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智汇科(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港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华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接到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九智汇科(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港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港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华龙先生的通知,港智投资及韩华龙于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3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842,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本次权益变动后,港智投资及韩华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1,090,120股减少至8,247,155股,持股比例由8.94%减少至6.65%,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港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华龙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港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华龙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港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华龙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