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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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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6年3月4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在董事长甘书官先生主持下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5名、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4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蔡永波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关于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3.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预期采购量开展工业硅、甲醇等品种期货、期权套期保值,运用商品期货、期权合约对冲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预计能消除或减轻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预计本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上限不超过6,000万元,预计单日持有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元。交易期限内,前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本次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工业硅、甲醇等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及衍生品的场内、场外交易,交易工具包括商品期货及期权等金融工具,并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交易场所开展交易。如开展场外期权交易,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场外期权一级交易商。
  本次交易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作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具体决策,决定交易场所、交易对手、具体品种、数量、交易金额、价格区间、交易时间、止损限额等交易细节,批准、签署交易相关的合同、协议、合约或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所有期货、期权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生产经营计划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但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追加保证金风险、基差风险、宏观风险、现货交割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会计风险和技术风险,提醒各位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目前,工业硅价格处于低位,价格波动风险敞口较大,甲醇等其他原料也存在价格波动风险。为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根据预期采购量开展工业硅、甲醇等品种期货、期权套期保值,运用商品期货、期权合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预计能消除或减轻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不以投机为目的,且公司自有资金充足,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合理,不存在影响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未来发展的情形。
  (二)交易金额
  预计本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上限不超过6,000万元,预计单日持有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元。交易期限内,前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本次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工业硅、甲醇等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及衍生品的场内、场外交易,交易工具包括商品期货及期权等金融工具,并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交易场所开展交易。如开展场外期权交易,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场外期权一级交易商。
  (五)交易期限
  本次交易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追加保证金风险。期货价格向不利方向变动时,如公司未能及时追加保证金,可能会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2.基差风险。套期保值期间,若现货价格与期货、期权价格差值发生不利变动,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完全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3.宏观风险。诸如宏观经济衰退导致市场价格长期低迷,或政策法规变化导致市场价格大幅波动,这些宏观因素均可能影响套期保值效果。
  4.现货交割风险。如公司在进行工业硅期货套期保值时未能及时平仓,可能导致现货交割,公司需要处置相关货物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5.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从而可能导致交易损失的风险。
  6.会计风险。期货、期权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
  7.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与期货经纪人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环节,均存在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不对称、通信失效等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可能性。
  (二)风控措施
  1.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将套期保值数量与原材料预期采购数量匹配,并随着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适时调整套期规模,严格控制风险敞口。
  2. 公司按照批准的资金规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 公司建立了执行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囊括市场分析、风险评估、交易决策、交易执行、审计监督各流程,配备了市场、财务会计、结算、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风控等专业人员,并将加强期货及衍生品相关的专业培训,提升风险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从人员环节增强交易可靠性和风险处理能力。
  4. 根据业务风险控制需要,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实施和风控环节相互独立。
  (1)董事长根据董事会决议履行具体交易决策职能,结合生产经营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等在批准范围内作出具体交易决策;
  (2)财务部负责期货、期权业务具体操作办理,进行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做好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跟踪,及时评估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3)审计室每季度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通过实施上述风控措施,公司可以有效管控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及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企业稳健发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资金规模与自有资金储备、经营情况、实际资金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蔡永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工作调动,向春芳女士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蔡永波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东方大道259号
  电话:0716-8377806
  邮箱:irm@jhsi.biz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附件:蔡永波先生简历
  蔡永波先生,199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曾任中国诚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3年10月以来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4年5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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