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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70,838,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中纺织服装相关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汽车内饰业务相关行业的市场规模和未来需求主要受汽车行业发展状况、消费趋势、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内饰件业务聚焦汽车内饰材料领域,已形成织物面料、生态合成革、超纤仿麂皮三大核心产品系列,并延伸布局有色纤维、座椅面套、汽车电子饰件等前后道配套产品,构建了覆盖内饰材料全产业链的产品矩阵。 1、宏观环境 报告期内,汽车内饰材料行业所处宏观环境呈现“政策强引导、标准趋严格、开放促发展”的核心特征,政策导向与全球产业变革共同塑造行业发展底色,同时叠加进出口政策调整,对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国家及地方持续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车辆电动化、智能网联化,明确销量目标并加强核心技术攻关;行业环保、阻燃及低 VOC 等标准日趋严格,有机硅人造革等细分领域标准不断完善,推动环保材料广泛应用;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车船税减免政策持续落地,有效释放市场需求;“一带一路” 建设及东南亚地区汽车产业配套体系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出口增长带动内饰面料市场需求提升。 2、市场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25年,汽车内饰面料市场受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消费需求升级及全球化布局加速驱动,呈现“需求扩容、结构优化、竞争加剧”的格局,市场供需两端均发生显著变化,整体处于“结构升级与需求重构的成长周期”,行业增长与汽车产销周期高度相关,同时受政策导向、技术迭代等结构性因素驱动,呈现“周期波动+结构升级”的双重特征。 3、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作为中国汽车零部件内饰件行业标杆型专业制造服务企业、全球领先的交通工具内饰材料专业制造服务商,公司构建了从纤维生产、织造、合成革、麂皮绒、复合加工、裁剪、缝制到内饰件成型的完整全产业链生态,具备全栈研发、制造及系统化技术解决方案能力。依托一流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与先进测试平台,公司在环保材料、高端仿皮材料等领域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产品广泛配套国内外主流车企各类车型。目前公司在国内车用内饰材料细分市场份额位居前列,深度绑定国内头部车企并进入国际知名品牌供应链,客户结构优质稳定,是具备国际竞争力、可同步满足国内外主流主机厂高品质、定制化、规模化供应需求的核心内饰材料供应商。 公司旗下子公司先后获评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并于 2025 年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三大国家级认证彰显公司在绿色制造、产业链协同及专业化创新领域的突出实力。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电力业务的核心经营模式为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投资运营。报告期内,国家及地方层面出台了多项对光伏发电行业具有重要影响的政策,包括《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 号),以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等相关政策,都是坚持市场化方向,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上网电价由市场形成。因此,公司需在保障收益和参与市场竞争之间进行平衡,通过优化交易策略提升整体电价水平。公司将加大对电力市场的研究,积极参与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及绿电交易,通过组合策略锁定电价,降低市场波动风险。同时通过智能化运维、组件技改等方式降低成本,增强在市场化环境下的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重要事项: 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并上市流通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于2025年7月8日届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公司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办理完成解锁手续, 解除限售股份于2025年7月14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拆迁补偿 2025年12月11日,根据相关批复文件,公司与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及上海市浦东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储备项目房屋土地补偿协议。根据上述协议,收储补偿总价1,774.38万元,公司报告期内收到该待售资产处置款532.31万元。 3、控制权转让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于2025年9月5日与株洲启创一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沈介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株洲启创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11,834,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5.39元/股,标的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合计为2,219,789,739.09元。同日,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株洲启创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5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5年12月18日。 公司控股股东由沈介良变更为株洲启创,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沈介良变更为株洲市国资委。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4、投资设立全资子、孙公司 (1)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饰件于2025年2月21日在陕西省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设立子公司西安旷达汽车座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报告期内顺利投产并量产。 (2)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5,000万元在株洲市天元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株洲旷达科技有限公司 ,并于2025年12月29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46)及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娟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于2026年3月26日在公司下属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娟女士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内容。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5年度在任的独立董事刘榕先生、王兵先生、匡鹤先生(均已于2026年1月23日离任)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26年3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2026年3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6年公司经营目标为实现营业收入252,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000万元。将财务、销售、管理、研发四项费用控制在26,500.00万元以内。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2026年度业绩的承诺,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拟以公司总股本1,470,838,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方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058.65万元,该项减值损失将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4.8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0、会议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于2026年3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市值管理办法》于2026年3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责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费不超过2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 本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3、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娟、龚旭东、刘芳芳回避表决。 上述有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孙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1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旷达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株洲旷达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10.8亿元,无风险票据业务2.00亿元,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保函等融资业务。 1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旷达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株洲旷达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10.80亿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1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由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的公告》。 1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6年3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依据2025年在任的三位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生物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5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058.65万元,明细如下: ■ 注: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2)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058.65万元,该项减值损失将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4.8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涉嫌利润操纵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110A005068号)确认,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19,596,600.45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959,660.05元。2025年度母公司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支付本期股东股利117,667,094.56元后的未分配利润,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162,268,185.33元,母公司2025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238,031.17元,股本基数为1,470,838,682股。 3、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并与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5年度拟以公司总股本1,470,838,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70,838,682股,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7,667,094.56元(含税)。 4、2025年度,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 (1)按总股本计算,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7,667,094.56元(含税); (2)本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3)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7,667,094.56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3.89%。 (二)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2、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79,940,407.3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业务稳健,目前现金流充足,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运转及未来各项业务拓展所需的资金支持。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中的规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110A005068号);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科技”或“公司”)的下属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为旷达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饰件”)、株洲旷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旷达”)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最高不超过10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核查,上述被担保的两家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本次全部担保额度108,000万元均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可在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旷达饰件和株洲旷达不超过10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 上述担保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旷达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1月10日 2、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 3、法定代表人:龚旭东 4、注册资本:69,2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饰件、化纤复合面料、化纤丝、座套、坐垫、汽车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8、信用情况: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旷达饰件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株洲旷达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5年12月29日 2、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株洲大道高科总部壹号23楼2302办公室 3、法定代表人:刘娟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新材料、纺织制品、汽车零部件及智能车载设备、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人工智能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7、主要财务数据:尚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未形成收入。 8、信用情况: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株洲旷达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第三方等共同协商确定,并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为下属公司的投资、发展资金做好准备,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2、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3、提供反担保情况:无。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在内,公司及下属公司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08,000万元(含本次审议额度。其中,对全资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0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59%。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没有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额度为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预计现金管理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77%,未达到50%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短期富余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孙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合计投资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方式,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章第一节(证券投资)、第四节(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产品。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孙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其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其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公司及子、孙公司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受托方均为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均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管理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管理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上述短期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业务的资金周转需要,同时也可在新业务投资或拓展需要时灵活使用,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全年现金管理额度及相关安排,是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8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70%,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一、住所变更情况 变更前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奔腾路66号株洲汽博园服务中心1栋11层1101; 变更后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广汽路99号汽博园信息大楼11-13楼。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上述住所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住所变更及章程修订备案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6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4月15日(周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刘娟女士,公司副董事长龚旭东先生,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吴凯先生,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芳芳女士,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吴双全先生,公司独立董事殷敬伟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4日(周二)24: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9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8日完成控制权变更,目前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鉴于致同所已为公司服务达13年(服务至2025年度),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以及管理需求等情况,经邀请招标,公司拟变更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生军,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包括郴电国际、华曙高科、华瓷股份、岳阳兴长、威胜信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柳一夫,202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天桥起重、海南发展、长城信息等上市公司及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吕安吉,200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华剑智能、景业智能、正裕工业、健盛集团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14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审计费用变动主要系经邀请招标,根据市场报价及服务范围确定。现公司根据邀请招标结果,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报价结果确定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业务合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1、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3年 3、2025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4、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8日完成控制权变更,目前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鉴于致同所已为公司服务达13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以及管理需求等情况,经邀请招标,公司拟变更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致同所进行了沟通,致同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与天健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天健所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并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一致同意聘请天健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天健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邀请招标报价结果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天健所的营业执业证照(总所+分所),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提高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提高现金分红频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半年度或三季度(以下统称“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二)中期分红的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6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4、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监督机制说明 为确保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合规制定、规范实施,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次中期分红相关事项由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对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并核查方案决策程序及实施过程的规范性。 三、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孙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与关联人之间的购销货物及租赁房屋等事项,关联人包括公司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及其亲属的企业、董事亲属的企业及与控股股东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4,294.30万元,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560万元。 1、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娟、龚旭东、刘芳芳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刘娟、龚旭东、刘芳芳回避了表决。本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株洲高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株洲高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关联方,2026年对公司及株洲子公司免租;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属于公司5%以上股东沈介良先生控制的企业,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200万元;公司5%以上股东沈介良亲属及董事亲属的企业中,与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700万元、与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60万元、与安徽奥特弗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因此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公司及子、孙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情况,对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如下预计: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2025年度执行中,公司与关联方日常交易的金额没有超过按类别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聚业路68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署亭;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针织面布、针织底布制造加工;纺织品织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黄署亭为公司5%以上股东沈介良的妻妹之女婿。 2、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342省道新康段5号;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龚旭明; 主营业务:汽车内饰件、无纺布、无纺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塑料粒子、海绵制品、人革皮、汽车配件的销售,汽车内饰件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旭明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沈介良先生配偶的外甥,同时也是公司董事龚旭东先生的兄弟。 3、安徽奥特弗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8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聚氨酯软质海绵塑料制品的制造和销售。 与公司关联关系:安徽奥特弗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尹明良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沈介良先生之胞弟。 4、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6,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贸易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5%以上股东沈介良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 5、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销售。 与公司关联关系: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5%以上股东沈介良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 6、株洲高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栗雨街道奔腾路66号株洲汽车博览园信息大楼4楼;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易小涛;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产咨询。 与公司关联关系:株洲高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7、株洲高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株洲大道898号高科总部壹号1909;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叶显东; 主营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 与公司关联关系:株洲高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经核查,上述关联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中涉及租赁控股股东关联方办公楼及厂房,系公司控制权转让后,控股股东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在2026年度予以免租安排,充分体现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重视与资源支持,有利于公司业务布局与持续经营;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关联方的原材料、辅料,部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部分根据公司配套主机厂的定点和中标通知执行;销售货物根据公司和关联方配套主机厂的定点和中标通知执行;加工服务、绿化养护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工厂、公寓等资产租赁业务遵循当地同类型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第三方主机厂的相关通知以及有关免租申请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采购和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 2、公司及下属公司租赁关联方的厂房、办公楼及公寓是为解决公司发展所需的生产车间和办公场所及员工住宿问题。控股股东关联方对公司使用其办公楼、厂房免租,系国资平台为支持上市公司经营发展,降低办公成本,保障公司日常运营稳定开展。 以上业务往来不存在利益输送,货物购销金额所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公司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规定,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有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5年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原预计金额,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公司 2025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租赁关联方的厂房、公寓及办公楼是为解决公司合成革生产场地及安排子、孙公司员工的生活、居住及母公司搬迁后的办公等问题,属于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因母公司迁址新增的办公楼租赁以及株洲子公司厂房租赁的关联交易申请了免租,2026年度租金为0,有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2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4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公司子公司办公楼5楼6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3、报告期内的独立董事(已于2026年1月23日离任)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提案10.00、提案11.00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5.00至提案11.00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23日-4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资本战略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4月27日下午17时前送达,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本公司资本战略部。 邮政编码:213179 联 系 人:陈艳 联系电话:(0519)86159358 联系传真:(0519)86549358 邮箱地址:yan.chen@kuangdacn.com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6”,投票简称为“旷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议案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4、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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