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东枝路2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公司表决权数量不含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数量。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苏陟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王作凯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全部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注:此表为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不包含持股5%以下但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兴、廖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