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6-009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创投)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长虹创投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4,750万元。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1年,自2026年3月25日起至2027年3月24日止,利率按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或公司同期贷款利率执行,资金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长虹创投的其他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 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内具体办理合同签署相关事项,负责具体落实并监督资金安全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长虹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张晓龙先生、邵敏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010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会议同意补选张晓龙先生、邵敏先生、王平松先生作为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王平松先生作为第十二届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补选外,公司战略委员会、ESG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构成不变,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不变。补选后,相关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席:柳江。 委员:衡国钰、杨金、张晓龙、邵敏、王平松、颜锦江。 2.ESG管理委员会。 主席:柳江。 委员:杨金、王平松、曲庆、王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6-010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保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创投)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长虹创投提供人民币4,750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按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或公司同期贷款利率执行,资金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1年。长虹创投的其他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公司将对长虹创投的资金管理与运作进行严密监督,积极防范和化解借款风险,确保资金按期收回。 ●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相关数据均为人民币。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上述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内具体办理合同签署相关事项,负责具体落实并监督资金安全使用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长虹创投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按照银行的风险偏好,针对长虹创投这类轻资产企业均存在授信不足的问题,长虹创投较难在银行取得间接融资。截至目前,长虹创投在外部银行融资余额为零。为保证长虹创投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在遵循市场公允性、有偿使用性、平等自愿性的原则下,公司及长虹控股集团按照对长虹创投的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长虹创投资信情况良好,历史债务均按期足额还款,征信数据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长虹创投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亿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长虹创投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长虹创投股权比例为95%。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 经查询,长虹控股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失信情况。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对长虹创投提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借款人):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贷款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借款。 3.资助金额:4,750万元。 4.资助期限:1年。自2026年3月25日起至2027年3月24日止。 5.利息:本协议项下拆借资金的年利率为固定利率。计息日为每月的21日。 6.资金用途:补充运营资金。 7.担保或反担保:无。 8.甲方的义务: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协议中确认的拆借用途。 9.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未及时、足额将借款归还乙方,乙方将按逾期金额加收0.5%。(日息)罚息。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不涉及就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及时掌握被资助对象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资金状况,可对其履约和还款能力进行有效监控。本公司将对长虹创投的资金管理与运作进行严密监督,积极防范和化解借款风险,确保资金按期收回。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经营风险总体可控。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长虹创投接受长虹控股集团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其经营发展需要,金额较小,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此次关联交易系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认为本次公司和长虹控股集团分别按照对长虹创投的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所需。长虹创投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资信情况良好,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财务资助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九、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除上述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4次,交易金额5,757.76万元;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