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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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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26-08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3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 名),独立董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李崇军先生(董事长)、陈毅峰先生、李晓强先生、王地灵先生(职工董事)。
  2、独立董事:何文龙先生、强昌文先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3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毅峰委员:李崇军强昌文(独立董事)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强昌文(独立董事)委员:李崇军何文龙(独立董事)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强昌文(独立董事)委员:李崇军何文龙(独立董事)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何文龙(独立董事)委员:李晓强强昌文(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聘任情况
  1、总经理:张汝山先生
  2、常务副总经理:李科生先生
  3、副总经理:王旭永先生、齐东辉先生、方文强先生
  4、总工程师:蒋岳平先生
  5、财务总监:王彬先生
  6、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
  7、内部审计负责人:杨程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62-3867798
  传真:0562-3861769
  电子邮箱:chenlongk@andty.com
  四、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王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吕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以上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六年三月七日
  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毅峰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陈毅峰,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工,毕业于中南大学,获得化学工程
  硕士学位。1998年加盟万华,历任万华合成革集团科研所研究员;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光气化项目经理;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总监、高级总监、副总裁等职;现任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公司董事会董事。
  (二)陈毅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陈毅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陈毅峰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陈毅峰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李崇军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李崇军,男,198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大学学士。2007年参加工作,历任万华化学烟台工业园机械完整性副经理、设备管理经理、设备管理部经理助理、万华化学环保科技公司总经理兼万华化学动力中心事业部总经理兼万华环保科技(福建)/(宁波)/(蓬莱)/(四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为公司董事长
  (二)李崇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李崇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李崇军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李崇军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李晓强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李晓强,男, 197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湖南大学学士。历任山西易润通能源公司总经理、山西华豪伟业投资公司总监、铜化集团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二)李晓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李晓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李晓强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李晓强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文龙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何文龙,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7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系;安徽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外聘教授,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外聘专家;华夏会计审计丛书特约主编;担任苏州桐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洁雅股份(股票代码301108)、广信股份(股票代码603599)两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何文龙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何文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何文龙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何文龙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强昌文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强昌文,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教授,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博士生导师,多家政府法律顾问,东莞市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主任,广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2006-2012任安徽省法理学研究会会长,2010-2013任安徽大学法学理论博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安徽皖大律所律师。
  (二)强昌文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强昌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强昌文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强昌文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张汝山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张汝山,1978 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3月至2010年2月任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电气专业主管、2010年2月至2011年3月任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设备部经理助理、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设备部副经理、2015年3月至2022年9 月任万华宁波热电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万华化学(宁波)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4月起任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张汝山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张汝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张汝山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张汝山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李科生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李科生,1969年8月出生,工程硕士学位。曾任铜陵化工集团新桥矿业有限公司技术员、冶炼厂筹建办副主任、机动部副部长、部长、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池州铜化润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22年10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起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二)李科生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李科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李科生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李科生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王旭永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王旭永,1984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2012年3月任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生产基地苯胺装置主管,2017年11月至2024年9月,历任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生产基地硝苯装置运行经理、主任工程师、装置经理助理、副经理、装置经理兼党支部书记,2024年10月起任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王旭永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王旭永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王旭永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王旭永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4、齐东辉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男,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2009年7月至2016年3月,历任本公司金红车间技术员、主任助理、主任、销售公司常务副经理兼党支部书记。2016年3月至2020年3月任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2年9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兼任铜陵安伟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铜陵安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10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二)齐东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齐东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齐东辉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齐东辉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方文强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方文强,男,1989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级经济师。2010年7月至2024年4月,历任本公司综合办公室科员、销售公司销售员、经理助理、副经理、国际贸易部经理、销售公司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销售公司总经理,2022年8月至2024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兼任安徽安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5年1月起任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方文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方文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方文强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方文强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蒋岳平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蒋岳平,1965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铜官山化工总厂技术员、安纳达钛白粉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中心工艺工程师、技术中心副主任、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5年7月起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二)蒋岳平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蒋岳平先生持有本公司359,920股股份;
  (四)蒋岳平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蒋岳平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王彬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王彬,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系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师。2010年7月至2016年6月任职于铜陵化工集团新桥矿业有限公司财务部,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任铜陵化工集团新桥矿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2018年3月至2022年4月,任铜陵化工集团新桥矿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22年4月至2025年6月,任铜陵化工集团新桥矿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5年7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二)王彬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王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王彬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王彬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8、陈龙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陈龙, 198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系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师。历任本公司财务部会计、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2024年7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5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陈龙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陈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陈龙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陈龙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内审负责人简历:
  杨程女士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杨程,1969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96年1月至2012年11月历任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处审计员、审计监管部工程和资产监管副主管、主管。2011年3月至2012年11月兼任六国化工企管部副部长。2012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六国化工公司审计部部长,2017年3月至2022年4月任六国化工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4月起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
  (二)杨程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杨程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杨程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杨程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军、叶慧慧两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参与了本次股东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3月6日15:00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崇军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6日9:15-15:00。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数64,867,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679%。股东代理人均已得到有效授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计82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6,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5%。
  据此,在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8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65,143,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964%。
  经核查,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1.01选举陈毅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4,880,009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05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2选举李崇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4,876,786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82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3选举李晓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4,877,498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794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01选举何文龙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4,878,791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087股。
  表决结果:通过。
  2.02选举强昌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4,876,978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274股。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于年月日签字盖章。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肆份,无副本。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 浩
  经办律师:李 军
  叶慧慧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26-07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3日以邮件及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2026年3月6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应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崇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崇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公告详细情况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毅峰委员:李崇军强昌文(独立董事)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强昌文(独立董事)委员:李崇军何文龙(独立董事)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强昌文(独立董事)委员:李崇军何文龙(独立董事)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何文龙(独立董事)委员:李晓强强昌文(独立董事)
  公告详细情况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张汝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告详细情况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陈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陈龙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62-3867798
  传真:0562-3861769
  电子邮箱:chenlongk@andty.com
  5、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李科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蒋岳平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王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旭永先生、齐东辉先生、方文强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6、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杨程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六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26-06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6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崇军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6人,代表股份65,143,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9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4,867,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6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2人,代表股份276,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人,代表股份277,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人,代表股份276,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5%。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毅峰先生、李崇军先生、李晓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候选人:选举陈毅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份数:64,880,009股。
  1.02.候选人:选举李崇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4,876,786股。
  1.03.候选人:选举李晓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4,877,49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陈毅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4,305股。
  1.02.候选人:选举李崇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1,082股。
  1.03.候选人:选举李晓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1,794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何文龙先生、强昌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候选人:选举何文龙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4,878,791股。
  2.02.候选人:选举强昌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4,876,97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何文龙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3,087股。
  2.02.候选人:选举强昌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1,274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军、叶慧慧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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