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龚梦泽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华荣针对汽车产业发展核心议题接受了中国证券报记者的采访。他表示,应强化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创新、加快自动驾驶立法、优化汽车行业的商标审查机制、激发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夯实产业根基 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面向“十五五”时期,汽车产业战略定位全面升级,成为能源革命的核心节点、人工智能最大的应用场景。但行业发展仍存在痛点,整车企业转型面临千亿级投入压力,盈利空间被压缩。 朱华荣提出从三方面激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一是以数智化转型与平台化协作降本增效,加速制造端数智化升级,打造行业底层共性技术平台,整合研发资源。二是强化行业整合统筹,出台优势企业兼并重组专项政策,建立地方政府协同保障机制,为央国企建立兼并重组容错纠错机制,培育全球领军车企。三是健全消费政策长效体系,确立“五年刚性+年度柔性”政策框架,完善居民收入分配等配套举措,简化补贴申领流程,稳定市场发展预期。 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创新的支撑。朱华荣建议,建立分阶段、差异化投入引导机制,推出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的升级版,优化国企考核评价指标,引导研发投入向基础研究倾斜;构建多层次风险分担体系,设立颠覆性创新风险补偿基金和国家级汽车产业创新引导基金,细化国企创新容错免责政策;搭建“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的创新联合体与数字化协同创新平台,解决信息不对称、重复研发等问题;实施“汽车产业人才专项计划”,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提高基础研究人才薪酬待遇,完善科研人员长效激励机制。 完善制度保障 推动自动驾驶规模化商用 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超3400万辆,乘用车L2级及以上辅助驾驶渗透率超60%,长安、北汽获得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试点车型准入许可,自动驾驶产业正从示范试点向规模化商用迈进。但现行法律法规滞后于产业发展,自动驾驶汽车面临无法规模量产与合法上路通行的问题,成为产业规模化发展的瓶颈。 针对自动驾驶产业发展的制度障碍,朱华荣认为应从三个方面完善保障体系。一是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自动驾驶汽车规模化应用、面向消费者销售的法律依据,通过先进技术提升驾驶安全与通行效率。二是加快自动驾驶强制性标准的发布与实施,推进自动驾驶系统、自动泊车系统等安全技术要求的国家标准落地,支撑产品大规模量产及市场准入。三是推出适配自动驾驶的保险产品,在现有车险框架下进行适应性调整,有效覆盖产业发展所面临的风险,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为产业发展护航。 此外,朱华荣还建议,优化汽车行业商标审查机制,建立符合汽车行业特点的商标审查体系,加强自主汽车品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