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524650.SZ 债券简称:26越资01 债券代码:524534.SZ 债券简称:25越资08 债券代码:524533.SZ 债券简称:25越资07 债券代码:524456.SZ 债券简称:25越资05 债券代码:524298.SZ 债券简称:25越资04 债券代码:524297.SZ 债券简称:25越资03 债券代码:524248.SZ 债券简称:25越资01 债券代码:524083.SZ 债券简称:24越资Y1 债券代码:148836.SZ 债券简称:24越资02 债券代码:148353.SZ 债券简称:23越资03 债券代码:148232.SZ 债券简称:23越资02 债券代码:148137.SZ 债券简称:23越资01 债券代码:149598.SZ 债券简称:21越控04 债券代码:149456.SZ 债券简称:21越控02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于2026年3月4日完成通讯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 本次变更董事会秘书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524650.SZ债券简称:26越资01 债券代码:524534.SZ 债券简称:25越资08 债券代码:524533.SZ 债券简称:25越资07 债券代码:524456.SZ 债券简称:25越资05 债券代码:524298.SZ 债券简称:25越资04 债券代码:524297.SZ 债券简称:25越资03 债券代码:524248.SZ 债券简称:25越资01 债券代码:524083.SZ 债券简称:24越资Y1 债券代码:148836.SZ 债券简称:24越资02 债券代码:148353.SZ 债券简称:23越资03 债券代码:148232.SZ 债券简称:23越资02 债券代码:148137.SZ 债券简称:23越资01 债券代码:149598.SZ 债券简称:21越控04 债券代码:149456.SZ 债券简称:21越控02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于2026年3月4日形成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因工作调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林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解聘吴勇高先生董事会秘书职务。林颖女士任职董事会秘书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林颖女士熟悉董事会秘书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规定,不存在禁止任职的情形,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林颖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林颖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 电话:020-88835125 传真:020-88835128 邮编:510627 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吴勇高先生任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到期日为2026年9月13日,本次离任董事会秘书后,其将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及子公司相关职务。吴勇高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216,955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对公司的公开承诺,并已与林颖女士完成董事会秘书工作交接。 关于林颖女士任职董事会秘书后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指标,董事会将在研究后另行审议确认。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附件: 林颖女士简历 林颖,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职称,中注协非执业会员。曾任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咨询部经理,广州安卓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林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林颖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