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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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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3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6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国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12)。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审慎合理地进行投资,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及其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6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9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20.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352.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59.8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192.1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6日划至公司指定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3,192.13万元,低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投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2、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3、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及其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注1:上表中产品实际投入金额按照期间单日最高余额计算,实际收益为该产品余额在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累计收取的利息,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为账户的存款余额。 注2: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保本型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能够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投资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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