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汇宁”)的通知,获悉其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宁波汇宁于2026年3月4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二)其他说明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晓明先生的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注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汇宁于2025年12月所持股份增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增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 三、其他说明 宁波汇宁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未来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宁波汇宁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