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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08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合资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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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of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Technology-Based Waste Processing into Electricity (BUPP PSEL) in Greater Denpasar(以下简称“巴厘岛项目”),由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PT Weiming Nusantara Alpha(以下简称“ALPHA公司”)与PT Danantara Investment Management(以下简称“DIM”)下属子公司PT Daya Energi Bersih Nusantara(以下简称“DENERA”)一起新设项目公司负责巴厘岛项目实施;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of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Technology-Based Waste Processing into Electricity (BUPP PSEL) in Greater Bogor(“茂物项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PT Weiming Nusantara Gamma(以下简称“GAMMA公司”)与DIM下属子公司DENERA一起新设项目公司负责茂物项目实施。 ● 投资金额:巴厘岛项目主要处理巴厘省登巴萨市、巴东县的生活垃圾,设计处理规模1,500吨/日,总投资额不超过1.75亿美元;公司拟通过下属ALPHA公司与DENERA合资设立项目公司作为巴厘岛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公司授权注册资本不超过5,120万美元,其中ALPHA公司持股70%,DENERA持股30%。茂物项目主要处理印尼茂物市和茂物县的生活垃圾,设计处理规模1,500吨/日,总投资额不超过1.75亿美元;公司拟通过下属GAMMA公司与DENERA合资设立项目公司作为茂物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公司授权注册资本不超过5,160万美元,其中GAMMA公司持股70%,DENERA持股30%。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日召开总裁专题会议,批准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巴厘岛项目;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司投资、建设、运营茂物项目。 截至2026年3月12日,公司连续12个月内对外投资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风险提示 巴厘岛项目和茂物项目在筹建和建设阶段可能因不确定性因素导致进度延误,运营阶段或面临垃圾处理量不足、电费回收滞后等风险;同时作为海外投资项目,还可能受到审批进度、东道国投资环境及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针对上述潜在风险,公司将构建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系统性风控措施有效管控各类风险,保障项目稳健运营及收益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1)巴厘岛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收到DIM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Weiming Nusantara Energy Alliance Consortium为巴厘岛项目的中标单位。 近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ALPHA公司与DIM完成《JOINT VENTURE AGREEMENT/合资协议》的签署,投资建设巴厘岛项目,设计处理规模1,500吨/日,总投资额不超过1.75亿美元。公司拟合资设立项目公司作为具体实施主体,负责巴厘岛项目的投资、建设。 (2)茂物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收到DIM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Weiming Nusantara Energy League Consortium为茂物项目的中标单位。 近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GAMMA公司与DIM完成《JOINT VENTURE AGREEMENT/合资协议》的签署,投资建设茂物项目,设计处理规模1,500吨/日,总投资额不超过1.75亿美元。公司拟合资设立项目公司作为具体实施主体,负责茂物项目的投资、建设。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公司于2026年3月1日召开总裁专题会议,批准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巴厘岛项目,同意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并授权管理层负责签署本次对外投资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1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印尼茂物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批准公司投资、建设、运营茂物项目,同意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并授权管理层负责签署本次对外投资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本次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巴厘岛项目负责处理印尼巴厘省登巴萨市、巴东县的生活垃圾,该项目规划建设1,500吨/日炉排炉垃圾焚烧处理及发电设施,配套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无偿提供。巴厘岛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合作期限自项目商业运营后30年,总投资额不超过1.75亿美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ALPHA公司拟与DIM下属子公司DENERA一起合资新设项目公司负责巴厘岛项目实施,项目公司授权注册资本不超过5,120万美元。 茂物项目主要负责处理印尼茂物市和茂物县的生活垃圾,该项目规划建设1,500吨/日炉排炉垃圾焚烧处理及发电设施,配套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无偿提供。茂物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合作期限自项目商业运营后30年,总投资额不超过1.75亿美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GAMMA公司拟与DIM下属子公司DENERA一起合资新设项目公司负责茂物项目实施,项目公司授权注册资本不超过5,160万美元。 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条例2025年第109号,上述项目上网电价为0.2美元/度,暂无垃圾处理费。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一 (1)新设项目公司1 ①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拟合资设立项目公司1,具体负责印尼巴厘岛项目的筹建,项目公司授权注册资本不超过5,120万美元,其中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ALPHA公司持股70%,DIM下属子公司DENERA持股30%。项目地址为印尼巴厘省,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具体信息以当地有权机构核定注册为准。 ②项目公司1股东投资情况 公司下属ALPHA公司拟与DENERA合资在印尼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巴厘岛项目的具体实施。 单位:万美元 ■ 注:ALPHA公司授权注册资本为16,800,000,000印尼盾,其中公司持股89%,HENGTONG ASIA TECHNOLOGY LIMITED 持股10%,PT PERKASA EKA CIPTA INVESTAMA持股1%。 (2)投资巴厘岛项目情况 ①项目基本情况 ■ ②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ALPHA公司拟与DIM下属子公司DENERA一起合资新设项目公司负责巴厘岛项目实施,其中ALPHA公司持股70%(公司持有ALPHA公司89%股权),DENERA持股30%。巴厘岛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1.75亿美元,其中股东出资总额为项目总投资的30%,剩余70%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解决。 2、投资标的二 (1)新设项目公司2 ①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拟合资设立项目公司2,具体负责印尼茂物项目的筹建,项目公司授权注册资本不超过5,160万美元,其中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GAMMA公司持股70%,DIM下属子公司DENERA持股30%。项目地址为印尼西爪哇省,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具体信息以当地有权机构核定注册为准。 ②项目公司2股东投资情况 公司下属GAMMA公司拟与DENERA合资在印尼设立项目公司,负责茂物项目的具体实施。 单位:万美元 ■ 注:GAMMA公司授权注册资本为16,800,000,000印尼盾,其中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HONGKONG) LIMITED持股89%,HENGTONG ASIA TECHNOLOGY LIMITED 持股10%,PT PERKASA EKA CIPTA INVESTAMA持股1%。 (2)投资茂物项目情况 ①项目基本情况 ■ ②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GAMMA公司拟与DIM下属子公司DENERA一起合资新设项目公司负责茂物项目实施,其中GAMMA公司持股70%(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GAMMA公司89%股权),DENERA持股30%。茂物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1.75亿美元,其中股东出资总额为项目总投资的30%,剩余70%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解决。 (三)出资方式 本次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其他情况 巴厘岛项目和茂物项目目前均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公司将充分发挥全产业链优势,快速组建专业团队推进实施。根据项目推进计划,公司尽快完成项目公司注册设立工作,同步开展项目前期审批程序,并积极对接当地政府及合作伙伴,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另外,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WEIMING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还将对项目公司股东方DENERA提供支持担保,支持担保项目融资进度、建设进度及履约情况,单个项目支持担保责任设定上限金额,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有效。 三、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协议主体 主体1(股东一):PT DANANTARA INVESTMENT MANAGEMENT(国企) 注册地址:Wisma Danantara Indonesia, Jalan Jenderal Gatot Subroto Kavling 36-38, Kelurahan Senayan, Kecamatan Kebayoran Baru, South Jakarta 主体2(投资方):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项光明 注册资本:170,464.461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81号B2幢5楼东南首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固废处理工程、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施工、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危险废物经营(凭许可证经营),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及安装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从事进出口业务)。 主体3(股东二):PT WEIMING NUSANTARA ALPHA/ PT WEIMING NUSANTARA GAMMA 1、PT WEIMING NUSANTARA ALPHA 成立时间:2026年2月19日 授权资本:16,800,000,000印尼盾,其中公司持股89%,HENGTONG ASIA TECHNOLOGY LIMITED 持股10%,PT PERKASA EKA CIPTA INVESTAMA持股1%。 注册地址:Sopo Del Office Tower A, Lantai 17, Jalan Mega Kuningan Barat III Lot 101-6, Kawasan Mega Kuningan, Desa/Kelurahan Kuningan Timur, Kec.Setiabudi, Kota Adm. Jakarta Selatan, Provinsi DKI Jakarta 2、PT WEIMING NUSANTARA GAMMA 成立时间:2026年3月10日 初始授权资本:16,800,000,000印尼盾,其中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HONGKONG) LIMITED持股89%,HENGTONG ASIA TECHNOLOGY LIMITED 持股10%,PT PERKASA EKA CIPTA INVESTAMA持股1%。 注册地址:Sopo Del Office Tower A, Lantai 17, Jalan Mega Kuningan Barat III Lot 10 1-6, Kawasan Mega Kuningan, Desa/Kelurahan Kuningan Timur, Kec. Setiabudi, Kota Adm. Jakarta Selatan, Provinsi DKI Jakarta (二)合资协议主要条款 1、前言:为实现合资目的,DIM将设立DENERA,作为项目公司的直接股东;投资方已设立股东二PT WEIMING NUSANTARA ALPHA/ PT WEIMING NUSANTARA GAMMA,作为项目公司的直接股东。 2、项目范围:包括对设施进行融资、设计、工程设计、采购、建设、所有权及运营维护,以及项目公司与印尼国家电力公司之间的电力购销。 3、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DENERA持股30%,ALPHA公司/GAMMA公司持股70%。其中DENERA持有的为A类股份,ALPHA公司/GAMMA公司持有的为B类股份,A类股份相对B类股份有取得分红的优先权。 4、投资方义务:为项目提供优先融资;依据项目协议的约定,完成项目的设计、工程、开发、采购、供应、安装、施工、调试、测试、竣工、运营、维护及保险。 5、董事会和监事会:项目公司董事会由三名董事构成,ALPHA公司/GAMMA公司委派两名,DENERA委派一名;项目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构成,ALPHA公司/GAMMA公司委派两名,DENERA委派一名。 6、利润分配:股东分红应以现金形式向股东支付,并按照其股权比例进行分配;自预计产生股息的首个会计年度起,公司向股东宣告并分配现金股息;DENERA从公司获得的现金股息,应不低于其向公司投入资金的每年5%回报率。 7、争议解决:友好解决。各方同意,若因本协议或其履行产生任何分歧、争议、冲突或争议,则争议各方应在一方收到另一方关于该争议存在的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努力通过各方之间的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 8、协议生效:本协议中关于一般约定、投资方义务、法律条款等的部分自签署日生效,其余经营性条款则需待项目公司设立完成且合作协议与购电协议签署后,在生效日满足之日起正式生效。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垃圾焚烧发电一体化服务商,在技术研发、装备制造、投资建设及项目运营等方面积累了显著优势。本次投资印尼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仅实现了公司在印尼市场的战略性突破,更是将中国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和管理经验向“一带一路”国家输出的重要实践。巴厘岛项目和茂物项目的实施将扩大公司在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业务规模,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环保领域的市场地位,并为公司未来营收增长提供新的动力来源。本次对外投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项目的实施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巴厘岛项目和茂物项目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五、累计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2日,公司连续12个月内对外投资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具体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巴厘岛项目和茂物项目在筹建和建设阶段可能因不确定性因素导致进度延误,运营阶段或面临垃圾处理量不足、电费回收滞后等风险;同时作为海外投资项目,还可能受到审批进度、东道国投资环境及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针对上述潜在风险,公司将构建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系统性风控措施有效管控各类风险,保障项目稳健运营及收益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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