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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臻股份 股票代码:603381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深圳睿和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11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1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 签署日期:2026年3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实施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投资原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2月27日通过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7,117,689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372,563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4,745,126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27,803,4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7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23,675,8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98%。 二、权益变动方式 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3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持有股份的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按公司当前总股本237,256,326股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被冻结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上交所,以备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睿和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马翠芳 签字: 日期:2026年3月5日 (本页无正文,为《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睿和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马翠芳 签字: 日期:2026年3月5日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睿和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马翠芳 签字: 日期: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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