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联席总裁吴洋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总裁成景豪先生,副总裁张振亚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联席总裁吴洋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总裁成景豪先生,副总裁张振亚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93,44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04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减持的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比例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现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彭朗先生、吴洋先生、刘祥彬先生、成景豪先生、张振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