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法尔胜;证券代码:000890)于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同时,自2026年2月13日以来连续8个交易日(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64.34%,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幅度已经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可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投资者参与交易或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近期,公司股票价格严重偏离大盘指数和行业指数,短期波动幅度严重偏离市场走势。根据申万行业分类,公司所处金属制品行业指数(850751.SL)同期累计涨幅-2.53%,公司所处环保行业指数(801970.SL)同期累计涨幅1.60%,深证综指(399106.SZ)同期累计涨幅-2.00%,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公司股价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存在严重的市场情绪过热、严重的非理性炒作情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主营业务为金属制品及环保业务,公司不涉及“特种光纤”、“光纤传感”、“高强度石油专用钢丝”、“钻井测井钢丝绳”、“军工配套钢丝/绳”等相关业务,也未开展相关研发和投入,不存在将“被借壳”、“被重组”的情形。 5、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10日、2026年2月13日、2026年3月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相关公告。本次交易为公司出售参股公司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10%股权,预计将减少上市公司2025年净资产1,710.28万元(具体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交易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收购其他资产的安排及计划。此次出售资产不涉及剥离上市公司原有钢丝业务的计划及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仍为金属制品及环保业务。公司将持续推进资产出售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法尔胜;证券代码:000890)于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3、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同时公司近日关注到网络上流传关于公司的一些不实言论,称公司会“被借壳”、“被中国电科重组”、公司业务包括“特种光纤”、“光纤传感”、“高强度石油专用钢丝”、“钻井测井钢丝绳”、“军工配套钢丝/绳”等不实传闻,引发关注,对此,公司澄清并郑重声明如下: (1)公司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及个人就上述问题的访问,亦未就上述描述发表过任何观点及言论,以上信息均为不实信息。 (2)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金属制品业务和环保业务。金属制品业务主要是生产、销售多种用途、不同规格的钢丝产品,主要有产品规格涵盖0.5mm-12mm的各类钢丝及其制品,主要用于汽车座椅、船运码头输送带、矿山输送带等领域,未涉及石油、钻井测井及军工配套领域;环保业务主要以控股子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源”)为主体开展,广泰源是一家以高难度废水处理、液体分离、化工浓缩为业务的高科技环保公司,主要从事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的开发、生产以及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的运营管理服务。公司体系内目前不存在网传的“特种光纤”、“光纤传感”、“高强度石油专用钢丝”、“钻井测井钢丝绳”、“军工配套钢丝/绳”等业务。 (3)网络传闻提及的普天法尔胜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法尔胜”)为公司持股19%的参股公司,主要产品为通信用光纤预制棒、通信用光纤及光缆,不涉及“特种光纤”、“光纤传感”等相关业务。普天法尔胜主要产品应用于运营商基础网络通信及广播电视通信领域,未用于军工、航空航天、光纤激光、光纤传感等领域;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间接持有普天法尔胜6%股权,持股比例较小,未与公司进行过任何关于资产重组的筹划、商谈、意向及协议等;普天法尔胜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7,945.7万元、30,239.15万元、26,668.28万元,整体规模持续收缩;2022年-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6,095.5万元、-5,195.75万元、-1,881.78万元,经营持续亏损,公司参股比例较低,对公司影响较小。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价存在累计涨幅严重异常的风险。自2026年2月13日以来连续8个交易日(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64.34%,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幅度已经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可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投资者参与交易或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近期,公司股票价格严重偏离大盘指数和行业指数,短期波动幅度严重偏离市场走势。根据申万行业分类,公司所处金属制品行业指数(850751.SL)同期累计涨幅-2.53%,公司所处环保行业指数(801970.SL)同期累计涨幅1.60%,深证综指(399106.SZ)同期累计涨幅-2.00%,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公司股价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存在严重的市场情绪过热、严重的非理性炒作情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10日、2026年2月13日、2026年3月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相关公告。本次交易为公司出售参股公司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10%股权,预计将减少上市公司2025年净资产1,710.28万元(具体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交易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收购其他资产的安排及计划。此次出售资产不涉及剥离上市公司原有钢丝业务的计划及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仍为金属制品及环保业务。公司将持续推进资产出售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除此之外,上市公司目前不存在网传的“被借壳”“被中国电科重组”等重组相关筹划。 5、公司已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7)。本次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目前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正在开展中,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05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2月13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3月0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3月04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明军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210人,代表股份170,799,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146%;其中中小股东207人,代表股份1,349,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7%。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2,520,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22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6人,代表股份58,278,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23%。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33,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7%;反对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4,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469%;反对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71%;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5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提案2.01 交易方案概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5,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5%;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5,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949%;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2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2 交易主体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3,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反对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弃权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38%;反对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71%;弃权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91%。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3 标的资产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3,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38%;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4 交易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3,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38%;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5 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3,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38%;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6 标的资产的对价支付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3,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38%;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7 过渡期间损益的处理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17,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1%;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7,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392%;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85%。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8 标的资产的交割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17,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1%;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7,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392%;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85%。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9 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3,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38%;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10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0,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1,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837%;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2,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19%;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2,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19%;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2,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19%;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2,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0%;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2,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097%;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8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1,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6%;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2,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8%;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9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3,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8%;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4,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060%;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17%。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2,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0%;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2,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097%;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8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3,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38%;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3,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38%;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3,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38%;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2,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19%;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2,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19%;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2,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19%;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2,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19%;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2,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0%;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2,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097%;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8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722,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0%;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2,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097%;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3%;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8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邵斌、刘成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0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