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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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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融资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7.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99.36%;被担保人均为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1.近日,翔福新能源作为借款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住房城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邢东支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合称“贷款人”)签署了银团贷款合同,贷款总额度为21.50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分别与贷款人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旭阳控股对翔福新能源于前述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6年3月2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融资额度30亿元,包括银行贷款、融资性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等;公司为子公司前述融资提供担保新增额度3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旭阳控股为前述新增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为30亿元。
  本次融资、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等事项均属于已审议的年度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23MAC5L0EX70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尹天长
  5.注册资本:94,786万元
  6.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日
  7.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省际通道东工业园区
  8.主营业务: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
  9.股东:公司持股63.30%,旭阳控股持股36.70%
  10.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54,278.79万元,净资产41,989.93万元,营业收入37,658.46万元,净利润-2,655.07万元;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翔福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银团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借款人: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住房城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邢东支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2.贷款用途:20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风光储部分)一期项目
  3.贷款额度:全体贷款人同意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总计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50亿元整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
  4.贷款利率:5年期LPR利率减50基点,并自起息日起至银团贷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每12个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前一个工作日的LPR利率调整一次。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从首笔贷款资金的提款日(包括该日)起算,共计104个月,借款人应按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其中首笔借款必须于2026年9月30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笔借款必须于2027年6月30日前提取;借款人应当在贷款期限结束之日前,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条款清偿所欠的全部债务。
  6.保证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保证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住房城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邢东支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3.保证范围: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函件等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函件等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和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20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风光储部分)一期项目建设进度,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翔福新能源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50.93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0.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公司后续将努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保证公司稳定发展,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贷款合同》。
  2.《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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