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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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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未出席董事情况
  ■
  5、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80元(含税)。公司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总股本1,357,948,412股(包括868,907,512股A股及489,040,900股H股),在扣除已回购待注销283,900股H股后,以1,357,664,512股(包括868,907,512股A股及488,757,000股H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8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3,211,868.16元(含税),2025年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520,709,169.44元(含税),2025年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约37.12%。如在公司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作为中国电气化铁路装备事业的开拓者和领先者,60多年来,一直肩负振兴高端装备产业的使命与责任,致力于被誉为列车“心脏”和“大脑”的牵引传动和控制系统自主研发及产业化,持续领跑国内轨道交通电气系统市场。
  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关服务,具有“器件+系统+整机”的产业结构,产品主要包括以轨道交通牵引变流系统为主的轨道交通电气装备、轨道工程机械、通信信号系统等。同时,公司还积极布局轨道交通以外的产业,在半导体、汽车、新能源、海洋、工业等领域开展业务。经过多年的研发积淀和技术积累,公司已经具备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成为在电气系统技术、变流及控制技术、工业变流技术、列车控制与诊断技术、轨道工程机械技术、功率半导体技术、通信信号技术、数据与智能应用技术、牵引供电技术、检验测试技术、深海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技术和传感器技术等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企业。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2主要经营模式
  就采购模式而言,公司采用“统一管理、专业归口、采购分离”的模式,建立了统一的采购制度、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实施集中采购和推进统一的采购平台,从而保证采购质量,实现降本增效。
  就生产模式而言,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根据销售订单以及以往销售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基于日常需求评估和产供销协调准备一定数量安全库存,确定生产计划。公司以“精益高效、动态管理、综合平衡”为理念,搭建起适合公司发展的集成化、动态柔性化、高效化、智能化生产计划体系。
  就服务模式而言,公司建立了覆盖重点客户、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全球售后服务网络,通过“服务本部-服务区域-服务站段”三级服务管理模式,并配套“研发技术-本部技术-现场技术”三级技术支持体系,切实履行第一时间响应,保证客户能随时获得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质量反馈和投诉咨询。
  就销售模式而言,公司通过市场化公开投标、竞争性谈判、客户单一来源采购、客户询比价等方式获取订单,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生产销售。公司目前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实现销售。
  就研发模式而言,公司坚持“战略牵引”和“市场导向”双轮驱动,从战略角度和市场角度确定科研项目,开展具体科研工作。通过引入IPD及项目铁三角理念,将技术创新的前端扩充到市场研究和产品规划,后端扩充到量产产品生命周期的管理,实现产品从战略规划、科研开发到市场退出的全过程管理。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关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所属行业为“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4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公司轨道交通装备主要包括轨道交通电气装备、轨道工程机械和通信信号系统,其各自所属《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4轨道交通装备产业”下的具体细分领域。
  公司新兴装备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汽车、新能源、海洋、工业等领域,其中有部分产品用于轨道交通领域。
  轨道交通装备行业的基本特点是核心技术门槛高,客户对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持续性均有极高的要求,要求企业具备极强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将以核心技术为驱动,不断创新,围绕铁路、城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深海装备、矿山、港口、冶金、船舶等应用场景,打造更加智慧、更加绿色的高端装备。公司长期积累的自主核心技术、从器件到系统到整机的多领域专业能力,是轨道交通及工业高端装备行业的主要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在轨道交通领域,公司是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具有领导地位的牵引变流系统供应商,可生产覆盖高铁、机车、城轨领域多种车型的牵引变流系统。公司牵引变流系统产品型谱完整,市场占有率居优势地位。高速铁路、机车牵引变流系统产品在复兴号、和谐号等核心车型上广泛应用,连续多年领跑国内市场。城轨牵引变流系统据市场招投标等公开信息统计, 2012年至2025年连续十四年公司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稳居第一。公司下属子公司宝鸡中车时代是国铁集团三大养路机械定点生产企业之一,共拥有约73项行政许可,可生产重型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大型养路机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等多个系列共计50余种产品,并且不断向客运专线、城轨市场开拓。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坚持“同心多元化”战略,在夯实提升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的基础上,积极布局轨道交通以外的新兴装备产业,打造新的增长点。在半导体领域,公司从1964年开始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通过持续投入和平台提升,已成长为同时掌握大功率晶闸管、IGBT、IGCT、SiC器件及其组件技术的IDM模式企业代表,拥有芯片一模块一装置一系统完整产业链,并建有6英寸双极器件、8英寸IGBT和8英寸SiC的产业化基地。公司生产的全系列高可靠性IGBT产品打破了轨道交通和特高压输电核心器件由国外企业垄断的局面,轨道交通和智能电网大功率模块市场份额国内领先。乘用车功率模块,据NE时代统计2025年装机量排名行业第二,市场占有率达13.8%。在新能源领域,公司产品涵盖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风电变流器及IGBT制氢电源,并积极围绕“五大六小”、“两网两建”、“三桶油”为主的“风光储氢”生态圈布局。光伏逆变器市场份额和新签实现持续增长,年度中标约18GW,国内排名行业前列;风储变流器业务快速进步,积极拓展新客户;IGBT制氢电源国内市场份额持续第一,保持领先优势。在汽车领域,作为央企唯一电驱系统企业,具备“关键器件-核心部件-系统集成”的完整产业链配套能力。据NE时代统计,新能源汽车增程系统全年装机量国内市场排名居行业前列。传感器件稳居轨道交通领域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电量传感器在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领域位居行业前列。在海洋领域,公司于2015年收购全球深海机器人第二大设计制造企业一英国SMD公司,进军“深蓝”领域,填补国内深海机器人产业空白。水下挖沟机器人、深海机器人ROV等产品在海底自推进式挖沟、线缆敷设工程机械领域占全球半壁市场。工业领域,公司在矿卡电驱、空调变频器、冶金轧机等细分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将始终围绕客户需求,不断提升用户体验,做强差异化竞争优势。通过持续商业、技术和管理创新,为社会提供智能、安全、绿色、舒适的高端装备,成为交通与能源领域电气系统全面解决方案的首选供应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从国际环境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地缘政治博弈加剧,单边主义与贸易壁垒抬头,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与不确定性显著上升。在此变局中,“一带一路”倡议及RCEP等区域合作机制持续深化,为我国企业“出海”搭建了新平台,也为公司在轨道交通与新能源领域深化国际化布局提供了关键战略窗口。
  从国内环境看,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型举国体制”,为产业升级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确立了清晰导向。国家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持续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及智能制造的政策支持。这为公司在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装备、功率半导体等核心赛道的持续投入与做优做强,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屏障与广阔的发展空间。
  全球经济增长动能减弱,国际经贸秩序遭受冲击,外需复苏乏力,不稳定性与脆弱性凸显。但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未变。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国家通过扩大有效投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深化能源革命及强化科技供给等组合拳,为高端装备、绿色产业及智能制造注入了强劲新动能。
  我国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完备的产业体系、日益增强的创新能力及丰富的人才红利,为公司在轨道交通、新能源、功率半导体等战略性产业扩大市场份额、提升产业链安全水平创造了优越条件。同时,伴随能源革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国际产业链重构,公司所处行业仍将保持中长期增长态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已成为产业升级的主旋律。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6G与功率半导体、新能源技术的深度渗透,正在重塑装备制造业的技术底座与竞争格局。国家在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公司在功率半导体、新能源装备、智能牵引与控制、AI制造及数字孪生等领域提升技术自主自强能力指明了战略航向。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交通能源双赛道,坚持同心多元发展,深化协同发展,经营质效显著提升。在轨道交通板块稳盘压舱,新兴产业板块蓄势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87.03亿元(同比增长15.2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40.97亿元(同比增长10.64%),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的毛利润增长所致。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2.99元/股(同比增长14.12%)、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81%(同比增长0.50个百分点),主要系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 (H股)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随着业务持续发展,海外采购规模及外汇需求量日益增加,为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降低汇率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锁定经营利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无需缴纳保证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保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掉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外汇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对手为信用级别高且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大型商业银行。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不超过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品,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此期间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曹璐,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曹璐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曹璐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本项目的项目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邵思奇,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邵思奇201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邵思奇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楠,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楠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毕马威华振2025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5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审计投入工作量相应增加。
  公司拟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审计范围、具体要求、工作量等)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2026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项。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87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出具了鉴证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_,建立董事会担任决策层,战略与ESG委员会担任管理层,ESG管理工作组为执行层的三层管理架构。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每年编制年度ESG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时代电气已将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相关指标(包括气候相关考虑因素)全面纳入公司整体绩效考核体系,并建立与高管薪酬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依据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筛选关键ESG绩效指标,将其系统整合至各层级考核方案中,确保ESG工作与业务运营协同推进、责任到人。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水资源利用、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益相关方沟通、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在财务重要性及影响重要性层面均不具备高度重要性(中度重要性或者一般重要性)。针对上述议题,本公司已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依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对议题的相关举措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6-006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本次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96,540,4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131,097,79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8元(含税)。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总股本1,357,948,412股(包括868,907,512股A股及489,040,900股H股),在扣除已回购待注销283,900股H股后,以1,357,664,512股(包括868,907,512股A股及488,757,000股H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8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3,211,868.1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520,709,169.4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约37.12%。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 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87 (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 (A股)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中车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查验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财务公司”)相关证件资料,并查阅了中车财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数据指标,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评估,同时对其《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查验,出具本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中车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于2012年11月。中车财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0573064301,注册资本为320,000万元。中车财务公司现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166H211000001。
  中车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外汇远期、外汇掉期以及货币掉期的代客交易,以及为对冲前述交易相关风险而进行的交易。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车财务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权责清晰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股东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对股东会负责。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为中车财务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高级管理层负责财务公司的日常运作。高级管理层下设资金管理部、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结算管理部、规划财务部、风险法务部、审计稽核部等十个部门,各部门职责清晰,建立了前中后台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风险控制机制。
  中车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二)风险的评估与识别
  中车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中车财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在程序和流程中明确了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中车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不为成员单位垫款,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资金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方面,成员单位在中车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录中车财务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网上提交指令或通过向中车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经办、复核双人办理,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2.信贷业务控制
  中车财务公司在信贷业务过程各环节均采取一人办理、一人复核的双人办理方式,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失误原因等引发的操作风险。在实际业务中,中车财务公司信贷业务部以制度为指导,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认真调查信贷业务贸易背景和资金需求的真实性、合法性,严格审查借款人提供的采购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贷款发放后,及时检查贷款资金用途,确保信贷资金合法。
  3.资金业务控制
  中车财务公司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证结算支付需求,再进行资产配置。资金计划方面,中车财务公司实施资金精益计划管理,对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资金使用首先保证成员单位的结算需求。在保障结算支付及其他资金运用后,对盈余资金进行存放同业等安排。中车财务公司根据资金计划向各银行询价,以安全优先兼顾收益为原则选择同业合作银行。严格审批流程,具体操作及到期兑付整个过程,均有专门人员与银行对接,确保资金安全。
  4.投资业务控制
  中车财务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对涉及有价证券投资的相关业务部门或岗位按照“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科学设置各岗位控制节点,使决策、操作、风险监控、会计核算、审计管理等职责独立和有效制约,防范业务风险。任一时点,中车财务公司投资比例均不高于资本总额70%。中车财务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品种开展投资业务,严格按照内部流程审批,并对投资风险进行跟踪预警。
  5.结售汇业务控制
  中车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包括代客结售汇和自身结售汇。中车财务公司制定了结售汇相关制度,用以规范结售汇业务的日常操作。中车财务公司办理结售汇业务严格遵循前中后台分离原则,国际业务部负责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定价及相关业务手续;结算管理部办理人民币及外汇的资金清算;国际业务部负责外币资金调拨,资金管理部负责人民币资金调拨;规划财务部负责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算;风险管理部负责结售汇业务的风险监控和管理,对业务操作流程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对业务人员权限进行监督管理。中车财务公司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流程不断规范,有效防范风险的发生。
  6.内部控制监督
  中车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审计稽核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中车财务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了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稽核部负责中车财务公司内部审计稽核业务,对中车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审计稽核中发现的内控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类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7.信息系统控制
  中车财务公司信息系统的控制通过用户密码和数字证书实现,设置系统管理员负责权限配置。成员单位使用中车财务公司系统,必须实行权限分级审批,按照资金额度实现了按权限的资金支付审批,有效保障了资金支付安全。中车财务公司设计了资金计划管理系统,有效核定企业每日资金备付头寸,最大化发挥资金价值的同时,确保企业付款时效。中车财务公司设计了大额资金监测系统和黑名单管理系统,能够有效监测大额资金支付、黑名单支付及对私支付交易,实现企业资金付款的事前制单环节、事中审批环节及事后监测环节的全周期管理。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车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在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中不断补充完善,执行有效,在持续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建立了合理、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满足了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使整体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二、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为强化规范运作、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中车财务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中车财务公司从实际出发,通过汲取行业先进经验,结合中车财务公司自身特点,分别在会计核算、结算管理、资产负债管理、资金管理、贷款管理、稽核业务、担保业务、内部控制、信息管理系统等方面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的业务规章及风险防范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中车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中车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为人民196,005.73 万元,贷款类业务余额(含应计利息)为0万元,其他金融服务0万元。中车财务公司与公司的各类业务均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限额以内。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良好,未发生中车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本公司将每半年取得并审阅中车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对中车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本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本公司认为,中车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中车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经营,经营稳健,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中车财务公司的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况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度计提的减值损失金额为48,5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此表列示以正数表示损失
  二、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公司结合2025年末上述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客户性质、账龄分布、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经综合评估与测算,2025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减值损失金额31,527万元。
  (二)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方法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综合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4,602万元。
  (三)合同资产及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公司结合2025年末合同资产所属客户风险特征、客户性质等信息,经综合评估与测算,计提合同资产(含非流动部分)减值损失10,120万元。公司对其他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综合评估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909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48,549万元,占公司2025年合并归母净利润的11.85%。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审计,相关金额与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相关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计划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共计四家公司。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不涉及反担保事项。
  ● 2026年度,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7.35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3.78亿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计划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3月27日,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解决下属子公司融资能力弱、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境外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7.35亿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方中无关联方,不涉及反担保事项。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
  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1.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2.上述部分担保事项为全资子公司开具各类保函、信用证、云信等事项,具体的担保条款及担保期限根据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3.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因此,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基于未来可能的预计基础变化,在确认被担保方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时,可以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对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调剂使用。
  上述对外担保计划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担保计划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本公告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全部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其中已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本公告附件。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授权期限内,新增的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解决下属子公司融资能力弱、融资成本高的问题,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而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7.35亿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对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2025年度, 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折合人民币4.09亿元(均为全资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3.78亿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0.8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以及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电气”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760,27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5,505.74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184.5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321.20万元。2021年9月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到账金额人民币746,240.1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1)第0046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9,079.93万元,为2021年至2025年使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9,535.75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34,294.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因账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已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报告期内具体的现金管理产品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 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7日
  附表1:
  202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187 (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 (A股)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1月1日至 2026 年12月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
  独立董事李开国、钟宁桦、冯晓云年度津贴标准为 1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年,独立董事林兆丰年度津贴标准为24.4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年,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即执行董事徐绍龙、职工董事陈志漫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即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李东林、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尚敬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 按照前述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执行。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本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本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本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本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6-007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中期利润
  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等,公司拟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
  一、授权内容
  1.中期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
  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2026年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中期利润分配的授权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3.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处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6日、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且需满足当期分红条件方可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公司代码:688187 公司简称:时代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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