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贾丽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9,700股的公司股东贾丽妍女士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414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的0.009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贾丽妍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注:1、贾丽妍女士已于2025年5月22日离任公司监事职务; 2、截至2026年3月5日,总股本为81,862,406股,回购数量为1,139,100股,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80,723,306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减持方式、数量、比例:贾丽妍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414股公司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的0.0092%,减持比例亦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 (四)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 (五)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丽妍女士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其承诺情况具体如下: ■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贾丽妍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实际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二)贾丽妍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贾丽妍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