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用友网络”)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0万元(含本数),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便更好地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0万元(含本数),在此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五)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委托理财受托方及理财产品,明确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管理部、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授权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公司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可能由于政策变化、市场波动、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为应对委托理财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制定了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资金管理部、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严格审核,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公司资金管理部、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存放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