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股东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润复”)计划在前述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于近日收到润复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 1、润复所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增加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58.91元/股-62.26元/股。 2、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或本公告中有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若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位数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志明控股;润复的股东为陈志明、蔡俊峰。本次减持,系蔡俊峰先生出于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其通过润复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证监会、交易所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规行为。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出具的书面告知函件;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