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编号:临2026-0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3月20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 注:公司前十大股东持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3月20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