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3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郑周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实际参与表决的持有人37人,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87,798,200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5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持有人会议共有3个议案,须由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有表决权持股计划份额同意后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87,798,2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同意选举李郑周、王长城、周宇宾为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李郑周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控股股东副董事长,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外甥;王长城现任公司总经理,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宇宾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女儿。除上述情形外,上述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87,798,2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日,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选举李郑周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提请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延长;
  (4)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5)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6)管理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7)办理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归属的全部事宜;
  (8)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9)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对计划资产进行清算;
  (10)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1)对员工所持本计划的份额对应的权益进行分配;
  (12)负责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办理退休、已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持有人的相关事宜;
  (13)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7,798,2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计划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合约余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交易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就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出具了相关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规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均含本数)。
  3、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50.00元/股。
  4、回购数量: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0.0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万股至4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77,170,720股的比例为0.31%至0.4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回购用途:拟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7、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8、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五条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数量、用途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均含本数)。
  2、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回购股份的数量: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均含本数)。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0.0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万股至4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77,170,720股的比例为0.31%至0.4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回购股份达到金额下限以后,董事会可以决定提前结束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0.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为4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债券转股并全部锁定,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
  按回购金额下限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0.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为3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债券转股并全部锁定,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
  注: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34.3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81.55亿元,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4.85亿元。假设此次回购使用资金达2亿元上限,按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49%,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45%。此外,本次回购可以在回购期内择机进行,具有一定弹性,资金支付压力较小。
  因此,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自查,2025年9月24日,董事长李郑周通过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485,400 股;2025年9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4,145,9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除了上述股票买卖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办理;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本次回购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进一步提高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计划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合约余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
  2、审议程序: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境外业务收入(即外币订单)占比较高,外销结算币种采用美元、欧元及其他币种。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额度:以公司2026年度外币订单为基础,公司计划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合约余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5亿元。
  3、交易方式: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所有业务均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4、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如操作人员在开展交易时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回款预测风险: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明确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实际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
  3、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机制和监控措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审批权限、操作要点和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4、公司将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防范衍生品延期交割。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予以列示和披露。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该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此外,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业务风险可控。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