396,781.65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4,597,134.74 元,扣除本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2025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428,517,943.23元。母公司2025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418,293,349.5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462,771,148股。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7元(含税,暂以2026年3月22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计算),分红总额 2,435,355,283.04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作出的承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2、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500,229.40万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743,764.93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8.03%。
  3、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息以港币派发,实际金额按照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派息方案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万元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502,544.65万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等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续聘毕马威华振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2026年度报酬。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柴婧,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柴婧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柴婧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硕,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硕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硕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旭初,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旭初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旭初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柴婧、周硕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旭初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2026年度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1年。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等文件。
  特此公告。
  ■
  ■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部分控股子公司与供应商于授权期限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所签订的饲料原料等购销合同给予不超过87.46亿元的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增加采购担保:为部分控股子公司与供应商于授权期限内(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所签订的饲料原料等购销合同给予不超过2.92亿元的担保,在额度内可滚动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担保期限按实际签订的协议履行。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基本信息详见附件。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名称:北大荒(珠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供应商
  2、担保方(保证方)名称: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具体详见附件。
  4、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2亿元
  5、担保期限:担保期限按实际签订的协议履行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具体供应商及担保情况为:
  ■
  五、审议程序
  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原料采购的效率,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提供此项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对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92亿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原料采购货款担保额度累计为人民币90.38亿元(含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87.46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63%。截至2月28日,原料采购货款担保总额中未偿还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7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2%。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二、经营情况
  ■
  ■
  ■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含新参股的公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60亿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20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促进下属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为部分控股子公司饲料原料等购销合同给予不超过108.85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8,380.88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67,858.31万元。其中为参股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49.81万元。
  上述实际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基本信息、经营情况、产权及控制关系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经核查,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56,239.19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除参股公司以外的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为A股股东编制,H股股东如参加本次股东会,请详阅本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5年度股东会通告等文件。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3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等。
  8、会议地点: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有关内容请参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议案3-9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6、7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构成关联交易的,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需履行回避程序。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报名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8:30一5月7日17:30。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上述报名登记时间内通过公司股东会报名系统提交登记资料进行报名,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可通过下方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流程进行操作,在报名系统中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附件。
  (1)股东会报名系统登录网址:https://eseb.cn/1wxL3m42I6I
  (2)股东会报名系统登录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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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及上述登记资料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曹芳
  电话:0377-65239559
  传真:0377-66100053
  邮编:473000
  电子邮箱:myzqb@muyuanfoods.com
  5、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714”。
  2、投票简称:“牧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至2026年5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特别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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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志远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王志远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发展建设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辞任申请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王志远先生辞去公司发展建设总经理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该辞任不会对公司相关工作及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906股,该股份的变动将遵循《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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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不会对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影响。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政府补助可以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方法进行核算。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的养殖销售、生猪屠宰,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及相关政策,各级财政对各地区生猪保险进行不同比例的补贴,所有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均可投保。生猪保险补助不直接经过公司,以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的形式发放。公司前期会计处理方式为,针对政府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补助,将其确认为其他收益。
  随着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为进一步提升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可比性,公司结合生猪保险费用补助业务特点,参考境内外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通行会计处理实践,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计划针对生猪保险费用补助业务按照净额法进行核算,使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与境内外同行保持更一致的口径,在行业内具备更强的横向可比性。
  公司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上述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改按净额法核算(以下简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即将与保险相关的其他收益冲减营业成本,不会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现金流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时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其他则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其他则计入当期损益。
  (四)变更日期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为了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对利润表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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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是不同科目的重分类调整,对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不会对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毛利率的指标计算会产生影响。
  本次调整将使本公司的财务数据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的披露口径更为一致,也能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更加标准化、更具可比性的视角来评估公司的经营表现。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使财务报告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且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现金流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记录及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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