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违规担保事项概述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期间,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时任负责人王安祥,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的情况下,擅自以海南弘天名义将3张合计金额4.66亿元的定期存单对外提供质押担保,最终导致上述存单项下资金被全部划转。 因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本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二、诉讼进展及追偿情况 针对上述三笔违规担保所涉损失,海南弘天已依法启动诉讼维权程序。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一)海南弘天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1.7亿元质押合同纠纷案 该案已完成终审判决,相关执行程序已全部终结,并于2025年12月24日正式结案。截至结案之日,海南弘天累计收回该案执行款项1.03亿元。 (二)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珠江支行)1.46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二审判决结果。法院认定案涉质押合同无效,并判令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向海南弘天返还730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相关回款事宜仍存在不确定性。 (三)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1.5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 该案目前仍处于司法审理阶段,尚无生效判决。最终判决结果及后续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股票暂未满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条件。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判断、理性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